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拆迁奖励费数额巨大,更有甚者拆迁奖励金远大于拆迁补偿本身,让人摸不着头脑。可是,令人没想到的是,随着拆迁项目的越来越多,拆迁奖励也逐渐变了味。所以开发商拆迁首先老破小,价值就出来了。”拆迁奖励应该建立在合理合法的拆迁补偿基础之上。

什么农村很多人不愿意拆迁住小区?

为什么农村很多人不愿意拆迁住小区

题主所问的问题,在本人回答之前先反问一句,“为什么城内大部分人都愿意拆迁住小区呢?”城内拆迁:城市地价高,开发商利润相应也高。所以,拆迁都能对等按置住房面,甚至还能有剩余补肋款;更有的因拆迁成了暴富户。城内人能不愿拆迁吗!农村拆迁住小区:被拆房补偿每平米按500一600元/㎡,有的会更低这一价格。而按置房价格高达1200~2000元/㎡。

按每户150㎡计算:补偿费:150㎡×600元=9万元按置房:150㎡x2000元=30万元从以上计算看,农民白搭房屋、宅基地还要赔近20万元。作为全靠种地为生的农民,一辈子也存不了20万元,农民谁能拿的出呢?他们的现实生怎么办,结婚、生子、孩子上学、养老、医疗费等从何而来呢?农民难道是傻子,不愿有个好的居住环境吗?这是完全不可能地!让农民有个好的居住环境,目的、政策是好地,但是,农民根本没有这个能力承担啊!只有政策能达到农民现实承受能力,方可进行农民住小区方案的使行,否则,就是给农民造罪!。

为什么感觉现在城中村的屋主们,都不太愿意拆迁了?

为什么感觉现在城中村的屋主们,都不太愿意拆迁了

我就是广州的城中村拆迁户,先说说拆迁的优点~~1.租金收入,拆迁前我们这租金水平大约是15/平方左右,对面未拆迁的村现在租金大约是20/平方左右,现在我们虽然未回迁,但隔壁村的回迁房租金在45/平方左右。2.不再是握手楼,低层不见天日,卫生及居住环境有所改善(当然这不能代表全部,但相当一部分城中村确实如此)3.有地下车库,村里乱停乱放和各种车辆横冲直撞有所改善再说说拆迁的缺点1.宅基地没有补偿,只补偿地上建筑(宅基地不全是申请或自留的,也有村内竞拍的)~而且宅基地建房也算独门独户有天有地,不是高层住宅能比的。

2.面积缩水,现时拆迁基本只补4层(有些地方甚至是3层或3.5层),往上的只有1500/平方的赔偿,虽说4层以上不属于合法面积,但很多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不能说就是不该赔偿。3.公摊问题,宅基地建房没有公摊,回迁后面积缩水20%(大概数值),如果我有一栋6层600平方的房子,回迁后只剩下600-200(两层面积)再扣除20%公摊,只剩下320平方。

4.高层建筑质量问题,我们这一代人或许没问题,但下一代必须面临的,高层住宅成危房了怎么办,推到重建?维修(能修吗?),还有谁出钱?谁主导?宅基地就没有这个问题,不喜欢随时推倒重建,拿几十万出来问题还是不大的,当然,这是在不考虑政策的前提下。现在我们这里还有相当一部分老人家对拆迁很抵触,因为拆迁改造周期太长,很多老人家至死都不能回迁,所谓的老人安置房环境也不怎么好最后还有一些问题,例如住高层没有以前的烟火气,鞭炮不能烧,烟花不能放,人情味也少了,以前能随时走街串巷,小区只有各种门禁~~当然时代的进步是不可违的,愿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

再过20年,城市老破小六层楼,和高层住宅,哪个值钱?

再过20年,城市老破小六层楼,和高层住宅,哪个值钱

我认为,再过20年,城市老破小六层楼比高层住宅更值钱。原因呢?有以下几个:第一、再过20年,土地成了稀缺资源,老破小必定会拆迁,你想想,开发商拆迁的成本,老破小必定小于高层住宅,老破小不过只有六层六户而三十层的高层就是三十户,高层拆迁的成本远远大于老破小呀。所以开发商拆迁首先老破小,价值就出来了。第二、再这20年,高层住宅的电梯,水管电路到了一定的寿命了,特别是电梯,使用频率高,到时或者更换,或者维修,这些费用而老破小呢是用不着的。

第三、物业的问题:高层都有物业,交着几百的物业费,如果停车,还得另外交钱,这又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而老破小,自治管理,无需交物业费,并且车就停楼下就好了,也不会收取费用,两个一比较,老破小更划算呀。总之,再过20年,城市老破小六层楼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成了香饽饽,到时可能很多的人争着购买。为了方便的,为了拆迁的可能都有吧。

拆迁奖励金到底是不是“陷阱”?拒签协议就真的错失了吗?

您好,感谢邀请,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律所时常会接到这样的咨询电话,大部分地区为了使得被拆迁户尽早签约搬迁,会在告知大家的补偿安置方案中会加上所谓的拆迁“奖励金”,很常见的就是越早签协议得到的奖励金越多,如果在一定的期限内还不与拆迁方签约,那么将得不到一分“奖励金”。还有的地方规定,如果整条街道、整片区都同意搬迁,就给予每一户奖励金,如若有个别搬迁户不同意搬迁,则整条街道、整片区都不予奖励。

这也就造成了即使有时候拆迁补偿并不合理,很多被拆迁人认为奖励很高就想着赶紧签约拿钱,如果错过那就损失更大了。而部分被拆迁户因为补偿不合理一直不愿意签约却成了众矢之的,最终迫于各方面压力签了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造成之后无法维权。所谓的“奖励金”的背后究竟是怎样的利益陷阱呢?拆迁方如此让利又为哪般?下面晏清律师给大家一一解答。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从该规定中可以看出,一定的拆迁奖励是合法的。法律的本意是在房屋补偿之外对被征收人给予的额外的好处,当然很多被拆迁人也是这样认为的。但实践中,很多被拆迁人并不知道拆迁奖励中存在的“猫腻”。

很多拆迁奖励费数额巨大,更有甚者拆迁奖励金远大于拆迁补偿本身,让人摸不着头脑。面对高额的奖励金,很多被征收人就想着赶紧签字拿钱,但被征收人所不知道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高额奖励金也是从被征收人本应得的拆迁补偿款里分配出来的,高额的奖励金往往对应的是较低的拆迁补偿标准,这就是征收方的惯用套路。以高额的拆迁奖励费来诱引被征收拆迁方,让其忽视自身应得的合法利益,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不要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反而丧失了争取合法补偿的维权机会。

关于拆迁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拆迁奖励应该建立在合理合法的拆迁补偿基础之上。之所以要设立拆迁奖励的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保障拆迁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利益。

可是,令人没想到的是,随着拆迁项目的越来越多,拆迁奖励也逐渐变了味。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大部分被拆迁区域都已列入城市规划区内,很多宅基地上的房屋征收也应当参照该条规定。该条例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规避利用高额拆迁奖励费诱骗搬迁的拆迁行为发生。所谓的奖励金也不过是征收方的“烟雾弹”,遇到拆迁,首先得看看拆迁补偿协议上补偿数额是不是一个合理的市场价格。

如果不是,即使给的拆迁奖励金在诱人,也不要轻易签字。一旦签订补偿协议,基本没有补救的方法了,切记不要因小失大。再次提醒大家,对于征地拆迁中的各种拆迁奖励,一定要慎重,对于拆迁方的行为也要注意,一旦发现他们拆迁手续不全,或是存在很多违规之处,要及时寻找专业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因为一点点的利益而损失掉应该拥有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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