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明确规定,不得无牌或超出牌照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金融业务;各类第三方供应链平台公司不得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变相开展金融业务。

未来无经营许可的供应链助贷将会受到打击。2020年1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叫停了网络小贷的跨区业务,要求和流量平台注册地统一,明确了网络小贷公司在联合贷款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明确了100万的单户贷款余额上限,限制了控股跨区域网络小贷公司的数量,提升了资本金的要求。

2020年12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实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明确规定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一是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二是比较保险产品、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三是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四是代办投保手续;五是代收保费。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20年5月2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推进财产保险业务线上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2年,车险、农险、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家财险等业务领域线上化率达到80%以上。

2020年12月24日,华东地区某银保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存款市场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显示,该局明确要求辖内各类型银行机构不得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或与其他第三方中介合作的方式吸收存款,已经开展合作的,即日起下架相关存款产品,终止合作。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未来将不能做存款业务,银行机构也要未雨绸缪,开拓互联网平台之外的存款渠道。

2020年12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和变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那么,那些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互联网平台、产业链平台,是不能对外销售理财产品的。线上金融强监管的大环境下,监管鼓励金融机构发展自有线上渠道,但是外部线上渠道将一片萧条。

持牌金融机构是该“断、舍、离”,放弃只提供资金、依赖互联网渠道快速上量的打法了。撸起袖子,做笨功夫,自建特色场景,融入到产业链中去,“扎硬寨,打笨仗”,打造自有品牌金融产品,为自己的金融消费者提供本土化、差异化、可以持续促进粘性的场景服务,才是正途。未来也许会出现一种趋势,金融机构开始发展非金融业务了,银行的人开始给农民卖菜了,保险的人开始做健康科技了,支付的开始做餐饮外卖了,未来金融机构招聘,可能不需要懂金融学的了,懂农业、物流、生物科技等的,可能更吃香。

金融科技,监管框架初现2020年是金融科技监管措施密集出台的一年,金融科技发展指标、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国家金融科技风险监测中心都在这一年内尘埃落定。未来,金融科技产品要通过认证,要通过监管沙盒充分测试,并在风险检测中心的监测下,才能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可以说并不容易。202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指标》标准,该标准从战略规划、组织架构、金融科技资金和人才投入、线上智能服务情况、风控能力、专利、软件著作权、金融科技应用和输出等方面对金融科技发展指标进行了详细阐述,对统计和量化考核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成果意义深远。

2020年人民银行共公布了9地64个金融科技监管沙盒项目。北京侧重于AI和区块链,深圳、雄安新区、苏州重点是数字人民币的试点;重庆侧重于风控技术对于小微金融科技和农村金融促进;上海侧重于基于区块链和大数据的产业链金融风控技术促进金融和产业链和数字政务的融合;杭州侧重于大数据、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广州侧重于跨境金融服务安全和小微金融风控,这是因为广东外贸金融服务较多,制造业的小微也较多。

这9个地区基本上是一线城市,也是中国经济最为发达和活跃的地方,在这些地方做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有助于结合当地经济的产业链和社会生态,有助于做促进金融更好地融合实体经济的良好实验。另外,这些地方都有非常多的金融科技企业,可以为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和实验样本。进一步试点,一要考虑小微企业客户的获得感,感知强不强作为评价依据之一,不能只是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试点,要了解客户对于试点的感觉;二要促进金融和场景、产业链的融合,这一直是金融行业的大问题,监管可以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物联网、生物识别和AI等金融科技加深和产业链的融合,并促进融合的深度和广度,促进金融真正的覆盖产业链金融的全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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