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派”的是“人”,劳务外包“包”的是“事”。把食堂这项“业务”连工作和用人打包成一个“业务外包合同”,包给了下水道(化名)外包公司。如果你是外包工,你是外包公司的“人”,但对大海公司来说,你是一个“事”。两者怎么能是一回事呢?【一】劳务外包比劳务派遣更不利于劳动者。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哪些区别?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哪些区别

劳务派遣属于人力资源服务,适用税率是6%,按照财税〔2016〕47号,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劳务外包,则应按照其业务实质,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资质要求 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取得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资质证书。 (二)签订的合同不同 一是劳务派遣公司应依法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按照人力资源部门的要求实行网上备案。劳动合同中应载明被派遣的劳动者的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岗位等情况; 二是劳务派遣公司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载明被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公积金等数额。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是一回事吗?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是一回事吗

劳务派遣“派”的是“人”,劳务外包“包”的是“事”。好多劳务工转成外包工,傻傻地分不清,最简单的定义就是,你若是劳务派遣,你还是“人”;你若是劳务外包,你连“人”都不是了。两者怎么能是一回事呢?【一】劳务外包比劳务派遣更不利于劳动者。举例说明吧。大海公司建了个职工食堂,需要招10人。可以招合同工(俗称正式工),但认为食堂工作不是主体核心业务,招正式工费钱费力还不敢辞退。

干脆招劳务工吧,于是委托小河劳务招10个人,这10个人被小河公司派遣到大海公司。大海公司考勤管理,面对的是10个“人”。2016年以来,规范劳务派遣制度,劳务工比例不能超过10%,超过的部分要转为正式工。大海公司一看食堂10个劳务工比例太高了,又不想转正式工。于是,又发明了业务外包用工制度。把食堂这项“业务”连工作和用人打包成一个“业务外包合同”,包给了下水道(化名)外包公司。

也许下水道公司本来就是小河公司(变身)而来的。大海公司与下水道公司签订的“整体业务外包”合同。这10个人与下水道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注意,这10个人,原来是劳务工的时候,他们还是10个“人”,现在对大海公司来说,只是10个工作量而已。【二】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本质区别,一茬不如一茬。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大海公司),因为是10个“人”,适用的还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是公法,强制性执行的。

受到劳动法保护还是严肃的。劳务外包工,与用人单位(大海公司),不是“人”,只是一个“工作量”,一个“物品”,适用的是合同法。就是一项业务合同而已,不对劳动者负责任。说的简单点:如果你是劳务工,你是劳务公司派到大海公司工作的“人”,大海公司必须把你当“人”看,你也要遵守大海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有问题,用人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你是外包工,你是外包公司的“人”,但对大海公司来说,你是一个“事”。大海公司只管理“外包出去的业务”是不是达到了“工作量”,不能管理你们这些“人”。如果有问题,用人单位没有任何责任。【三】两者其实都不把劳动者当“人”善待。对大海公司(用人单位)来说,10个劳务工从事简单劳动,不会影响公司核心业务。

你们不愿意干,随便找一个劳务公司再派10个人来。所以,这些岗位叫做三性岗位。大海公司不在乎你们,你们的培养发展和职业空间,没人管。因为你们不重要。福利待遇,可能只是正式工的三分之一到十分之一,虽然你们都在一个写字楼里上班,但差距就是这么大。什么同工不同酬?没人管,因为你们不愿意干可以走人啊。对大海公司(用人单位)来说,10个外包工,在他们眼里只是一个“业务合同”,一个“事情”,而不是面对10个“人”。

大海公司不能管理你们,你们完全由外包公司管理。出了什么问题,与用人单位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虽然你们10个人还是干着原来的活,以前还是“人”,现在只是一个“工作量”了。所以,奉劝大家,但凡有能力找到正式工岗位,就不要找劳务工岗位;如果实在没有办法找正式工,那么就退而其次找个正规的劳务公司,多少受到保障,原则上不要找外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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