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居民楼连开五年震动器,最后处理结果会是什么

上海一居民楼连开五年震动器,最后处理结果会是什么

别说受害人被故意制造的噪声“报复”,连整个居民楼的人竟忍受震动器的躁声干扰下生活,达五年之久,难以想象,令人深思!居住生活产生的矛盾,理应由相邻关系之间沟通,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维系好和谐的邻里关系,都能使双方心情平静、健康增寿。由其是楼上住户要改掉“肆意妄为”老毛病,没轻没了的噪声和居高的“优越感”正是邻里事发矛盾的诱因。

而楼下住户“不得以”采用非常规介入手段,用震楼器“震慑”,又激化了矛盾,亊与愿违,所以并不是“长久之计”。对于出现“震楼器”人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听劝改,情况严重的,受害人应当报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防治污染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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