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办理转登记的时间段: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办理转登记的条件:2019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12个月,申报增值税销售额未达到500万,或连续四个季度销售额未达到500万。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仍然可以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工业和商品流通企业及服务业,开具专票和普票的税率为3%,而服务业中的不动产租赁,例如房屋和场地租赁,开具专票时的税率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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