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数据库的开放代表着我国对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汇总和整理,是一项方便法律界的壮举。但如下弊病使我在试用数据库时感觉略有不便,相信不少人也有同感,该数据库在以后有改进的空间。数据库相对比较松散,没有形成紧凑的体系。相比与无讼,北大法宝,百度百科等软件和网页而言,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最大的特色是:1.免费,不用花钱,而北大法宝是要花钱的。

国家免费开放“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后,对律师行业有什么影响

国家免费开放“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后,对律师行业有什么影响

影响不大。说实话,数据库的开放代表着我国对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汇总和整理,是一项方便法律界的壮举。对学生,老师,律师,法检工作人员都有好处。相比与无讼,北大法宝,百度百科等软件和网页而言,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最大的特色是:1.免费,不用花钱,而北大法宝是要花钱的。2.权威,它登载的法条是权威机关经过核对的,比较准确。

3.法律文件更全。司法解释,各地法规都载入了。在这项工作上由统一的中央机关来做更有优势。但如下弊病使我在试用数据库时感觉略有不便,相信不少人也有同感,该数据库在以后还有改进的空间。第1点和第2点是从操作角度写的,后面的几点则是在数据库设计对法律人影响的角度写的。法律文件只能下载下来看,不能在线阅读。法律文件中不能点击目录进行内容的跳转。

像kindle格式的电子书都可以点击目录进行跳转,这样的话就很方便。中国知网的caj格式也可以点击目录进行跳转,如下图:鼠标点击‘选题背景和意义’,就会自动跳转。如果点击《民法典》目录中的‘代理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这些按钮就能跳转的话,用起来会舒适很多。这样设计的主要原因在于《民法典》这种数千条条文的法律文件,从第一条用鼠标往下拉是很费劲的事。

如果可以点击跳转的话,比如我要查人格权编的内容,在首页目录直接点击人格权编,就可以跳转到第四编,那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再比如,我要查《刑法》故意杀人罪的内容,点击故意杀人罪的目录,直接跳转到第232条,这么做会非常方便。没有在法条内容后标注修改了几次,也没有在新法的页面中关联列出旧法。如果在法律条文末端列出什么时候改了一次,什么时候又改了一次,而且在其页面给出窗口链接,关联出新法和旧法的对比,并把哪位专家提议,法工委的观点,修法建议等列出来,使得大家都能对一项条文进行追根溯源,知道它完整的来龙去脉。

这么做对实践中法检和律师们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解释会更有意义。行政法律法规这么做,将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很重要的意义。下图是举例:《安全生产法》新法和旧法的比较,备注中可以写出什么原因修改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没有关联相关的案例,再去开庭或者碰到案子,还得查案例。如果能把司法解释,或者其他有争议的法条关联一些法院的判决书和相关案例,那对于律师写文书,制定诉讼策略有很大帮助。

让法官知道别的法官怎么判的,也有利于矫正同案不同判现象。数据库相对比较松散,没有形成紧凑的体系。比如:如果我查《传染病防治法》,那么有关该法的条例,司法解释,工作规范或指南等能够以思维导图,或者相关链接的形式进行呈现或者推荐的话,那就更方便了。然而现在并没有这种推荐,还得花时间去查有哪些相关法律文件。

有关于《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也没能形成一个体系进行展现,那每次查法都是单打独斗,在不知道检索关键词的情况下,会很困难,还得去论文里找,去案例里找,去百度上查。下面举个思维导图的例子,如果能在下图中更详细的标注,比如禁止内幕交易有哪些红头文件,股票上市有哪些指导意见,那将会非常有帮助。没有对国外法中的某些重要条文进行核对并登载众所周知,我国刑法,民法与大陆法系联系很大,有些条文甚至是直接抄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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