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被税务局要求补交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为什么

好巧啊,应纳税所得额290万,有被人为调节的可能我们知道,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同时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人数出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且该企业不为国家禁止行业。),所得税可享受优惠政策(政策执行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优惠政策如下: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企业实际所得税税率为5%;2、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企业实际所得税税率为10%。

如果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则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因为上述优惠政策的原因,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90万,再有10万多就享受不了所得税优惠政策了。考虑到该原因,290万的应纳税所得额,有可能是人为调整形成。税局不认定为该企业为小微企业从提供的内容看,该企业的资产和员工人数距离超过小微企业条件还有一大段距离,当然也不除是资产和人员调节的可能,但个人认为这个可能很小可以忽略。

最大的可能是,290万的数据是被调整了。当然,这个调整可能是老板授意,也可能是财务自己所为。具体原因我们不探讨!个人判断,税局根据企业的毛利率、行业数据、1-3季度以及企业历史数据等,认为290万是调节后的数据的可能性很大,然后进行稽查,经过稽查和相关客观证据,从而认定290万是调节后的数据,企业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高于300万元。

因此,认为企业不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从而要求补税并缴纳滞纳金。企业的财务错在哪不好说错在哪,但是可以从以下进行思考:1、如果财务调整的数据大大低于290万,比如低于250万呢?2、企业第四季度的费用、成本是否大幅增加,大大高于同期,与前三季度比较有不合理性3、如果财务的调整,都靠客观数据和企业所得税法调整,即使290万被稽查后,也会没问题4、能否对全年的应纳税所得进行预判呢?如果预判后,能够提早进行相关动作呢?5、其他,不多说了。

小微企业主,如何跟税务部门打交道?不违法的前提下,少交些税?

谢谢邀请。定位是小微企业主。首先,全国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行放管服,以简化手续、简化审批和审核为首位,增加了许多即办业务。其次,只要开票正常征收率不出错,金税盘按时抄报税,申报扣税正常,不欠税费,税管员不会主动找到你小微企业主。再次,现在的代理记账公司很多,小微企业基本上把记账和税务交给代理记账公司了,代理记账为涉税中介,已将税管员和小微企业主隔离开了,现实中,小微企业主不会主动找到税管员,来和税管员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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