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对方开给自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了 怎么补救发票尚未认证 抵扣

做账用:恳请出票单位在空白纸上再打印两张,并加盖印章,注明原件丢失。抵扣用:用上述复制件认证、抵扣、留存。
好像挺麻烦的。听说可以让对方提供发票的记账联,并加盖公章,这样子也可以用。如果不行的话,就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然后让对方重新开据。
可以的正常用的,找一个专管员,或在电脑里作废掉,后者更方便.并登报申明遗失一下.
复印一份作为记帐联,并附说明说明情况
到专管员那里去处理,一般要罚钱的,然后他们在开一份遗失的证明,就可以认证了

对方开给自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了 怎么补救发票尚未认证 抵扣

2,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亲,1、对于销售方来说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失并接受处罚,而后将相关资料填写好在税务报刊或杂志上刊登遗失的声明。对于只丢失了其中两联或其中一联的情况,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备和认证;2、对于购买方来说需要向税务机关取得丢失的证明,在经过同意之后可以作为增值税的抵扣凭证,而在丢失之前没有认证的话,那么需要销售方的复印件才能去税务机关认证。在实际情况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计算与管理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专用发票。一般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由国家税务总局进行监制,并且只限于一般纳税人进行领取并使用。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起着会计凭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行将产品销售的各个环节联系起来,保证了税收的完整性。一般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基本联次和其他联次构成的。其中,基本联次又包括着发票联、抵扣联以及记账联。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3,增值税发票丢失了如何操作

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增值税发票丢失了如何操作

4,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怎么办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找法网精选问答我要咨询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办法是什么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办法是什么2021-08-28 来源 : 找法网 阅读:12721次 206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办法是:第一步,于发现丢失当日,遗失人应当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第二步,登报声明作废。第三步,根据开具罚单或行政处罚意见书进行复印,并提交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5,遗失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答复: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6,增值税专用发票丢了怎么补救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补救措施:1、丢失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在此时间之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登报遗失不再受限,只需要在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后接受处罚后,在有刊号的报纸上登报声明作废即可;2、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3、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7,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该怎么做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样式附后),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8,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无论你是销货方还是购货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28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文章TAG: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怎么处理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