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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不交五险一金工资超过3500个人所得税该怎么算

按实际”当月应发工资总额-3500“,然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即:没有缴纳社保公积金,则无法税前扣除。

公司不交五险一金工资超过3500个人所得税该怎么算

2,超出标准的住房公积金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计算方法: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超出标准的住房公积金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3,公积金超过上限报税

调增应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总额,调增数位超过上限的金额。如某人月工资7000元,公积金只允许扣800元,实际支付了12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则多交的公积金400元不得从7000元中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如已扣减要加回。具体计算:7000-800-2000=4200元,应交税4200*10%-25=395元。或:7000-1200+(1200-800)-2000=4200元,应交税4200*10%-25=395元。

公积金超过上限报税

4,个人所得税公积金扣除超过限额后如何计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5,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这三金可在所得税前扣除限额如何计

五险一金由单位负担的部分均可以在税前扣除~~~ 1金即“住房公积金":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五险的缴费基数应为本人上年平均工资,也有公司是根据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或者各公司自行定个基数等等. 1.养老保险单位承担:缴费基数*20%, 个人承担:缴费基数*8%; 2.医疗保险单位承担:缴费基数*10%, 个人承担:缴费基数*2%+3; 3.失业保险单位承担:缴费基数*1.5%, 个人承担:缴费基数*0.5%;农民工不缴个人负担部分 4.生育保险:缴费基数*0.8%,全由单位承担,限北京市户口,好象有北京居住工作证的也可享受; 5.工伤保险:缴费基数*0.5%,行业不同,比例不同,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6,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1.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12 % 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3.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几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7,住房公积金超额需并入工资纳税的金额 是什么意思

当地的地税政策是:超过核定缴存基数或规定比例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税务机关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缴纳的公积金部分将计入工资总额的意思:?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地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地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8,单位和个人超比例或超基数缴付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1.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举例说明:2018年10月份东莞市某企业部门经理工资为25000元,按12%缴纳住房公积金即个人扣款3000元,社保个人负担2000元,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工资25000-公积金1848.6-社保2000-个税基数5000)*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个税1820.28说明:因其公积金3000已超过东莞市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5405*12%=1848.6(公积金免税上限),所以只能扣除1848.6,超过部分1151.4是要计税的。

9,有公积金的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社保、公积金等都免税;扣除缴纳的公积金后计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第七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不计入年所得12万元之内,具体标准应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标准缴付的“三费一金”应计入年所得范围内。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其他社保费忽略不计的前提下(没办法,您没说),您当月工资薪金-可扣除公积金6762+超标准公积金(11275-6762)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10,住房公积金超出上限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1,住房公积金超社会平均工资12部分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个无需担心12%的上限,你要担心的是14%。税法规定,企业职工福利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税前列支。超过的部分,不可以。所以是否纳税调增,看包括公积金在内的所有福利支出有没有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 但是呢,住房公积金到底是属于工资薪金本身还是属于福利费呢?这个要翻翻国家出的文件。我帮你查了查,请看: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因此,对于问题所述住房公积金,会计上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核算,而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科目核算,分配时转入“管理费用(或其他成本科目)——住房公积金”科目。 住房补贴则根据财企[2009]242号文件,视企业是否实行住房货币化改革,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科目。 所以,连14%的上限都不用考虑,这个本身就是工资薪金。税法铭文规定,工资薪金按发生额据实扣除即可。
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负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超过合理工资12%部分不税前扣除,年终要做纳税调整。

12,缴纳住房公积金超过12还要扣税我想知道扣税部分是怎么扣的

扣税方法如下: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通知明确,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四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扩展资料: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就意味着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例将由8%—10%调高至12%。至于这12%的比例是缴纳的上限还是底限,财政部税政司相关负责人未进行解读。据了解,对“三险一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将是国家长期执行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加上“三险一金”的优惠,我国个税每月费用扣除额度其实已经不止1600元,达到2000元以上。刘桓表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意味着每月工资的个税扣除额度实际上又调高了。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个税起征点变相调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将至12%

13,公积金多扣了个税怎么办

不是这样,你的975加上起税工资不用扣税,其余的超出部分还是要交的 答案补充 这是规定,你看看:《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珠地税函〔2006〕213号 第二条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税起征点现在是2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当月奖金-四金)-2000四金(养老金、医保金、失业金、公积金)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一不超过500元 50二超过500元至2000元1025三超过2000元至5000元15125 四超过5000元至20000元20375 五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251375六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303375七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356375 八超过80 000元至100000元4010375 九超过100000元4515375

14,企业给个人缴纳的公积金超过上限超过上限的部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谢邀:以前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征收,税务机关一般都采取了一种模棱两可的态度。大家心知肚明,电子商务毕竟是新生事物,新业态需要各个部门的支持才能发展壮大。税务部门也不愿意把自己置身于风口浪尖之上。实际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很显然,不论是实体店或者网店,只要发生了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及进口货物的行为,都应该缴纳增值税。这次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很多人担心对网店征收会影响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发展,其实电子商务法规定的很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线下实体店一样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如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达不到3万元(或季销售额达不到9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样适用于网店经营者。实体店享受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网店经营者。因此,给实体店和网店经营者提供了公平的竞争法律保障。你提到刷单产生的营业额是否纳税问题?其实,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明文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用刷单的方式虚增营业额明显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提问就如同问对销售毒品是否应该征税一样?刷单会不会受到处罚?答案是肯定的,电子商务法中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奉劝电商经营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才是正道,欺骗了消费者却失去了诚信,得到了金钱却失去了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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