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一下自然人税收客户端怎么下载

自然人税收客户端下载到本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找下载中心,里面有自然人税收客户端下载文件。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客户端, 针对的是申报个人所得税, 按月申报。 如果要申报农业合作社季报, 登录所在省份电子税务局, 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请问一下自然人税收客户端怎么下载

2,电子税务局怎么导出企业所得税报表

1、登录电子税务局2、点击“我要查询”3、点击“申报信息查询”4、点击“征收项目”,选择“企业所得税”、选定起始日期5、点击最右侧的“导出”即可

电子税务局怎么导出企业所得税报表

3,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核定怎么查所属行业例如

进入国税系统网站——左边查询区——涉税信息查询——进入查询——纳税人基本信息查询——国标行业——行业明细这样就可以查到所属行业了

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核定怎么查所属行业例如

4,怎么下载国税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

一定要电子版的吗?所有的报表都能直接打印的去申报查询 找到所要的月份,所需的报表 进入页面就能直接打印了
如果你的经营业务是纯地税的,企业所得税季度、年度报表,报送地税。如果你有国税项目,企业所得税季度、年度报表,报送国税。如果你的企业在2000年以前成立,企业所得税季度、年度报表,报送地税。

5,电子完税证明怎么下载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亲,您好,请稍等,您的问题我们已经看到,正在快马加鞭的给您整理资料,马上就为小主送上您的答案。感谢您的支持,认可我的服务,记得给个赞哦[期待][期待][作揖][作揖]!!! 点击“【我要查询】-【证明信息查询】-【电子完税证明查询】-【电子完税证查询与下载】”。填写查询条件,【填发日期起止】和【凭证开具种类】,点击查询。点击【下载】即可下载生成PDF格式的电子完税证。下载之后就可以查看电子完税证明,以【电子完税证明(表格式)】为例

6,国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哪里申报要下载协同软件吗还是直接

百度本省市的税务局网站,去下载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做好后通过网上申报软件发送到税务局。纸质报表随后送去。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就是季度预交所得税的,这张表就填2.3.4.7行就行了,如果表上有累计数的话,你就用利润表上的累计数减去该表上的累计数就是该表的本期数,然后验证一下看看是否与你的利润表上的累计相符就行了。

7,怎样从税务局网站上下载税务报表

步骤如下:1、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的网页,里面有个办税服务,点进去里面就可以下载你想要的申报表了2、先中你选中的报表,点打印,出现预览提示后,点EXCEL表格的图标,输入另存的文件名称,保存。3、国税局的网站在下载的时候必须安装控件,设置最低安全,否则无法打印预览,但是要是这样设置了对于电脑来说安全系数太低,容易出现故障,所以你在操作的时候直接导出EXCEL表格再保存。扩展资料税务报表的概念狭义上的税务会计报表是指以货币为计量单位,以会计核算资料为主要依据,总括反映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各项税款的形成、计算占缴纳情况的报告文件。广义上的税务报表其实就是每个月月初你去税务局报税交的表,主要包括: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税务报表的编制要求:1、数字真实  税务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税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这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2、内容完整 税务报表应当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貌,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才能满足各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凡是国家统一要求披露的信息,都必须披露。3、计算准确  税收工作涉及大量的数字计算,只有准确的计算,才能保证数字的真实可靠。这就要求编制税务报表必须以核对无误后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不能使用估计或推算的数据,更不能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玩数字游戏或隐瞒谎报。4、时间要明确  及时性是信息的重要特征,税收报表信息只有及时地传递给信息使用者,才能为使用者的决策提供依据。否则,即使是真实可靠和内容完整的税务报告,由于编制和报送不及时,对报告使用者来说,就大大降低了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5、手续完备  税务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税务报表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日期,并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报表的编制要求

8,怎样在国税网上下载税务采集系统

进入陕西国税网站下载中心 http://www.sn-n-tax.gov.cn/new-zxbs/zxbs003.jsp,在软件下载下面有通用数据采集软件,用迅雷或单击右键点目标另存为,选择路径就好了
永远在一起爱的宣言唱一半的歌江语晨 我的宝贝我想牵着你的手我的主题曲呃~~还有will的歌~~~棉花糖的也不错~~哈哈~~好多耶~~

9,如何在网上申报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山东的,登陆山东国税网,找到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进入输入企业税号,代码(需从税管员那里得到)进入,然后填报,然后申报确认即可。
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更改所属期,比如说2011年,所属期就改成2011 年13月
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呀?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且是核定征收,直接语音申报就可以了。查账征收一定要前台申报。一般纳税人的话就要先在网上注册,打印网上注册申报表盖上公章,再带上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到国税大厅申报窗口申请开通。如果增值税是网上报税的话,企业所得税就不用再次申请了
北京的操作方法:1、网上申报需要下载国税网上申报软件,并购买CA证书。2、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更新需要上报的报表,你可以先打印空表,自己填好了再在网上填写。网上填的时候,报表会自动审核勾稽关系对不对。注意填完了以后,不要直接提交。需要问一下专管员是不是要先审核纸质报表。专管员审核通过后,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上传。亏损的可能会被要求提供审计报告。3、如果盈利,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生成缴款书。4、如果你们公司已经签订三方协议,网上生成缴款书后银行会自动划款。如果没签三方协议,可以拿现金对应缴款书上的提交编号去任意一家银行缴税。

10,如何安装交税APP

举例:个人所得税APP苹果手机可以通过苹果商店下载,安卓手机可以通过360手机助手下载安装。微税务平台:一、什么是“微税务”?“微税务”是深圳市税务局基于企业微信推出的税企互动办税平台,纳税人使用“微税务”可及时接收税务局推送的各类税企互动信息,了解最新政策文件,获取本企业涉税业务的办结进度、发票使用情况、申报缴税等涉税信息,还可办理非正常户批量零申报等电子税务局未覆盖的无纸化业务。二、如何安装“微税务”?“微税务”需通过企业微信平台使用。纳税人下载安装企业微信后,将“微税务”添加至企业微信的工作台中,即可登录使用“微税务”。情形一:未安装企业微信(扫码安装)对于尚未安装企业微信的纳税人,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安装企业微信,同时“微税务”也将一并安装成功。安装步骤:第一步:通过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企业微信并安装微税务第二步:首次登录企业微信,选择登录方式并填写企业微信的注册信息第三步:点击【工作台】即可看到 “微税务”应用。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5、防洪护堤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1% 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7、印花税 按购销金额0.3‰ 8、车船使用税 9、房产税 10、土地使用税 还有的就不经常发生了 财税〔2013〕52号 发文日期: 2013年07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请遵照执行。 现在月收入低于2万的,不纳税。 价格为2200元,进货价为2130元,那税是多少呢?——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自己算

11,请问各位有没有能下载税务局下发文件全文的网址如国税发2009

国家税务总局http://202.108.90.178/guoshui/main.jsp把右上角的“高级查询”展开就可以查询
国税大厅说的是国税局的办税服务厅,内设多个窗口,纳税人可以通过大厅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可以说是纳税人在国税局办税的场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附件下载:  1.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2.非居民企业税务事项联络函  3.扣缴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一月九日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以及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企业。  第三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二章 税源管理  第四条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设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和合同资料档案,准确记录企业所得税的扣缴情况,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第三章 征收管理  第七条 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时,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以下简称扣缴表)及相关资料,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  第八条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计算的下列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征收率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或者税收协定规定的更低的税率。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凡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负担应纳税款的,应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后计算征税。  第十一条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给予非居民企业减免税优惠的,应按相关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和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办理。对未经审批或者减免税申请未得到批准之前,扣缴义务人发生支付款项的,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第十二条 非居民企业可以适用的税收协定与本办法有不同规定的,可申请执行税收协定规定;非居民企业未提出执行税收协定规定申请的,按国内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非居民企业已按国内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税后,提出享受减免税或税收协定待遇申请的,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应享受减免税或税收协定待遇的,对多缴纳的税款应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退税。  第十四条 因非居民企业拒绝代扣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暂停支付相当于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款的款项,并在1日之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报送书面情况说明。  第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于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起7日内,到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交易双方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应协助税务机关向非居民企业征缴税款。  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与所得发生地不在一地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自确定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发送《非居民企业税务事项联络函》(见附件2),告知非居民企业的申报纳税事项。  第十六条 非居民企业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在中国境内存在多处所得发生地,并选定其中之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向申报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如实报告有关情况。申报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申报纳税后,应将非居民企业申报缴纳所得税情况书面通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和其他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第十七条 非居民企业未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由申报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申报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收集、查实该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及其支付人(以下简称其他支付人)的相关信息,并向其他支付人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从其他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款和滞纳金。  其他支付人所在地与申报纳税所在地不在一地的,其他支付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给予配合和协助。  第十八条 对多次付款的合同项目,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履行合同最后一次付款前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合同全部付款明细、前期扣缴表和完税凭证等资料,办理扣缴税款清算手续。  第四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扣缴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见附件3),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监管,及时了解合同签约内容与实际履行中的动态变化,监控合同款项支付、代扣代缴税款等情况。必要时应查核企业相关账簿,掌握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收益等支付和列支情况,特别是未实际支付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情况,有否漏扣企业所得税问题。  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备案合同资料、扣缴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记录、对外售付汇开具税务证明等监管资料和已申报扣缴税款情况,核对办理税款清算手续。  第二十条 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实施专项检查,实施检查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将检查结果及时传递给同级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专项检查可以采取国、地税联合检查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在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中,遇有需要向税收协定缔约对方获取涉税信息或告知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的税收违法行为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6〕70号)规定办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所述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未依法变更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的,未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表的,未履行扣缴义务不缴或者少缴已扣税款的、或者应扣未扣税款的,非居民企业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操作规程。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  更详细可咨询-四川宏发税务代理有限公司,百度搜公司名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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