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街道办事处性质街道办事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正常来讲街道办事处跟乡镇是一级的,属于政府机构。

乡和镇有什么区别?

乡和镇有什么区别

我在行政机关厮混了12年,经历过由乡改镇,再由镇改街道的过程,对乡、镇、街道的设立有一定了解。严格地讲,乡、镇、街道均是市(县)所辖的一级区划,乡、镇设四大班子,算一级党委、政府,街道的党工委、街道办是市(县)党委、政府的派出机构,不算一级行政机构。其按照城镇化水平的不同而设立:一般市内设街道,支柱产业为工商业;市外辖内人口超过2万,且非农人口超过10%,工商业有一定规模可设镇;辖内以农业人口为主,支柱产业是农业的设乡。

按理,乡、镇、街道的级别都应该是乡科级,但在官本位的中国,现在的行政级别比较乱。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下面的乡、镇、街道,其行政级别是正处级;只有地级市、县级市、县下辖的乡、镇、街道的行政级别是乡科级。即使同一级别市(县)所属的乡、镇、街道,虽然行政级别一样,但分量却不同,街道重于镇,镇又重于乡。

镇政府职工是什么编制?

镇政府职工是什么编制

镇政府是一个奇葩的地方,工作人员的编制种类特别多,有公务员、参公、事业编(管理、专技、工勤),合同工等,甚至还有教师编。乡镇是最基层的行政机关,不同于县直及以上的职能部门,乡镇的七站八所基本包括了所有的上级对口单位,大家在一个地方办公,热闹的同时,也让外人分不清某某到底是什么编,或者产生乡镇到底有什么编制的疑问,下面我结合亲生经历一一细说。

公务员也就是行政编,乡镇的领导班子成员基本上都是公务员,比如书记、镇长、副书记、人大主席、武装部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等,除了科级领导以外,还有一部分的普通科员,主要是30岁以下的年轻公务员。通常情况,一个乡镇的公务员数量比事业编要少一些,以我曾经工作过的现在为例,行政编制是23个,而事业编却有40多个。

参公编乡镇是综合性部门,有参公编制并不奇怪,实际上参公也是一种事业编,只是参照公务员管理而已,并没有公务员身份。在乡镇,参公编不多,一般不超过三个,我在乡镇接触过的参公编制基本都是四十岁以上的大哥,比如财政所所长、计生办主任等等,目前还没有在乡镇遇到过年轻的参公编。事业编事业编是乡镇工作人员的主要组成者,他们数量庞大,从事的工作也五花八门,其中最多的还是专技编制,比如畜牧站、社会服务站、劳保站等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事业编管理岗比较少,但是不管是管理还是专技,做的工作都差不多,乡镇的工作很粗犷。工勤人员一般就是食堂的大师傅和经常给领导开车的司机。合同工因为工作的需要,很多单位,包括乡镇都有合同工,以我所在的县为例,百分之三十的乡镇财政所的会计都是合同工,除此之外还有县直部门派遣的合同工,比如每个乡镇都有的社工。其他工作人员除了以上有编制和没编制的工作人员,乡镇还有教师编制的工作人员,这些一般是跨县调入的教师,本地教师编制满了,所以暂时安置在乡镇。

街道办事处属于什么机构?

街道办事处属于什么机构

1、街道办事处性质街道办事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正常来讲街道办事处跟乡镇是一级的,属于政府机构。地级市的街道办事处一般为正科级行政单位。2、街道办事处是干什么的?街道办事处可以理解为一级政府,但是部分功能弱化。街道办事处现在功能主要是:群众事务、城市管理、辖区物业管理等等;3、广告投放位归谁管?分几种情况:(1)市政道路两旁的广告位,这项权利一般属于城管部门,现在城管局在各街道办事处都有城管中队,你可以跟这个部门联系,不过审批权还是在区城管局或者市城管局;(2)商品房小区内部的广告位,这个部分属于该小区的业委会或者物业公司关系,街道无权干涉,街道可以协调物业部门设置公益性广告牌,有收益的不行。

在基层乡镇政府事业编如何

不管是那级事业编都是逢进必考,基层乡镇政府事业单位都是财政全额拨款编。具体情况如何,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说,一是现在的事业编实行的全部是聘任制,工作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如果不犯大的错误,工作是不会丢的,当然你自动辞职除外。二是薪酬有保障,按月发放。事业单位人员主要分三种情况,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行政级别中,乡、镇哪个比较大?

1、行政级别中,乡、镇哪个比较大?在同一个行政区内,是同级别的。但不排除个别县(市)府所在的城关镇,高配主要领导的情况。2、为什么发文或称呼,“乡”会在“镇”前面?本人分析,可能是“乡”的历史比“镇”的历史渊源更长,约定俗成;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多数“乡”的人口数、面积比“镇”大。同理,省级称呼顺序是:省、自治区、直辖市。

去镇政府当公务员今后有什么出路吗?

去镇政府当公务员今后有什么出路吗?可以这么说,出路非常好,而且大有作为。乡镇工作经历是干部成长的重要途径。他所经历的事情是在机关看不到见不着的。我们把它小结一下,至少在五个方面吃过偏份饭,决定了今后出路是一条闪闪发光的道路,关键在于你是怎样去认识和把握。1、条件艰苦任务艰巨能磨练人的意志。乡镇工作头绪繁多、急难险重任务随时等你去完成。

有的处理不好还会有风险。比如两个村的群众为春灌抢水发生冲突,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这时候最有效的方法是稳定群众情绪,需要和风细雨,切忌简单粗暴。有这样几回经历,你的意志忍耐力自然会有很大的提高。2、没有规律的工作节奏能培养吃苦耐劳精神。乡镇工作没有按时吃饭、按时上下班那一说。有时候为完成一项重要任务推迟两三个小时吃饭是常有的事。

比如你所在的镇突然发现了牛的口蹄疫。为控制疫情包括镇书记镇长在内的干部忙的推迟几个小时吃饭,甚至有时候熬通宵。沒有吃苦精神的人是撑不住的。3、因工作分工不太细致,你必须成为多面手。乡镇工作入户进村是常态化的工作。领导和其他干部都深入下去了,只剩你值班,这时候找上门的群众,不管是打架骂仗的、闹矛盾离婚的、邻里纠纷矛盾激化的还是上访告状的,你都要接待答复。

平时你如果不留心多学一点,这时会头上冒冷汗的。工作环境逼着你多学多看,全面掌握政策和基本情况。4、基层工作你必须学会做群众工作。现在农村的人走南闯北的见多识广。你要开展什么工作打官腔说空话肯定吃不开了。你要深入到他们之中,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推心置腹的谈话交流,人家才给你说实话说真话。你要推行的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这样由生疏到熟悉的过程,就是你吸收营养不断成长的过程。5、根本宗旨意识会进一步增强。在新时期的新农村建设中,新的情况和问题会不断涌现。你只有扎根人民群众之中,才能把党的政策与当地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按照群众的意愿和期盼进行开发建设,为群众排忧解难,给他们办实事办好事。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行动上,感受会更深刻。

镇政府的证明法院认可吗?具备法律效力吗?

关于镇政府的证明,法院是否认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单位出具的证明是否具有证据效力的问题。以下笔者结合问题,从刑事诉讼的角度谈谈自已的看法。《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采法定证据制,即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证据并经查证属实,才具有证据的作用。从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证据概念来看,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意味着证据不一定是真实的,也不一定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只有既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并经查证属实的证据,才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所镇政府的证明从广义上来说当属证人证言的范畴,至于单位是否具有证人资格,目前尚存争议,但主流观点仍认为单位不具有证人资格,以单位名义出具的证明材料,不具有证人证言的效力。如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由自然人签字,视为在证明材料上签字的人所提供的证人证言,开庭时,在证明上签字的人应出庭质证,否则,该证据的证明力有限或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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