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一个公司的税务筹划呢?

税务筹划,可以从节税的角度来说,6个方面,2020年很实用,手把手教你操作:1、 年会礼品发放,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企业在业务宣传、年会、促销会等活动中,都会给到场人员给予一些礼品的发放。那么,对于企业所发放的礼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业务描述某城市综合体,在开业期间,对前来光顾的客户微信扫码关注,便可以领取一份礼品。

那么,对于公司给客户随机发放的开业礼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政策解析:通过对以上政策的解析,对于公司在开业期间给前来光顾的客户所赠送的礼品,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如果企业赠送的不是“礼品”,而是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 工资与年终奖,如何分配?个人所得税最少?2019年1月1日开始,新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年进行个人所得税缴纳,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对于个人取得年度收入如何划分综合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励?个人所得税最少呢?业务描述张三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0万元,可在税前扣除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共计5万元,年终公司发放奖金4万元。那么,张三2019年如何分配工资薪金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最少?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对于个人在一年中取得的综合所得与奖金,由于其缴纳的形式不同,结合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方式,得出综合所得与奖金分配临界点如下:3、 员工福利发放,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咱们中国人是一个非常注重节日的国家,中秋节、端午节、春节,都会给员工发放一些福利,那么,对于企业给员工发放的福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业务描述2019年中秋节嘉诚公司给员工每人发放了一盒月饼,月饼单价500元每盒,员工在领取月饼时,在发放表上签订。

财务在列支福利的账务处理中,将发放表附在记帐凭证后,这样一来,公司给员工发放的节日福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根据2012年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的“所得税相关政策交流”在线网友回复中体现:[ 所得税司巡视员 卢云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非人人有份)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通过对以上政策的解析,对于企业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给员工发放的月饼,应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改变一下处理方式,可能结果就不一样了。如:月饼是在员工会餐时吃掉的,同时,财务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凭证与摘要显示“员工会餐购月饼一批”,这样一来,月饼就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同一盒月饼,不同的表现形式,就有不同的纳税结果。4、 员工旅游奖励,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企业为了激励员工,花样也是多种多样,有物资奖励、有股权激励、旅游奖励也是非常普遍,可是,面对旅游奖励是否存在涉税风险呢?业务描述:某汽车4S店为了激励销售顾问完成销售任务,对达成年度销售目标的销售顾问,公司免费提供欧洲7国游,同时,可以携带家人一同出国旅游。

那么,对于公司提供的奖励福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文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公司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也就是说,公司对营销人员进行的旅游奖励,应该根据所发生费用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员工家属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如果公司组织参观的是一些“革命纪念馆”、“毛泽东故居”等具体教育意义的地方,则属于“红色教育”,列入职工教育经费,这样一来,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5、如何通过“差旅费”进行个人所得税节税筹划?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员工出差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殊不知,就员工出差还这项业务,还能够发挥纳税筹划的效果。

业务描述:王成是销售部经理,一个月几乎有20天在全国跑业务,一份付出一份回报,每个月的工资也在3万元左右。每个月财务在发工资时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让王成很是头疼,总想找办法避避税。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筹划一下吗?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政策解析: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差旅费津贴、误码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由于王成的工作性质,长期在外出差,公司可以按以上方法进行筹划的纳税筹划:1、将原来工资每月3万元,降低至每月1万元,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免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而且工资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之后,个人所得税已经很少了,几乎可以忽视不计;2、其他工资,以出差补贴的形式给到王成(当然,公司得有出差补贴标准,如:1000元/天),由于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样一来,王成的个人所得税将得到极大的降负。6、 员工车辆补贴,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多,公务车已经不再成为企业的必须品了,随之而来的却是公务用车补贴,对于公司用车补贴,在税收缴纳上有何规定呢?业务描述:张三是嘉诚公司的总经理,在日常对外接洽业务中,公司未备置公务用车,每月按3000元标准报销公务用车补贴,报销形式为油料费、维修费等。

那么,对于张三报销车辆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相关规定近来,一些地区要求明确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据了解,近年来,部分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政策解析:在现实工作中,车辆补贴有多种形式,如:1、报销油料费;2、按实际公里数补贴;3、员工将车辆租赁给公司使用等。往往我们很多企业,认为这些形式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该如何正确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

现在税务局检查有两种,一种是不发检查通知书的那种或者虽能发了检查通知书但检查通知书不是通过金三系统走正常流程打印出来的,另外一种就是通过金三系统走正常流程打印出来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一、打听清楚,知己知彼一旦有专管员给财务会计打电话通知要对你公司进行企业所得税检查等等,先要问一下专管员发税务检查通知书不?还要问清楚来哪几个人,主要检查哪方面的资料,好提前把资料准备好。

二、根据不同情况多做预案,确保万无一失(一)如果专管员告诉你发税务检查通知书,你一定要先找人核查清楚这税务检查通知书是不是通过金三系统走正常流程打印出来的,如果是,你得认真准备账务资料,先内部开个只有法人、财务负责人的会议,这种会议甚至股东都不要让其参与,充分做好各种预案;(二)如果得到的答复不是通过金三系统走正常流程打印出来的检查通知书,你就得认真做好其他准备,把来检查的每个人的兴趣爱好了解清楚,这相对处理起来会简单得多。

(三)只要不是刁难,配合配合再配合,在外围再找找人协调一下,但小事情最好不要找人,直接找检查人员就能搞定。三、平时账务处理注意事项再好的应对方法都不如平时把账务处理好,平时账务处理注意事项如下:(一)会计在审核发票时一定要认真审核发票业务的真实性,绝对不要因为企业没有进项发票或者成本发票自己去或者让法人去购买虚假增值税发票;(二)实事求是,不要去隐瞒收入或者将收入挂预收款滞后申报;(三)要相信国家是会越来越正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随着金三系统的上线和国地税的合并,打通银行、工商、税务、房管局等等信息互通、共享,切记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四)寻求专业人士做纳税筹划,甚至在办企业之初就进行筹划,一定可以做到利益最大化。

税务机关公务员,现在被一把手穿小鞋,请问该怎么应对?

不必理会,凡事多向科长请示,不去直接和他接触,工作上的事情他爱签不签并向科长及同事说明,让大家了解误事和你没有关系,你刚新录职他也给你提不了职,切记把自己的活干好,让大家去评价谁是谁非,他的领导形象应该打折扣,正直的人自然看不起他,体制内你不犯原则错误领导拿你也没办法,总之,挺直腰杆干好活让大家评论。

国考国税基层科员,省考基层乡镇科员都考上了,选哪一个?

这还用选吧,肯定去税务局啊。报考公务员,永远记牢一点:就高不就低,就大不就小。意思就是说,纵向考虑,能去层级高的单位,不选层级低的;横向比较,能去主要领导级别高、权力大的机构,不选级别低、权力小的。比如省直机关和市直单位,毫无疑问选省直机关。省直机关一般都是正厅级单位,级别与地市级一样,衙门大,盘子也大,处级以下职务基本不受限,到点就提,只要不犯错,干个正处退休完全不是问题。

正处是什么概念?相当于市直机关一把手,在市级层面,这已经是大佬级的人物,有几个能坐到这个位置?别说正处级,就是正科级,在市直机关没点道行都很难坐上。再比如同级单位的组织部和民政局,两者单位级别相同,但组织部部长一般兼任当地党委常委,无论是级别还是权重上,妥妥地高出民政局一大截,如果两者之间选择,肯定选组织部。

在横向层面选择,没有特殊要求其实很简单,把握好一二三四即可:第一,先选要害部门,比如两办;第二,再选常委单位,比如组织部、纪委;第三;然后进权重部门,比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第四,最后才是有哪去哪。回归话题。国考进了基层税务,省考进了乡镇,从岗位上来看,两者相差不大,都是在基层,都是科员。但是从隶属条件来看,肯定是税务部门优于乡镇。

税务是垂直管理部门,人事调配权归口上级税务部门,考进去了虽然是在基层岗位,但若干年后完全可能因为工作需要调入省市机关,无论从级别晋升还是发展空间上来看,都比乡镇要好。在待遇上,由于是垂直管理,税务部门很多执行的是省级标准,一般来说也比当地公务员要高。最关键的是,税务部门业务单一,相对来说也比较轻松,不像在乡镇,白加黑、5 2的干,常年吃苦受罪还得不到提拔。

从事税务基层一线业务征管、稽查等工作30年,有企业聘用吗?

这种情况就要看你以前在工作岗位上是不是多行善事了!不知道为什么你在这个年龄段,还在退休的年龄要到企业里面工作。我身边的一些朋友。在税务部门工作,早就买了别墅,子女都是送海外留学,特别是从事税务征管这块。那几年不够规范的时候,光是单位的待遇就好的不得了,更别说其他收入了。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以前工作相关的工作。

但是现在也没有部门监管。毕竟你已经退休了,你在企业里面工作也发现不了。如果你县里面税务局的话。没到县级干部的话,谁也没心思管你。有没有企业聘用你?首先要分析一下你的优势和劣势。你从事税务工作很多年。在税务征收这一块非常有经验,而且能够帮助企业合理避税,当然有企业愿意聘用,还有你一个非常大的优势就是。你在税务局工作过,很多大的企业连线,就算给你开工资养在那,平时和税务局的人联系到也不亏。

小微企业主,如何跟税务部门打交道?不违法的前提下,少交些税?

谢谢邀请。定位是小微企业主。首先,全国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行放管服,以简化手续、简化审批和审核为首位,增加了许多即办业务。其次,只要开票正常征收率不出错,金税盘按时抄报税,申报扣税正常,不欠税费,税管员不会主动找到你小微企业主。再次,现在的代理记账公司很多,小微企业基本上把记账和税务交给代理记账公司了,代理记账为涉税中介,已将税管员和小微企业主隔离开了,现实中,小微企业主不会主动找到税管员,来和税管员打交道。


文章TAG:基层税务机关如何做好放管服  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  基层  税务  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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