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个人借款利息如何财税处理?

公司向个人借款利息如何财税处理

公司向个人借款利息如何财税处理?解答:一、会计处理根据借款的用途,分为资本化与费用化。1.如果借款是用于建造固定资产或生产周期超过12个月的存货的,应予以资本化:借:在建工程/生产成本等贷:应付利息2.如果借款是用于资金周转等,应予以费用化:借:财务费用-利息贷:应付利息3.实际支付利息时: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已经在税务局代开发票时,税务局已经征收了个税的,根据完税证明则不再扣缴个税与确认“应交税费”)二、税务处理(一)增值税与发票个人借款并取得利息,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境内对个人支出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超过“小额零星”标准的需要个人在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二)企业所得税公司借款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需要满足很多规定,包括债资比、利率水平、投资者出资情况等。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含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利率不得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非金融企业(含自然人)借款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要做纳税调增处理。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不一定是向本企业贷款的金融企业,企业可以选择对企业有利的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息,但是必须要收集相关证明材料。2.要提供借款合同要提供借款合同,可以理解借款双方应签订有书面合同,合同条款齐全,签名盖章有效。

3.资金借贷活动真实、合法、有效,不属于非法集资。真实、有效,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资产购置、项目建设过程中确实急需资金,借来的资金及时用于与取得收入相关的交易事项,没有长期闲置,也没有发生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借出或抽逃;有借款资金流入证明,如提供银行进账单;履行了相关的借款手续,通过转帐支付利息等,借款双方严格履行按记载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的借款合同,出具了加盖财务专用印章的借据等。

合法,指该借款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利率在法律规定范围以内。有效,应指借款合同签订、履行及条款规定内容均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4.提供发票无论是向自然人还是向其他借款人支付利息,都须取得合法有效凭证方可在税前扣除。所以,收取利息的个人需要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利息收入发票,并承担相应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

如果企业替个人代付这些税款,该税款不是企业合理的支出,不能税前扣除。5.委托贷款的实质是企业向非金融企业贷款,其利息支出仍然属于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仍然需要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的规定,其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同时也需要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6.企业将贷款无偿转让给其他企业使用,其利息支出无论是向金融企业贷款还是向非金融企业贷款,都不能税前扣除,因为在不收取利息的情况下对外支付利息就构成了“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如果收取利息,但是收取利率低于其对外贷款利率,那么利息差额也不得税前扣除。7.注意区分借款利息支出是否应该资本化的问题。如果属于应该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即便是满足其他一切税法规定也不能直接税前扣除,而直接通过资本化的资产来税前扣除。

企业向个人借款,如何规避税务风险?

企业向个人借款,如何规避税务风险

企业向个人借款,如何规避税务风险?其实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大多谈论的是个人甚至是股东向企业借款的风险,而谈到企业向个人借款的风险,倒是很少的。为什么呢?首先企业向个人借款,不会造成占用企业资金,对企业来说应该是利大于弊,所以甚少谈及。其次,过去的工商注册一般都是实缴制,股东的注册资金在公司成立的时候基本都是据实打入公司账户的。

企业向个人借款,是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足,不存在填补注册资本金的问题。那么企业向个人借款,是否有风险呢?我想大约有以下几点吧:1.出借人为公司股东,注册资本金未全部到位,但是借款却附带利息,有损害公司利益之嫌;2.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过高,导致不能完全在所得税税前抵扣。虽然过高的利息,在财务上可以完全进入财务费用,但是税务上对于过高的利息是不认可的,所以这部分的利息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必须要做纳税调增,增加企业负担。

所以一个合理的利率很重要。当然,完全符合规定的利息在企业向个人借款中基本是不可能的,一般都是因为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困难才会选择向个人借款,故而借款利息高于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也就是必然的了,只能说尽量降低利率,减少企业负担。并在支付利息的时候,要向个人收取发票,并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作。相对而言,企业向个人借款,其风险要明显小于个人向企业借款,如何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更好的使借款利益最大化是更需要考虑的!。

企业向个人借款所支付的利息,需要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向个人借款所支付的利息,需要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吗

一般情况下可以扣除企业向个人借款,并向其支付利息,该利息若进行税前扣除,一般情况下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1、企业和个人签订借款的协议;2、借款协议中约定利息;3、需要取得利息发票;4、款项用于企业实际经营需要;5、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例外情况不能扣除:1、企业的注册资本没有实缴完毕,未实缴部分等额的借款利息不能扣除。

比如注册资本100万,实缴80万,对外借款50万。由于注册资本20万没有实缴,只有30万的借款产生的利息才能税前扣除。2、如果是向股东借款,借款超过注册资本2倍的部分产生的利息不能扣除比如注册资本100万,且实缴完毕。企业向股东借款250万,超过注册资本2倍部分的借款,即50万产生的利息不能税前扣除。

上述的2倍,是指一般机构。如果企业是金融机构,则为注册资本的5倍。3、借款利率高于同期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部分产生的利息不能扣除比如同期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为10%,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借款利率为12%,则超过10%的部分,2%的利率产生的利息不能扣除。个人取得利息收入的涉税事宜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是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可以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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