所谓高房价,应该是房价收入比远大于6。高房价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剥削,其本质是购房者对劳动力价值的无偿占有,是一种变相的剥削。前几年高房价带来的是暴富的机会,而且比买彩票的概率高很多。这比创业致富更容易,风险也更小。谁强迫人们掏空六个钱包去买房,谁强迫全民成为投机者,谁从高房价中获利最多,谁就是剥削者。

高房价究竟给我们带来什么?高房价给哪些人带来暴富的机会?高房价最后是谁来买单?

前几年,高房价带来了暴富的机会,而且比买彩票的概率高太多,比创业致富又来的轻松,风险小。我朋友15年买的房子,150万,18今年卖了380万。4年间赚了200多万,创业4年,赚多少,一年有个20万纯利都是挤出来了,而且风险还很大。对比起来,就会发现,买个房子比得上你千辛万苦,费尽心机去工作,所以对于认真工作的人也很有打击。

觉得高房价是不是一种剥削行为?

高房价,不同于传统意义的剥削,但本质还是对购房者劳动价值的无偿占有,是一种变相的剥削,房价与劳动者收入之比,在合理范围之内,就不存在剥削。什么是合理范围?其实没有绝对,只有相对,这个可以参照国际上发达国家的房价收入比,大约在6左右,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不管通胀多少,都可以用这个指标来衡量。

只要房价收入比大于6,就可以说是有剥削的,关键是,谁剥削了谁?这里有个误区,认为房价涨了,就是早买房的人赚了。如果,前后买房者,在买房当时的房价收入比,两者是一样的,这怎么是赚呢?比如:20年前房价是现在的十分之一,但工资也只有现在的十分之一,房价收入比是相等的,虽房价涨了十倍,但谁也没赚没亏,

因为对于买房者来说,付出的房款所需的劳动时间是相同的。当然,如果两个人都有购房能力,一个先买,一个后来才买,只能说这是个人认识问题,后者没有认识到货币贬值的问题,所谓高房价,应该是房价收入比远大于6吧。在中国,大于20几的有木没?这不是剥削了,是压榨、是抢劫!而涨价,由通胀引起的涨价,更推动人们去消费,去贷款消费,

尤其是住房市场成为唯一的保值增值对象。在一定时期内,房价收入比大幅提高,也使得首次购房者“赚钱”成为现实,于是就有了炒房现象。曾经我把炒房叫做祸国殃民,后来就不叫了,因为真正炒房的人不多,更多的是房产保值的需求。尤其是现在“全民炒房”,大部分都是被逼无奈。他们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血汗钱贬值缩水是对的吗?谁逼着人家掏空六个钱包买房,逼着全民成为投机者,谁从高房价中获利最多,谁就是剥削者!其他买家都是被剥削的!没有买房的,恭喜你,没有被剥削,可以免费享受土地财政带来的城市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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