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办理税务停业手续

只有个体工商户可办理停业,公司不能办理停业手续,若不经营,只有注销税务登记证。记得采纳啊
只有个体工商户可办理停业,公司不能办理停业手续,若不经营,只有注销税务登记证。

如何办理税务停业手续

2,公司倒闭税务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公司倒闭税务怎么处理

3,如果要停业了税务怎么停止

去税务局领表格,申请停业,盖公章,不需要税务登记证原件的。但是建议你税务登记证还是补下的好。
说明应该实事求是写,问题不大。公司在税务机关不能办停业手续,但实际未经营可以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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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倒闭税务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5,企业停业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二、注销国家税务登记1、到税务部门领取并填写税务注销登记申请表。2、税务机关登门核实税款(增值税)清缴情况和发票使用情况。3、如无问题,税务部门出具同意注销通知单,同时收回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发票购买证,缴销未用发票。三、注销地方国家税务登记1、到税务部门领取并填写税务注销登记申请表。2、若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税务局缴纳,需要审计事务所出具所得税纳税鉴证报告。3、税务机关登门核实税款清缴情况。4、如无问题,税务部门出具同意注销通知单,同时收回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发票购买证,缴销未用发票。四、连续三次登报声明公司注销事宜,以通告相关单位清算往来款项。五、清算组清算债权债务、进行资产分配清算,编制清算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清算审计报告。六、到工商局领取并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

6,企业暂停营业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企业暂停营业办理流程:(一)停业申请。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停业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二)停业受理。税务登记窗口审核资料,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三)停业核准。(四)复业申请。(五)续停业。注意事项:1、对需延长停业时间的,纳税人应在停业期满前提出申请,税务机关重新核批停业期限;2、对停业期满未申请延期复业的,税务机关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7,店铺停业税务怎么办理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章“停业、复业登记”有规定: 第二十三条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8,有限公司停业或者歇业怎么办手续

法律分析:第一、提出申请,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内,向税务登记管理环节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停业登记表》。第二、受理审核,税务登记管理环节受理纳税人填写完毕的表格及有关资料,审阅填报的表格及有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第三、停业处理,确认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税款已结清、发票已缴销,封存其税务登记证件,报领导批准后,核准其停业申请,制作《核准停业通知书》。第四、复业处理1、纳税人按期复业的,以核准停业期止日期作为复业日期;提前复业的,以提前复业的日期作为复业日期。将原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交纳税人。2、对停业期满未申请延期复业的纳税人,主动实施复业处理,视为正常营业纳税人管理。将原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交纳税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六十七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9,已停业的一般纳税人该如何申报

已停业的一般纳税人,在税务登记证注销前,应按税法规定按期申报,没有应缴税金的,也要零申报。一般纳税人不能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一般纳税人网上报税流程:1、每月月初进开票系统执行IC卡抄税2、 IC卡抄税成功后执行IC卡远程报税 3、填写申报表 4、使用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对做好的申报表进行 网上申报 5、网上申报成功后可以执行网上扣款(三方协议签订成功,不用再到税务局进行税票打印,可以直接去银行领取回执单做帐。) 6、重新回到开票系统进行清卡操作 7、 本月所以涉税事宜完成。《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停业登记是指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缴纳税款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其停业,而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暂停营业和办理涉税事项的登记管理制度。
业户因特殊情况需暂停经营或营业的,可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经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手续。一般情况下业户填写一式两份的《停业申请审批表》后到各征收管理分局征收大厅内的“受理窗”办理此项业务。如果业户是直接由征收管理分局外派征收所经管的,则可以直接向征收所申请办理停业。经管征收管理分局对申请停业的业户清缴税款和有关票证后,发出核准停业通知书,停业方能生效。停业生效前,业户仍要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税。 业户停业期满后或停业期间发生应税收入的,应及时向经管税务机关递交复业书面报告。办理复业手续,恢复正常纳税申报缴税等业务。

10,公司停业了还需要报税吗

法律分析:企业停业仍然需要申报。如果公司处于歇业状态有三种选择:1、“零申报”维护公司存在;2、“股权转让”,转让给他人持续经营;3、“注销公司”不再经营。公司暂不经营也必须每月向税务机关“零申报”;所谓“零申报”即“零税款申报”,同时还必须每月向当地的所属税务机关申报财务报表、税务报表等资料,只是每月主营业务收入为“零”税款也应为零,不用缴纳税款的申报。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11,企业倒闭了需要注销税务应该如何处理

实践中,不少地方将“清税”作为破产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的必要条件,依据是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即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笔者认为这是对现行法律体系的误解。上述条款中的“结清”不等同于“缴清”税款,对于法律上有执行可能的企业,应要求其缴清应纳税款,但对于法律上已无执行可能的企业,“结清”就是要经过法定的破产清算程序。从立法原意角度看,破产程序的功能就是对破产企业所有的资产负债以及相关的债务纠纷一揽子解决,以保障市场进出秩序正常运行。由于税收债权的特殊性已在企业破产法中予以考虑,经法定破产程序仍无法偿付的应纳税款、滞纳金,就代表法律秩序上的最终清理结果。如果此后仍向企业追缴欠税,阻止破产企业实现法律上的消灭,不符合破产法的立法意图。税法确立先税务注销再工商注销、先结清税款再核准税务注销的规则,旨在防止企业逃避税收债务责任。对于已经法定破产程序的企业,如果通过这个程序阻止企业注销,无助于实现税收征管法的立法意图。从体系解释角度看,当企业破产法已经明确将税款请求权作为一种破产债权,就意味着处理经过破产程序的税收债权,企业破产法是必须与税收征管法同时考虑的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税务机关就破产企业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提起的债权确认之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12〕9号)明示依据上述“两法”即是印证。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税务注销作为法定的商事登记注销前置程序,理应受此规定约束。而且,相比处理普遍情况下各类税收的税收征管法,处理破产程序下涉及税收债权的企业破产法,理应作为新的特别规则优先适用。即使单从执行的角度看,由于按企业破产的条件和程序,税收债权可能得不到完全偿付是立法时已经预见、实践中常见的现象,税法也不会要求缴清应纳税款才能办理注销手续。实践中,一些地方已经在操作办法中明确,破产企业税务注销只需提供法院破产终结裁定书、破产财产分配报告

12,公司暂停经营如何处理

公司可以暂停经营的。所谓停业,从公司角度看,一般是指暂时停止其业务经营活动。而从监管机构角度,将从是否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是否能够取得联系、是否报税、是否办理工商联络员备案、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公司银行基本账户是否有资金流动记录等方面确定该公司是否停业。但公司停业并不等于公司注销,故公司停业并不影响其法人主体资格的存续,故股东、公司仍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对于股东,其应按公司章程规定按期足额实缴出资,并以此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于公司,仍应对未了结的债务、税费以及劳动者工资福利承担责任,并依法向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规定的义务,比如停业后的公司仍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否则,一旦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停业登记①纳税人遇特殊情况需暂时停业一个月以上的,应持主管部门批准的停业申请报告到资料发售窗口领取《企业停业报告表》。②纳税人将停业报告和填妥的《企业停业报告表》交至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停业六个月(含)以内的纳税人需将发票、收据交由发票审批窗口审核,并将未用完的发票、收据截角作废。在《企业停业报告表》上签署意见后,税务登记窗口需对纳税人下发《核准停业通知书》批准停业。对申请停业六个月以上的纳税人需提供帐册、报表、票据等资料,移交个体税收管理组,由个体税收管理组清帐并在《企业停业报告表》上签署意见后,核发《核准停业通知书》。附:申报材料: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2、工商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停业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4、《申请停业税务登记报告表》;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2、复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满需复业的,持主管部门批准的复业申请报告到资料发售窗口领取《复业报告表》,填妥后连同原《核准停业通知书》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

13,企业倒闭后税务怎么办

一、企业倒闭清算中的所得税处理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清算是出现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应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其中第二种情况就是有关被投资方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这就是说,在企业出现破产清算的情况下,企业的投资者无需等到破产企业进行完企业层面的所得税清算业务后再进行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清算。因此,在企业破产清算中,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处理非常简单。企业投资者只需要根据国税发〔2009〕88号的规定,向税务集团提供被投资产的破产公告即可向税务机关进行该项投资资产损失的报批手续,确认资产损失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对于个人投资者,该项投资无所得,也就不涉及任何所得税处理。二、破产企业欠税债权申报和清偿1、税收债权的申报。我们前面已经分析过,在新《企业破产法》下,破产企业欠税而形成的税收债权,税务机关也需要在破产债权申报期内向法院进行申报。2、税收债权的清偿顺序。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同时,根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因此,国家税款在企业破产中是作为第二清偿顺序优先受偿的。3、滞纳金和罚款的申报和清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优先权包括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84号)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精神,《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税收优先权执行时包括税款及其滞纳金。因此,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滞纳金只应计算到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破产案件受理后则不宜再计算税收滞纳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破产企业欠税以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应一并作为破产债权申报,且滞纳金和税款一样享受税收优先权。而税务机关对于破产企业作出的罚款在我国破产法中是作为除斥债权,而排除在破产债权之外的。4、破产对税收保全措施的限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因此,一旦进入破产程序,税务机关对于尚未解除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的税收债权而言优先性将丧失。三、破产企业财产变卖环节的税收债权的申报与清偿在破产清算环节,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变卖破产企业的财产来清偿破产企业所欠债权人的债务。但在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变卖环节会涉及一系列的税收问题。比如,涉及存货、不动产在变卖环节会涉及到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产有增值的还涉及到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属于破产费用,而破产费用是不需要进行债权申报的,且根据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因此,破产费用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属于第一位的。四、破产企业共益债务的申报和清偿问题在企业申报破产后,企业可能还有尚未履行完的产品销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其他经济合同。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假设,管理人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对破产企业有利,而选择继续履行的,则继续履行合同则会产生相应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比如房屋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就会涉及到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14,公司暂停经营如何处理

公司可以暂停经营的。所谓停业,从公司角度看,一般是指暂时停止其业务经营活动。而从监管机构角度,将从是否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是否能够取得联系、是否报税、是否办理工商联络员备案、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公司银行基本账户是否有资金流动记录等方面确定该公司是否停业。但公司停业并不等于公司注销,故公司停业并不影响其法人主体资格的存续,故股东、公司仍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对于股东,其应按公司章程规定按期足额实缴出资,并以此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于公司,仍应对未了结的债务、税费以及劳动者工资福利承担责任,并依法向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规定的义务,比如停业后的公司仍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否则,一旦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停业登记①纳税人遇特殊情况需暂时停业一个月以上的,应持主管部门批准的停业申请报告到资料发售窗口领取《企业停业报告表》。②纳税人将停业报告和填妥的《企业停业报告表》交至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停业六个月(含)以内的纳税人需将发票、收据交由发票审批窗口审核,并将未用完的发票、收据截角作废。在《企业停业报告表》上签署意见后,税务登记窗口需对纳税人下发《核准停业通知书》批准停业。对申请停业六个月以上的纳税人需提供帐册、报表、票据等资料,移交个体税收管理组,由个体税收管理组清帐并在《企业停业报告表》上签署意见后,核发《核准停业通知书》。附:申报材料: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2、工商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停业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4、《申请停业税务登记报告表》;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2、复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满需复业的,持主管部门批准的复业申请报告到资料发售窗口领取《复业报告表》,填妥后连同原《核准停业通知书》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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