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法治和德治哪个更靠谱?

中国历史上的历朝历代在国家治理上都是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法治是国家执政者对人的违法行为根据典章制度,和刑法。实施强制的硬性约束和管理。德治是对人的思想,行为进行道德,礼仪,习俗,文化的教化,让道德,礼仪逐步变成人们的思想,行为。也就是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以德治国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论语-为政篇》。白话文就是:“以道德原则治理国家,就像北极星一样处在一定的位置所有的星辰都会围绕着它。”孔子以德治国的思想主张:明德慎刑,宽惠使民,“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篇》。那么治理国家是法治靠谱呢?还是德治更靠谱呢?我认为是二者,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任何朝代,任何国家治国都是以法治为主,以德治为辅。是不可能等待人们经过教化,自觉遵守法律,那是等不起的。《论语-子路篇》:"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媵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意思是贤人相继治理国事,也要到百年之后,才能感化残暴之人,达到废除刑罚的境界。换句话说,那百年之内当然还是须要刑罚的。《论语-子路篇》:"…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指罪与刑必须适当,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既然如此,刑罚,而且是适当的刑罚,还是须要的。同样,完全依靠法治,抛弃德治也是行不通的。因为,人是有思想,有理智,有判断的。任何法理在制定时,首先不能离开道德的基础。即必须是合情合理的。如杀人偿命,盗抢判刑等,是人们的共识。其次,法治是靠人来实施的,执法的人必须要有道德,否则,就会知法犯法。

三是社会问题多,社会行为难以纳入法律和制度的制裁,无法通过法治解决。比如说。目前通奸,辱骂等。都需要靠德来解决。即德治是法治的重要补充。法治治标,德治治本;法治是快刀斩乱麻,德治是慢火煮茶。所以,历代统治者在依法治国的同时,在西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我们开始大力宣传君君、大臣、父亲、儿子、仁、礼、智、信的儒家等级制度,用儒家礼仪教育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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