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税要交多少

根据你的企业情况来定,一般是5%,建筑类3%,娱乐业20%

地税要交多少钱

2,铺面自己的地税登记要怎么收费

与铺面有关的是房产税(房产原值×70%×1.2%);土地使用税(按所在地理位置,土地级别、每年每平米多少元),具体的数据得问税所了。。按年度交纳,供参考。。
假定营业是5000元:1、营业税:5000×5%=250元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50×(7%+3%)=25元3、个人所得税:这个不好计算,因为它的计税依据是你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可以理解为利润)。一个月大约200元左右吧。合计:250+25+200=475元

铺面自己的地税登记要怎么收费

3,地税收费标准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方法,1、自己的房屋自己搞经营,按房产原值的70%称为计税余值,计税余值乘以年税率1.2%就是年应纳税额;2、租赁的房屋高经营,按房屋租金计算缴纳,年税率12%由出租者缴纳; 土地税是按占地平方米数计算缴纳,你的数差不多。 个人所得税是根据经营情况收取的,有帐的按查帐缴纳,无帐的按核定税额缴纳,各地执行的不一样,山东的标准是,每月营业额不满5000元的不征税,超过的要依法缴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百分之七教育费附加百分之三地方教育费附加百分二

地税收费标准

4,大连地税要付房屋税要怎么收费啊

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应交如下税:1,房产税。从租计征。如果是居民住房 出租给个人使用,接租金的4%收房产税,如果是单位出租按租金的12%收。也可以按从价计征,按房屋原产值的1.2%收取。不过按你说的这种情况,应是按4%收取或者12%收取。2,交土地增值税,按面积征的,这个没几块钱,(100平方左右也就是交几块钱罢了)不同的区域计算比例不同。3,房东同时要交个人所得税,按出租不动产所得收取。

5,建筑企业如何征税

建筑业属于营业税征收范畴,另外还要缴纳所得税。(属于地税管理)营业税就合同金额的3%缴纳。所得税按照利润的25%缴纳。
【涉及文件】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主要内容】   调整了建筑业营业税政策   【关键点】   一、区分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营业额   1、《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   ①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2、无论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还是《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均明确,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设备不要自行采购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规定,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也就是说,凡是属于列入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列举的设备名单中的建筑工程设备,无论是甲方提供还是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均可以不缴纳营业税。   2、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三、甲方供料不纳税——装饰劳务   1、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14号)文件明确了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   3、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四、其他变化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对于建筑安装企业来说,变化较大的还有:   1、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细则第二十五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6,地税各项税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地税是: 1.企业所得税:在我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的其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33%、27%、18% 2.个人所得税: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按所得项目不同使用不同的税率。 3.印花税: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爱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印花税实行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4.房产税:是指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房产为征税对象。 5.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6.城市维护建设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率为:市区7%,县城、建制镇5%、上述范围以外的1% 7.教育费附加: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义务人。附加率为3% 8.地方教育附加:征收范围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1% 9.车船使用税:凡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10.土地增值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11.资源税:在我国境内开采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货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12..文化事业建设税:对广告、娱乐业按其营业收入,依3%的征收率征收。 1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企业,按残疾人联合会核定数代征。 14.营业税: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应税劳务和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营业税税率按不同的税目税率也不同。 地税税目比较多.,涉及到本单位的具体业务时,要根据业务属于哪个税目的征收范围根据地税部门的要求具体缴纳。
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24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 为适应分税制的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下: 1。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 自己对号入座吧 你报税是柜台申报还是网上 柜台的话你要问专管员要申报表的 问专管员吧 我又不知道你经营范围

7,房产地税怎么收费标准

房产税还没有正式开征。
根据你的情况,你作为卖方,可能要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有关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74号 个人住房转让的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 月1 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 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 年(含2 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 年(含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首先,要清楚你的房屋是否属于普通住房,其次,是年限问题. 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五、明确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   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大力发展省地型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具体标准要报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在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2005]89号 二、2005年5月31日以前,各地要根据国办发〔2005〕26号文件规定,公布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以下简称普通住房)。其中,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是指报告期内同级别土地上住房交易的平均价格,经加权平均后形成的住房综合平均价格。由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测算,报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每半年公布一次。各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测算,依据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生成数据;没有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依据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系统生成数据。 三、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营业税税收政策。 (二)2005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符合当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应持该住房的坐落、容积率、房屋面积、成交价格等证明材料及地方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地方税务部门应根据当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对纳税人申请免税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免征营业税。(三)2005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的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按非普通住房的有关营业税政策征收营业税。 (四)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你的房屋面积136.52平方 好像不符合普通住房标准,是否符合要根据当地公布的标准来定。房产证是09年的也不到2年,或许你能有其他证明比如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证明购买房屋已超过2年。 你卖50万,如果你是购买不足2 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额征收营业税的话,营业税及附加税额为50万*5.55%=2.775万 如果购买超过2 年(含2 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500000-1684*136.52)*5.55%=14990.57(扣除要能提供证明) 如果个人将购买超过2 年(含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 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 ) (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税率20%.扣除额要能提供原始证明(包括买房的款\装修费\贷款利息\税金\手续费\公证费等)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具体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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