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是一个非常严肃严谨的法律流程,既然要招标,你就要按照《招标法》的规定来实施实践中的许多业委会,大搞一言堂,它们认为怎么合适怎么来,毫无规范公正可言。4.想要解除旧物业,然后自己招标新物业或者自治,在《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

如何提高物业投标成功率?

如何提高物业投标成功率

   1、对照资质条件 物业招标时,招标方一般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参与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如公司注册情况、行业资质要求、管理经验和业绩、营业范围等。这些资质要求是投标入围的前提,是进入后续评标的门槛。项目在投标时,一定要逐条对照资质要求,通过合适的证据来匹配资质条件,不要到最后辛辛苦苦做了大量的工作,结果因为没有符合资质条件而被拒之门外。

如之前碰到过一个项目,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中明确“投标者需要有高层写字楼管理经验”,但因为投标公司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虽然实际管理中有很多经验和案例),最后没有进入评标打分,甚是可惜。  2、 细读评分标准,把握每个细节保证该得的分一分不丢  评标过程一般就2-3个小时。在这短短的时间,评委需要从对投标者的一无所知到最后定标,最高效的切入点就是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一般分为客观分和主观分(个人分类),需要投标者以不同的策略进行应对。  客观分一般明确列明评分规则,如“具有同类型项目管理经验的,一个得3分”。此类标准有就得分,没有就不得分,不同的评委得出的分数一致。对于此类分,需要投标者逐字研究规则,并通过各种材料佐证以符合得分标准。主观分一般具有一定的给分跨度,需要评委结合自身的专业水平做出评判,如“根据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打分,评分标准为0-5分”。

此类分数与每个评委的感受度有很大的关联,不同评委的分数也将会有所差别,所以给评委留下好的印象分非常重要(部分内容参考后面)。  3、讲究标书架构和排版,能大大提高评委的印象分  在评委对各投标者均不熟悉的情况下,投标书便是评委对投标公司进行了解的窗口。对于一本逻辑结构不强、排版不统一、版面不协调、序号错乱的标书,哪怕内容再精彩,估计也没有几个评委会耐着性子看下去,最后顶多会给个不低不高的中间分(有时候几分折算到报价便是几万甚至几十万)。

因此,若想给评委留下好的印象以在客观分上占优势,至少要关注版面的细节,如字号排版统一,隔页表格处理完整,各级序号标识科学、示意图不跳行等。  4、关注细节,站在评委的角度考量标书制作  在短短的时间内,翻遍几本厚厚的投标书并作出最后的评审意见确实是件辛苦事。如果站在评委的角度,以方便评委评标的思维制作标书,肯定会引起评委的好感。

如有些投标者在投标的前序页中加入了评分标准对照索引,让评委快速找到应分内容在投标书中的位置;有些投标书会在每章侧页贴上小便签,并注明每章标题,也非常便于评委寻找对应内容;有些投标者会在评分索引页中加入自评分一项,虽然对评委评分不会起决定性影响,但有时会引起评委在评分有出入的时候进行核验,减少了误评的几率,同时在评委对评分标准有争议的时候也会有小小的触动。

  5 除了通用部分外,适度的针对性会让评委更信任  有些公司的投标书一本定稿,放之四海皆能用。显然,这样的操作大大减少了工作量,但中标的可能性也大大减少。若想让评委给予更多的分数,那就需要根据标书内容的特点和性质进行调整,更多体现投标者对项目的“量身定制”。  标书中的操作规范、服务标准和程序等内容相对具有一定的通用性,所以可以不用过多调整。

但是在项目总体管理方案、项目难点重点、项目特殊性分析、管理组织架构、项目合理化建议等模块,建议进行针对性编写,尽可能让评委看到投标项目的影子,至少让评委感觉到投标者对项目的重视程度。  上述几点是投标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能够明显提高投标成功率的切入点。标书制作是一个不断积累、完善、提升的过程,一本完美的投标书需要关注结构策划、内容编写、排版、制作等各环节中的细节。

小区物业管理通过招标选择是否可行?

如何提高物业投标成功率

理论上应该可行,实际上很难严格操作,远远谈不上所谓的“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小区物业管理招标分为两类:一、开发商作为招标主体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03版《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提倡”开发商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小区前期物业公司;并随即又出台了一部配套法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践来看,虽然前期招标过程有法可依,相对严谨,有代理机构,有评标专家,“公开透明”;但你会发现,最后中标的全是开发商内定的物业公司,(基本就是下属企业或关联单位)。

也就是说,现阶段的前期招标,基本流于形式而已。二、业主大会(业委会)作为招标主体。如果说前期招标至少能做到程序合规,形式合法的话,那么业主方为主体的这类招标,可谓是“混乱不堪”、“毫无章法”:1、无法可依,或者有法也不依,随心所欲。招标,是一个非常严肃严谨的法律流程,既然要招标,你就要按照《招标法》的规定来实施实践中的许多业委会,大搞一言堂,它们认为怎么合适怎么来,毫无规范公正可言。

2、恶性竞争,暗箱操作。物业这个行业为何长久以来社会评价过低,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在招投标过程中体现出来的诸如:不遵守游戏规则,恶意压价,破坏行规,勾结委员内外串通,“明知亏损也要抢到项目”等等等等,令本已声名狼藉的行业更是雪上加霜。3、监管不足,缺乏引导。理论上看,业主自主招标是市场化原则的体现,老百姓选谁来管理,由它们自己说了算,相关部门不宜插手过多。

当前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如此之深,今后能不能采取招投标方式聘物业?

如何提高物业投标成功率

当前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相当的深,有人问今后能不能采取招投标方式聘物业。确切的告诉你:能啊。《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一直赋予了全体业主招投标聘物业的权力。1.其实目前最大问题不是业主是否可以自己找物业的问题,而是前期物业不能很好的服务业主,并且业主还无可奈何。因为前期物业都是开发商选定的,前期没有多少业主入住,且业主间相互不熟悉,纵然对物业不满也只能忍气吞声。

2.一般物业问题都是在小区交房三年以后。新入住小区刚开始几年基本都是平稳的,矛盾很少会显现。这不代表没有矛盾,仅仅是因为大家都压抑住没爆发。一旦爆发出来了,那就几乎是对立面了。3.出现问题后,业主基本都是采用拖延或者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而这种方式将会成为业主维权最大的程序障碍。维权时,很多主管单位会以此作为理由,拒绝业主诉求。

由于物业不作为,业主缴费心里不愿,不交费无法成立业委会。最后导致物业一直烂在小区。4.想要解除旧物业,然后自己招标新物业或者自治,在《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可以根据业主大会决定解除、留用、重新招标或者自行管理。但是,成立业委会的关卡就在社区和街道以及住建主管单位手中,哪怕你是起诉也没用,一个绝佳的理由“你没交物业费,没有说话的权力。

”这才是小区无法解除物业的难点。5.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决议必须经过总户数一半或者占建筑面积一半以上业主同意方可执行。问题是业主大会根本上就没有人去。业主都会以“我没时间,我不参与”“不关我事,我不管”“我交了物业费了,别找我”这样的理由不去行使投票权,导致法定人数不够。其实,无法自行招标物业的根源主要还是业主不团结!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搪塞或者甚至直接拒绝参与小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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