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及其性质

1、互助组,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2、初级社,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3、高级社,具有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

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及其性质

2,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于哪一年

1953年农业生产互助组,1954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6年升级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于哪一年

3,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1922年,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
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1955年11月23日成立的铜仁县幸福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4,上海县内第一个初级农社合作社是哪一个

你好!县内第一个初级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1952年2月,上海县马桥区青登乡沈永恭临时互助组,创办县内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青登乡第一农业生产合作社。

5,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介绍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的经济组织,简称“高级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建立适应生产需要的劳动组织,其基本单位是生产队。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通常是把劳动力,土地,耕畜,农具固定给生产队使用;有的还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和超产奖励的责任制度。有的还把包投资作为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形成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实行的包工、包产、包成本和超产奖励制度,再加上劳动力、土地、耕畜、农具固定给生产队使用的制度,统称为“三包一奖四固定”制度。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以个体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它的特点是土地入股,耕畜、农具作价入社,由社实行统一经营;社员参加集体劳动,劳动产品在扣除农业税、生产费、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用之后,按照社员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及入社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多少进行分配。

6,社会主义改造中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合作社的主要区别是

以主要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的经济组织,简称“初级社”。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以个体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它的特点是土地入股,耕畜、农具作价入社,由社实行统一经营;社员参加集体劳动,劳动产品在扣除农业税、生产费、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用之后,按照社员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及入社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多少进行分配。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集体所有制的半社会主义经济形式。土地、牲畜、大农具仍归农民私有,但统一交给合作社集体使用,牲畜、农具也可折价归公,合作社农、副产品的净收入,一部分交农业税,一部分作为公积金和公益金,一部分按劳动报酬、土地报酬和其它生产资料报酬三种形式,在社员间分配。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的经济组织,简称“高级社”。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建立适应生产需要的劳动组织,其基本单位是生产队。 社会主义改造中,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合作社的主要区别是:A

7,农业合作社怎样成立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其他条件: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农村合作社是一个趋势,建议先看一下合作社法,如何您想成立合作社:1:找到至少5名成员,农民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2:召开设立大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及理事长、监事长等;起草章程、确定合作社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营业范围等;3:授权代理人办理到你们当地的县工商局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手续,材料合规当场办理,颁发营业执照;4:到你们县公安局指定的刻字店(有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刻制合作社公章;5: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6: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是地税);7:到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需提交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证复印件,还要携带公章和法人章),将对公账号报税务局。走完这些程序就能办下你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手续了,中国农民合作社信息网

8,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经历的几种经济组织形式及其性质

顶一个 我也在帮别人考试 急等这个答案 找到个分享下第一步,是简单的共同劳动的临时互助组,和在共同劳动的基础上实行某些分工分业,并有少量公共财产的常年互助组。互助组组员的生产资料仍旧是私有的,土地经营并不统一,但是劳动者联合起来,进行集体劳动,这一点就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因素,常年互助组则比临时互助组有着更多的社会主义因素。 第二步,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进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初级合作社是在私有财产基础上,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收益按土地和劳力比例分配。土地报酬部分,按社员入股土地多少进行分配,劳动报酬部分,按社员参加集体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牲畜、农具及其他生产资料入社,则取得合理的代价。初级社比互助组又有了较多的公共积累,因而,它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是引导农民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种很好的过渡形式。 第三步,是基本生产资料完全归集体所有,完全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就是集体农庄)。这种高级社在土地改革之后,即在个别地区出现,1954年全国已发展到五百多个,到1956年冬,全国已经基本上实现了高级农业合作化。
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三种经济组织形式: 1、互助组。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自愿组成,土地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仍属农民个人所有,但在生产方面组织起来、互帮互助,是农业合作化的最初过渡形式,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2、初级社。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实行集体劳动,产品分配采取按劳分配和土地入股分红相结合,耕畜和大农具也付给一定的报酬,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3、高级社。实行生产资料农民集体所有,具有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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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三种过渡性组织形式:互助组,具有社会主义的萌芽性质。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将土地及其他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集体劳动)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
第一步先组织仅仅带有某些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第二步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号召农民组织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第三步仍然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逐步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废除土地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实行按劳分配。
从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1952年年底,是组织互助组阶段。第二阶段:从1953年年初到1955年上半年,为大办初级社阶段。 第三阶段:从1955年夏季到1956年年底,是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和由初级社向高级社转变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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