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同样也存在许多风险,希望购房者注意。如果由于客观原因其中某个所有权人确实不能亲自签字的,购房人应让其提供同意卖房的证明以及委托某人代签的授权委托书,并保留好以上证据,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具体到二手房选择和购买环节都要注意什么事项呢?第一,肯定是以上分析的二手房产权类型,确定能否被用来交易;第二,在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要认真审查房屋所有权证,最好记住证书编号去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核实一下。

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陷阱”?

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陷阱”

感谢题主邀请,大家好!作为一支有丰富办案经验的首都北京律师团队,之前接触过众多【二手房交易纠纷】案件,简单分享一下我们对该问题的经验看法或处理建议,若对您有所帮助,请【关注】一下,十分感谢!由于商品房价格的不断高涨,近年来二手房市场越来越活跃。二手房相对于在建商品房有许多优点:位置好,价格便宜,选择余地大,房屋质量也容易判断。

但是,二手房买卖同样也存在许多风险,希望购房者注意。目前,二手房的产权情况比较复杂,总结起来共有如下几类第一类 是公房。产权归于国家或单位,个人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这类房屋居住者个人是不能买卖的。第二类 是产权部分归单位部分归个人的房屋。这主要是指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单位的集资建房等。若要购买这种二手房则需单位同意买卖并且放弃优先购买权,否则购房者是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

第三类 是个人有完全产权的房屋。这类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自由买卖,二手房市场中大多数是完全产权房屋。具体到二手房选择和购买环节都要注意什么事项呢?第一,肯定是以上分析的二手房产权类型,确定能否被用来交易;第二,在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要认真审查房屋所有权证,最好记住证书编号去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核实一下。第三,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房屋所有权人本人签字。

有的房屋是两个人或三个人共有的,也应坚持由每一个房屋所有人亲自签字,不能由其中的一个所有权人代签。如果由于客观原因其中某个所有权人确实不能亲自签字的,购房人应让其提供同意卖房的证明以及委托某人代签的授权委托书,并保留好以上证据,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四,在二手房买卖中,还存在着一房二卖的情况,即房屋所有权人在与购房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前,又将该房屋卖与他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的合法权利人是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载明的所有权人为准的。所以在一房二卖中,如果第二买受人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第一买受人即使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也不会成为房子真正的主人。此时,第一买受人只能望“房”兴叹了。为了避免一房二买的发生,购房者应在签订合同以后,尽快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防止“一房二卖”的风险。

第五,还有擦亮眼睛防止“凶宅”、“不能落户房”、“抵押查封房”、“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等风险。相关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32、36、38、60、61条;《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17条;欢迎在评论区说说自己的看法,或有【房产地产交易】法律问题也可以【关注】后【私信】提问,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我们会及时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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