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确权工作刚开始的时候,有个村书记向我咨询土地确权工作,我告诉他在确权工作中一定要解决以上两个问题,要不然确权工作等于白做。我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工作人员,针对农村土地方面的问题,我有较多经验~!农村土地确权证书,什么时候发?土地确权工作大面积开展已经有5年了,有些地方早已将土地证书发了下去,不过开展的较晚的,目前应该在作收尾工作。

土地确权什么时候结束?

土地确权什么时候结束

土地确权结束目前还没法结束。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在制定政策时没有考虑到的问题和情况,如果过早的草草结束,不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还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土地确权开始时主要目的是认可和认定,就是要把农民原来耕种的土地进行一次认可和认定,发给土地使用证,予以使用权属的认定。但在确权过程中出现了两大问题,一是实际耕种面积和账面面积不一致,多数是耕种面积大于账面面积,本组之中相同人口的农户实际耕种土地面积相差太大,如果按现在实际耕种面积进行确权,就会苦乐不均,有失社会的公平性,尤其是有些村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多年占用经营村集体土地,要是把这部分土地确认给他们,群众会有很大意见,会引发社会问题。

二是农户土地不集中,农户经营的十几亩土地多达五六块之多,不便于集约经营,对农村产业化调整存在着很不利的因素,也不符合国家一户一田的政策,这些问题都是问题存在在先,制定政策滞后造成的,制定政策时没有认真调查和调研,目前这些问题不进行解决,土地确权工作是没办法继续进行的。在土地确权工作刚开始的时候,有个村书记向我咨询土地确权工作,我告诉他在确权工作中一定要解决以上两个问题,要不然确权工作等于白做。

在争取镇领导同意后,开始制定方案,然后把方案放到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大会上讨论通过,再进行实施。具体做法是先把村里的土地进行核量,把农户多余土地计算出来,然后优先分给没有土地的新出生人口,再把多余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户,在账面上确定好农户应分土地面积后,再本着一户一田的原则,尽量使农户的土地集中。剩余零星地块,由于农户所分的面积非常少,不便于经营,统一交给合作社经营管理、农户分红的形式经营,至于交给哪个合作社经营,由农户自主选择。

当初这种土地确权方式还没有找到政策依据,不敢说打乱重分,因为打乱重分是违反政策的,经过苦思冥想,取了个规划并地的好名字,当时还不知道有一户一田的说法。这种做法成功后,市、县先来村里进行调研,基本上给予肯定,省内有个县也来参观学习,认为这种办法好,回去后在全县开展以这种形式的土地确权工作。后来省和国家农业部门也来调研,省里认可这种做法,农业部门予以否认,认为是违反了当初制定的政策原则。

石家庄什么时间发确权证?

石家庄什么时间发确权证

日前,《关于加快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出炉了,这个有多重要?就是敲定了宅基地的权属问题,明确了造着房子的这块地方究竟属不属于你,有多少是属于你的。从登记时间、拆翻建、异地建房、房屋结构、子女分户等方面明确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细则。   4个时间节点规定都不同   意见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时间划分。

  1987年1月1日前,农民占用宅基地建房且至今未扩建或拆翻建的,或加层后未超过三层的。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证明,联村干部实地踏勘、签署意见,所在镇乡(街道)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1987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前,农民建房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宅基地,但属村民唯一住宅,且所占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严重影响村镇规划实施的,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在120平方米以内的未批部分进行处理(处罚)后,按土地利用现状补办用地审批手续,并按批准面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2010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在《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建房监管工作的通知》(诸政发〔2013〕20号)规定的监管时间之前,农民建房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宅基地,但属村民唯一住宅,且所占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严重影响村镇规划实施、可确定宅基地的,应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对120平方米内的未批部分进行处理(处罚)后,按违法占用前的地类补办用地审批手续,按批准面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2013年1月1日后的农村宅基地少批多建误差在3%以内按现行政策予以登记。   拆翻建、异地建房、有悬空外挑的看仔细   对不同类型的农村宅基地,意见也有了相应的确权登记政策。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未经批准拆翻建,超过证载面积的,但符合审批条件且无相邻权纠纷、2012年12月31日前移位建造的农民住宅,均按“无违建”创建政策处置到位后,分别由所在镇乡(街道)和规划、国土部门完善相关手续,按批准面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或非农户口人员,以合法继承方式取得农村房屋的,准予确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并在土地证书上注明相关信息;农民因重点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等依法批准异地建房的,可凭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申请确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1999年1月1日前,城镇居民合法审批建造的农村房屋,准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受“一户一宅”限制,也准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确权证书,什么时候发?

农村土地确权证书,什么时候发

我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工作人员,针对农村土地方面的问题,我有较多经验~!农村土地确权证书,什么时候发?土地确权工作大面积开展已经有5年了,有些地方早已将土地证书发了下去,不过开展的较晚的,目前应该还在作收尾工作。如果土地参与过确权,但土地证书一直没发的,总结下来,大概就是以下两种情况:第一是 土地参与确权之后,一直没有发过证书第二是 证书之前发过,但是证书上信息有错,交上去修改后再也没发下来下面针对这两种情况进行彻底的分析。

一、土地参与确权之后,一直没有发过证书证书在没有发到农户手中之间,只有两个存放的地方,一个是测绘公司,一个是村委会,所以问题就可能出在他们身上。1、测绘公司进度缓慢,导致证书迟迟没有发。要知道土地确权工作进行了3年多了,从合同中的三个月的临时工期,一下子拖了三年,不仅活没干完,而且工程款还不好要。在这个三年中,不知道被拖垮了多少家的测绘公司和个人承包的测绘队伍,要不是我所在的公司实力雄厚,怕也是早喝西北风了。

所以很多公司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了其他项目上,导致土地确权进展缓慢,而证书发不下去,很大程度的原因出在这个上面。2、村委会没有将证书发下去有些地方在前期调查信息的时候,村委会觉得村民上报的地亩数面积太大,不愿意确权给他们,但又不能不确,所以就直接提供了一份地亩数,让测绘公司按他们提供的地亩数去确权,不使用农户提供的地亩数。

而且在证书出来后,也不会发给农户,而是在村委会“统一保管”。因为在确权工作中,所有的指向性问题,必须得听发包方的安排,甚至某一块地是否给确权,这都是他们的权利。二、证书之前发过,但是证书上信息有错,交上去修改后再也没发下来首先我们目前也存在这样情况,就是证书发下去后,村里说证书上的信息有错,然后又把错误证书返回,并提交了错误信息。

这种情况我们是正在改错,而且改完一部分就会送到村里。所以如果和你们的情况一样,请耐心等待,因为有时候会因为证书不够,临时向打印厂家定制证书,所以这都需要时间。而且后期改错是一件非常让人头疼的事,所有的数据皆已成型,再修改的话可谓是一动皆动,所以之前为了防止出错,在调查完信息之后,会在村委会公示至少两次,每次不会低于七天,在这个时期,想怎么改都是可以的。


文章TAG:确权  赵县  农户  这件  家里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