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公司被税务稽查这件事?

个人经历过2次税务稽查,1次金三系统预警调查,1次举报调查,2次协查。一、税务稽查(一)2005年,因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事情原由:找运输公司运送材料,发生运费6000多元,对方给开了个专票,进项税额不到50元(当时运输行业增值税率是7%)。公司接受这个专票后,也在税局的系统认证(当时,都拿到税局,在认证发票的机器上过一遍)通过了,然后进行抵扣。

这个运输公司虚开发票太多,被税局稽查了,然后就查到我公司了。经过和结果:税局调取了公司2002-2005年度账套、凭证到稽查局,全面查了一个多月。不但查增值税,而且还查其他公司的所有税种。增值税除这个运费发票外没其他毛病,除企业所得税外也没其他毛病。企业所得税,因差旅补助被调整应纳税所得额4万多,补交企业所得税1万多,罚款0.5倍,包括滞纳金一共不到2万元。

金额不多,也没找人,补交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罚款和滞纳金。当时,大学同学被国税总局派到该税局挂职,负责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业务。在局里见了面,也没好意思跟她说这事,呵呵。(二)2010年,地税部门的全省大检查,抽到我们公司了接到通知,拉了一车的凭证和账簿到了法官培训学院,历时数月,税金 滞纳金 罚款5万多一点。

涉及的主要是个税,营销人员的方案、推动、奖励没有扣个税,主要是领导不让扣,财务也没办法。替领导背了锅,总公司取消了我个人当年的年终绩效,他NND。不过离职时,领导补了我一个月的工资,然后领导异动到江西,我推荐的一个朋友也被他录用了。总起来说,领导还不错。金三系统预警调查金三系统预缴是企业所得税年报的事情。

2018年企业所得税年报的应付职工薪酬数据和个税申报系统的薪资数据不一致,2019年4月份预警了。税局打电话来说,但没说差额多大。先自查了一下,发现个税申报人员,一部分不到纳税起征点人员,有几个月没有全员申报个税。跟税局说这个原因后,税局让抽了当年度数个月的凭证送到税局。送过去后,税局的人员看了看,然后说回去吧。

我们就离开了,也没受其他处罚。举报调查还是2019年,个人客户2018年支付公司的费用3万元,因服务及沟通问题把公司给举报了,说公司没给他开发票。客户打的12345,12345把问题反映到税局,税局找到公司。当时客户缴费的时候开的收据,但公司做收入了。税局把与客户的合同、当时的收据和纳税申报表调取后,让公司给客户开具了发票。

然后这个事情就结束了。协查2019年接了江西国税和河南国税两个业务的协查,其中河南国税还到公司了,公司业务人员将业务流程、系统、具体业务等介绍后,以及提供了相关的合同,最后协查结束。被税局稽查的原因很多,主要是涉税。但涉税也不一定被稽查。经过上述的稽查、调查和协查等,个人明显感觉税局有个很大变化,前期只要有一点,就查全面;近期,就事论事,涉及什么查什么,不涉及其他。

挂职和借调有什么区别,挂职期满后能否留在挂职单位?

挂职和借调有什么区别,挂职期满后能否留在挂职单位?挂职实际上我国培养锻炼干部的一种方式,借调一般是帮助借调单位完成一些突击性的中心工作,或是干部调动的过程中的一种程序。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第一,什么是挂职?目前实行干部挂职锻炼,是我国培养和锻炼干部最常规的一种方式,根据中组部组通字(1994)26号文件的规定,选派干部挂职锻炼,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决定的精神,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派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到适合的地区、单位挂职。

通过挂职锻炼,使干部进一步开阔视野,解放思想,磨炼意志,转变作风,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高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组织领导能力,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我国干部挂职锻炼分为下派上挂两种方式。下派就是从上级机关选派优秀干部,或是有培养发展前途的干部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上挂,就是从下级选派到上级机关挂职锻炼,主要目的还是开阔基层干部的视野,提升基层干部的管理能力和政治业务水平。

选派挂职锻炼干部,也是干部年度培训计划或是长期培训内容的一个部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选派德才素质较好、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挂职锻炼。挂职锻炼的干部,必须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作风端正,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对于不同级别的干部下派或是上挂,要根据本人的职务和年龄要求进行选派,一般厅局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县处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第二,什么是借调?借调分为上级向下级借调,平级之间的借调,也有下级向上级借调的情况,但是下级向上级借调的情况比较少,在平时的借调中,主要还是上级向下级借调的情况比较多。大家要注意的是借调和借用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一般借调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临时借用,对于临时借用的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借用期间,其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但工作内容的考核由借用单位负责考核,借用结束以后,借用单位要对借用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实事求职的鉴定,同时将鉴定意见告诉借出单位组织和人事部门;二是借调一般是属于正式调动之前的中过渡办法。

如果上级单位需要某一个干部,或是岗位空缺可以通过借调的方式来解决,借调时间一般为半年到一年,借调期满如果借调单位认为该通知符合本单位用人要求的,可以正式发出调动函,履行正式调动程序;三是如果借调单位通过一年的借调期考察,认为借调人与本单位用人标准还有差距的,可以终止借调,借调人回原单位工作,借调期间的工资、人事关系由原单位管理,借调期满也需要正式出具现实表现的鉴定材料。

第三,挂职期满是否能留在挂职单位?如果说借调人员还有可能调入借调单位的话,那么对于挂职的人员是否可以留在挂职单位呢?按照中组部的规定,原则上挂职是属于一种常规性干部培训方式,所以挂职期满一般都要回到原单位,但在实际才操作中,也有挂职期满以后,如果挂职者本人有意愿,挂职单位也需要的在履行必要的干部调动程序以后,留在挂职单位工作。

当然这个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挂职者本人有意愿,这个主要是指下派挂职的情况,一般上挂的锻炼的这种机会极少;二是挂职单位有需要。比如很多中央部委的干部都基层挂职期满以后,如果由基层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挂职者本人愿意,还是可以留在挂职单位工作的;三是必须经过必要的组织程序。比如要经过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出面衔接,取得上级组织部门的同意,留在挂职单位继续工作,对工作更加有利,也有利于干部成长和培养的,可以办理挂职干部的正式调动手续。

别人用我的信息挂职保险公司和申报个人所得税,对我有影响吗?

有影响,一起简单分析一下可能的影响。一、被挂靠的保险机构(一)挂靠的保险机构挂靠的保险机构可能是保险公司(更大可能性是人身险公司),也可能是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比如保险专业代理/销售公司和保险专业经纪公司。(二)被挂靠人在保险机构中的身份被挂靠后,被挂靠人可能是内勤,即保险公司员工;也可能是外勤,即保险销售人员。

但是考虑到劳动关系、社保等因素,被挂靠人为保险销售人员的可能性更大。(三)两次人力清虚自2018年,保险机构经历了两次清虚:1、金税三期清虚:金税三期上线后,税务系统中的自然人与公安的户籍人员进行比对,不一致的进行清除。保险机构此次,清除了一定的人力虚挂。2、银保监局搞的人力清虚:自2019年4月开始到2019年11月结束,也进行了一定的人力清虚,但可能不彻底。

(四)挂靠人力的目的挂靠人力的目的可能有以下几个:1、增员压力2、逃避个税3、套取费用二、被挂靠可能的收入性质如果是被挂靠人的身份是保险机构的内勤员工,其收入是工资薪金所得;如果被挂靠人的身份是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代理人,其收入为佣金所得,即劳务报酬所得。这两种所得都属于综合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所得。

三、可能的影响(一)虚增了你个人收入无论是工资薪金收入还是劳务报酬的收入,都虚增了个人的综合所得的收入。(二)收入虚增,可能需要补税1、收入虚增达到税务局规定的汇算清缴的条件,需要进行汇算清缴2、收入合并,可能需要进行补缴个税3、如果不补缴个税,记入税务黑名单和信用记录(三)收入虚增,可能涉及退税如果被挂靠人的身份是保险营销员,那么其劳务报酬平常预扣预缴的个税税率最低为20%,如果被挂靠人汇算清缴后其综合所得税率低于20%,那么此时,多预缴的个税会退税。

(四)被另一半发现啊?!竟然还有私房钱,解释不清,引发家庭战争......呵呵,玩笑了。四、应对(一)跟保险机构沟通要求立即取消挂名,涉及补税的,要求给予税金。(二)在个税App进行投诉(三)向挂靠保险机构的注册地税务局投诉(四)向保险机构的总公司投诉(五)向当地的银保监局或分局投诉(六)打12345政府热线投诉(七)打12366税务热线投诉总有一种或数种方式有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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