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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

方法一:1、先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网上申请—发票管理类—红字发票申请单,上报。 方法二:1、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拿《申请单》(一式两联)到办税大厅办理审批,取回开票通知知单。 开具方法:打开“防伪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点击“专用发票填开”——点击“打开的发票上的负数”——输入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下一步”——跳出所开具的发票的信息——打印此张“负数发票”即可。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

2,专票丢了可以补开么

法律分析:专票丢失之后是不可以进行补开的,一般的处理办法是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如果已抵扣税那么则不得重开。而第二种处理办法则是用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避免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专票丢了可以补开么

3,购方没认证的专票销售方如何开具红冲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红字开具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1、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在《申请单》上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的区别代码和号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 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及“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购方没认证的专票销售方如何开具红冲发票

4,发票丢了证明也开了可是客户说不能用怎么办急急急 搜

其实很简单,如果这张发票是当月开的,还没过月底,你可以先在你的开票电脑里面作废就行了。如果已经到第二个月了,就让对方打张拒收证明,你开个红字冲回就行了。记住,第二份发票不能给对方啊。
你们那样做是对的,但是对方还是拒收,只好开红字发票了
由你的单位领导(或者业务、财务人员)陪同对方企业的业务、财务人员持《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到其主管国税机关,他们会给你说法的。
红字冲销原发票,税局的证明附在下面,本月重新开具发票
有税务局的证明,且在认证期内是,可以认证的,再沟通一下,让他们去税务局问一下
现在对方公司就是在以此事为借口 拒付你们的货款 这已经不是财务的问题了
那是客户在打你们公司的碴,这个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就是代替已丢失抵扣发票使用的。你可以到当地的税务机关去,要他们帮你。

5,是密码超过密码区的发票退回从开时丢失该怎么办啊急

1、如果司可以网上认证,认为通过可能性很大。2、让对方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和复印记帐联到我方的税务局去认证,让税务局处理,不行就进项转出(如果你司认为是对方责任的话,可向对方索求重开两份一样的发票,让其中一笔款做串款就行),行就没问题。
怪了,不是可以扫描后手工修改错误信息的?就是说你去税局认证,认证的时候,如果密码区扫描不出来,税局的人可以手工修改按照你的纸质专用税票上的密码区密码去认证的。不会票面上不止超出密码区,还超出票面了吧,那就没办法了,信息不全没法认证了!那就只能按搂上说的去办理重开了。
你方或对方都可以到国税局开具一张"丢失发票证明单",然后再开具一张"开具红字发票证明单",就可以让对方冲回重开了,具体事情要找税管员,他会告诉你具体程序,不难办的.
你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密码超过密码区无法认证,一开始这张发票就应该作废,因为认证的时候是电脑验票,出了密码区电脑就无法验证了!其实技术有点类似与电脑判卷,参加过考试的应该知道吧!玑在你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了,对方无法作废,也不可能重新开具.你只能找快递公司,让快递公司赔偿损失了.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6,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重新开具可以吗

如果重新开具,就等与虚开。丢失专用发票也不必要重开呀!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货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凭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作废条件: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7,增值税发票遗失怎么办已经超过90天

这个分你得给我了,首先你去税务申报大厅开一个缴税证明,证明他单位丢失的发票在你单位已经缴过增值税了,具体的需带的手续你问一大厅。其次,对方认没认证是有记录的,可以在税务局的增值税认证系统上查询到,你把他们丢失的那张发票号告诉他们,他们去税务局一查就知到认没认证过。如果没认证,那没办法了,他收到的这个缴税证明只可以做为成本抵减所得税,而不能抵进项税了,因为过期了。 还有,你不能开普通发票了,那样你不仅得再按收入额缴一个17%的增值税,还得交25%的企业所得税呢。如果税务局无法开缴税证明的话,那你只能把他们丢失的那张发票复印一份,盖章给他们了。至于欠款,只有协商或起诉他们了
把它吃了
这个发票不能作废,也不能开红字发票冲减,更不能再开一份普通发票了;因为90天的认证期已过,只能全额计入材料价值,不能抵扣进项税。
本发票已超过90天的期限了,只能计入成本,至于开普通发票就更不可以了,重新开具,再交一次税
为收回货款,只有重新开一张票,再交一次税了,别无他法。
建议问你的税务局的专管员 首先你应该把你们公司的存根联找到,复印后给你的购货方发一件邮件或传真,主要是上面有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让对方先确定是否认证. 1.如果认证了,就好办一些,你们再去你的主管税务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然后购货方可凭该存根发票复印件及"证明单"的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即做为抵扣联存档。 2.如果没有认证...复印存根,然后,你到你们当地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联同存根联复印件寄给对方,让对方以发票做帐,但是也要支会他们当地的税务局. 发票这事,丢了是烦麻多多,太不小心了哟,罚不罚款呀,能不能顺利的解决还要看你们双方和当地税务局的关系, 祝你好运吧PS:重开是不可能的,除非你去弄张来历不明的票......危险哟,嘿嘿

8,增值税开具红票的流程

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3)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销售方提交申请单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凭取得的通知单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答案补充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 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2) 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红字发票由于申请人不同而开具红字发票流程不同。1、红字发票的申请人是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的步骤:第一步:购买方或劳务接受方开具并提交红字发票信息表;第二步:购买方或劳务接受方税务机关审核信息表;第三步:购买方或劳务接受方将税务机关审核信息表交于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第四步: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2、红字发票的申请人是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的步骤:第一步: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开具并提交红字发票信息表;第二步: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税务机关审核信息表;第三步: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 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销售方提交申请单 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取得的通知单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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