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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税员可以办理外经证延期吗

办税员可以办理外经证延期。纳税人外管证已到期,但由于工程等原因,施工期仍需一段时间的,纳税人持外管证已在项目局办理过外来登记或跨区涉税项目登记的,项目局可根据纳税人税款缴纳,发票领用等情况如实办理,外管证,核销手续,纳税人不用重新续开,外管证,项目局以外来登记或跨区涉税项目登记对纳税人经营项目进行税收管理。外经证的办理要求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份。纳税人应提供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办税员可以办理外经证延期吗

2,外管证办理延期

可以根据延期的施工合同 (一般是补充合同)到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外管证

外管证办理延期

3,外管证已到期能否办理延期

纳税人《外管证》已到期,但由于工程等原因,施工期仍需一段时间的,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纳税人持《外管证》已在项目局办理过外来登记或跨区涉税项目登记的,项目局可根据纳税人税款缴纳、发票领用等情况如实办理《外管证》核销手续,纳税人不用重新续开《外管证》,项目局以外来登记或跨区涉税项目登记对纳税人经营项目进行税收管理。2、纳税人如未在项目局办理过外来登记或跨区涉税项目登记的,项目局应要求纳税人立即在本局办理外来登记或跨区涉税项目登记。之后可根据纳税人税款缴纳、发票领用等情况如实办理《外管证》核销手续,纳税人不用重新续开《外管证》,项目局以外来登记或跨区涉税项目登记对纳税人经营项目进行税收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在办理过税务登记后,如果有到外县(市)临时开辟营业地。纳税人就必须首先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该证明有一定的期限,按现行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到外县(市)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当重新申请。

外管证已到期能否办理延期

4,外管证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1、首先,提供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到当地税务网站下载,并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2、其次,准备外出的经营者事项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法人)的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证件;还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打印出一式二份。3、另外,办理总机构提供的此项目所属部门管理的证明文件;4、后面,就是等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并发放给外经证,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需在10日内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具体相关核销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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