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程是什么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

章程是什么

2,章程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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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是什么意思

3,章程需要股东盖章吗

法律分析:章程需要股东盖章。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设立股东代表大会的全体股东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即生效。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章程需要股东盖章吗

4,如何设计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有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对公司、股东和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是公司运营需要遵守的基本规则,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宪法”,具有基本法的地位。很多时候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的“自治规则”,存在的意义大于《公司法》。所以为自己公司“量身定做”公司章程属一个比较重要和关键的问题。而《公司法》恰给公司章程的“量身定做”留下了许多空间,建议公司在设计公司章程时候,着重考虑如下一些问题:1、公司对外担保的数额、审批主体;2、表决权、分红权的约定;3、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组成;4、股权对外、对内转让的特殊约定。等等在设立公司时,工商局往往会提供公司章程的模板,但该模板一般都过于简单,对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规定不够清晰,为了公司更好的运营及避免将来出现公司僵局,还是建议聘请律师,并在向律师全面阐述各方诉求的前提下,为公司打造一部“合身”的章程。
公司章程有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对公司、股东和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是公司运营需要遵守的基本规则,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宪法”,具有基本法的地位。很多时候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的“自治规则”,存在的意义大于《公司法》。所以为自己公司“量身定做”公司章程属一个比较重要和关键的问题。而《公司法》恰给公司章程的“量身定做”留下了许多空间,建议公司在设计公司章程时候,着重考虑如下一些问题:1、公司对外担保的数额、审批主体;2、表决权、分红权的约定;3、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组成;4、股权对外、对内转让的特殊约定。等等在设立公司时,工商局往往会提供公司章程的模板,但该模板一般都过于简单,对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规定不够清晰,为了公司更好的运营及避免将来出现公司僵局,还是建议聘请律师,并在向律师全面阐述各方诉求的前提下,为公司打造一部“合身”的章程。
公司章程有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对公司、股东和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是公司运营需要遵守的基本规则,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宪法”,具有基本法的地位。很多时候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的“自治规则”,存在的意义大于《公司法》。所以为自己公司“量身定做”公司章程属一个比较重要和关键的问题。而《公司法》恰给公司章程的“量身定做”留下了许多空间,建议公司在设计公司章程时候,着重考虑如下一些问题:1、公司对外担保的数额、审批主体;2、表决权、分红权的约定;3、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组成;4、股权对外、对内转让的特殊约定。等等在设立公司时,工商局往往会提供公司章程的模板,但该模板一般都过于简单,对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规定不够清晰,为了公司更好的运营及避免将来出现公司僵局,还是建议聘请律师,并在向律师全面阐述各方诉求的前提下,为公司打造一部“合身”的章程。
公司章程有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对公司、股东和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是公司运营需要遵守的基本规则,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宪法”,具有基本法的地位。很多时候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的“自治规则”,存在的意义大于《公司法》。所以为自己公司“量身定做”公司章程属一个比较重要和关键的问题。而《公司法》恰给公司章程的“量身定做”留下了许多空间,建议公司在设计公司章程时候,着重考虑如下一些问题:1、公司对外担保的数额、审批主体;2、表决权、分红权的约定;3、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组成;4、股权对外、对内转让的特殊约定。等等在设立公司时,工商局往往会提供公司章程的模板,但该模板一般都过于简单,对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规定不够清晰,为了公司更好的运营及避免将来出现公司僵局,还是建议聘请律师,并在向律师全面阐述各方诉求的前提下,为公司打造一部“合身”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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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章程的定义是什么

什么章程啊? 章程是指政党、社会团体规定本组织内部事务的一种共同遵守的文件,而宪法作为一种法,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国家强制力.把宪法看成章程就是把宪法划入了思想意识和纪律的范畴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或是指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股东在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 公司章程即为法人章程,法人是公司的拟人化,法律赋予公司人格。

6,什么是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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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章程什么意思

章程 zhāngchéng ∶指组织的规程或办事条例,也泛指各种制度 [方言]∶指办法;主张 【例句】1、特别是没有合伙章程的场合,争议更易发生。 2、 每一个村庄,都有它自己的特性,它自己的章程,往往还有它自己的道德律条。 3、 显然这个章程是决不会再提出来了。 4、 选出委员组成了一个委员会起草新章程。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
制度
你好章程 有规矩,规章制度的意思

8,什么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在我国,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和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在我国,(ABCD)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A.全国各族人民B.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C.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D.各企业事业组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作用:1.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9,公司章程有哪些主要事项

企业章程:(一、有限责任公司;二、外资企业;三、中外合资企业;不同性质的企业,有不同的章程)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可分为三类:(一)绝对必须记载的事项 这些事项必须记载于公司章程之中,若有缺少,则章程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也因不合法定程序而无法登记注册。 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有: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2、公司的经营范围;3、公司的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8、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办法;9、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1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2、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二)相对记载事项:这是指某些事项必须记载于章程上才产生效力,如不记载,仅该项本身不发生效力,而其章程仍然有效。 相对记载的事项有:①股东会的召集及决议方法和股东表决权的计算方法;②股东如以现金以外的财产出资,还应载明出资种类、数量、价格或估价的标准;③定有解散事由的,其事由;④应由公司承担的设立费用;⑤公司公告的方式;⑥经全体股东同意列入章程的其他事项;⑦公司的开户银行;⑧订立章程的年、月、日。(三)其他任意记载事项。这类事项一旦订立,载入章程,非经股东会修改,公司及股东都应遵照章程执行。其他任意记载事项有:①董事会的组织;②股票的种类,缴资办法;③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地点等。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法规,一经订立,不仅对公司现有的内部成员有约束力,在某些情况下,对第三人也产生一定的效力。公司的章程随着公司的成立而具有法律效力。 二、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名称及住所;(二)宗旨、经营范围;(三)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四)组织形式;(五)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以及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人员的职责、权限;(六)财务、会计及审计的原则和制度;(七)劳动管理;(八)经营期限、终止及清算;(九)章程的修改程序。外资企业的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合营企业名称及法定地址;(2) 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合营期限;(3) 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4)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的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5)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董事的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职责;(6) 管理机构的设置,办事规则,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方法;(7) 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8) 解散和清算;(9) 章程修改的程序。

10,章程和规章管理制度有什么不同

章程 zhāngchéng  (1) [regulation]∶指组织的规程或办事条例,也泛指各种制度  (2) [solution] 〈山东方言〉∶指办法;主张  —、概说 (一)含义。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章程有组织章程和业务章程之分。组织章程适用于组织、社团制定组织规程;业务章程适用于单位在行使业务职权时制定的规则。从实践来看,组织章程用得较多,业务章程与组织章程的共同点也比较多,这里着重介绍组织章程的特点和写作。  (三)特点。  1.内容纲领性强。  章程规定一个组织的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具有纲领的性质。它属下所有组织和成员都得承认,共同遵守。组织规程是该组织的最高准则,该组织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循这个章程,体现这个章程的基本精神。  2.通过合法程序制定。  章程一定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制定,才能要求属下所有组织和成员认可,才能要求所有的组织和成员遵守。通常是成立起草小组拟出草案征求意见,最后由该组织的最高级会议——代表大会通过,成为正式章程。这一点,一般在标题下边就要标明,这是它有法定的权威、有法定约束力的主要原因。  3.用条款方式说明。  一般公文,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为了讲明事情真相,有时也用议论。章程,它解说性质、任务、权利、义务和活动原则等,全用说明的方法,用最简的语言把有关内容阐述清楚。  章程的内容全用条文表达。较多的情况,是用章条式排列,以显示各层次之间的关系。条文表达,断裂行文,是章程表达方面最突出的特点。  二、写法  (一)标题。  组织章程的标题,一般由组织或社团名称加文种构成。标题下面,写明什么时间由什么会议通过,加上括号。有关组织的代表大会通过了,就算正式章程。如果是尚未经代表大会通过的,在标题末尾加上“草案”字样。  (二)正文。  章程正文,包括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  总则又称总纲,从总体说明组织的性质、宗旨、任务和作风等。  分则规定:(1)成员,讲成员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  (2)组织,讲全国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专业小组、名誉职务;  (3)经费,讲经费来源和使用管理等。  附则,附带说明制定权,修改权和解释权等。  三、写作要求。  (一)内容完备。  章程的内容要包括社团名称、宗旨、任务、组织机构、会员资格、入会手续、会员权利义务、领导者的产生和任期、会费的缴纳和经费的管理使用等。必要的项目要完备,既突出特点有照顾全面。  (二)结构严谨。  全文由总到分,要有合理的顺序。分则部分,一般是先讲成员,后讲组织;先讲全国组织,次讲地方组织,后讲基层组织;先讲对内,后讲对外。要一环扣着一环,体现严密的逻辑性,使章程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章程的条款,要完整和单一。一条表示一个意思,不要把一个完整的意思拆成几条,弄得零零碎碎;也不要把几个意思合在一条之中,交叉杂乱。这样,才便于称说,便于执行,便于引用。  (三)明确简洁。  章程特别强调明确简洁。要尽力反复提炼,用很少的话就把意思明确地表达出来。  章程用断裂行文法,用条文表达,句与句、段与段之间有一定的跳跃性,一般不要用“因为……所以……”,“虽然……但是……”等关联词语。  章程的语言多用词语的直接意义,不用比喻、比拟、夸张和婉曲等修辞手法。这样,语义毫不含糊,没有歧义,让人一看就明白。  管理制度包括章程(这是一个组织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和依据)以及根据章程选配的人员、人员权责使用程序等等所有的内容,而且管理制度比章程更灵活、更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章程是最基本的但通常一制定完就不会轻易修改怎么的 渐渐会变成一种象征,而管理制度可以很多灵活调整啊  你可以看看《管理通论》这本书 里面有很多管理科学的内容
章程是让人自觉尊守的,规章是必须尊守的,一个自觉一个必须这就是区别。

11,章程是什么意思

要想成立公司,制定章程是必须要走的一步,没有它就不能注册。相对来说,公司章程的制定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里面涉及到许多原则性的东西,如果对相关法律规定不是非常熟悉的话,是很难起草出一部符合要求的章程的 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的组织结构、内部关系和开展公司业务活动的基本规则和依据。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首先是规范股东之间及公司内部关系的准绳,相当于公司发起人或股东间的合同,对股东和由股东利害关系所派生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机关及其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其次,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与第三人的关系和政府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为了维护第三人的利益和社会交易安全,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或发起人的姓名等章程主要内容,应可供公众查阅。工商管理机关也可根据依法登记的公司章程来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1)公司章程的性质。有的人认为,公司章程在本质上属于公司股东或投资者签署的合同,但大多数人认为,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律性”规范,其形式上虽然与合同有类似之处,但本质上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合同效力具有相对性,即合同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对合同或协议以外的其他人并无约束力。而公司章程却包含了对未来公司的约束(签署公司章程时公司尚未成立,但成立后的公司行为如与公司章程所定的内容不相符,就将被视为无效行为);对公司未来股东的约束力(公司章程不仅对签署章程的投资者具有约束力,而且对后来进入公司的新股东同样具有约束力);对公司交易的相对人也产生约束力(公司章程于公告后具有公示效力,经过公示的公司章程条款也构成对公司交易相对人的约束,如有限责任的公示)等。另外,签署合同应当遵循“自主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自由约定合同条款,也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合同形式,但签署公司章程属于要式行为,这不仅要求公司章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且要求公司章程必须具备法定条款。 2)公司章程的内容。在学理和一些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上,公司章程的内容分为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必要记载事项中又分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依法必须在章程中记载的条款,缺少其中任何一项,章程即为无效,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性质或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股份公司的股份总数和每股金额、股东或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份公司的通知和公告方法等,是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在公司章程中未记载时不影响公司章程效力的条款,如果缺乏这种条款,仅该未记载的事项不发生效力,或者可以适用法律的具体规定;公司章程对此加以记载时,所记载的条款则发生法律效力。如我国《公司法》规定,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的任期、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监事会的组成等事项,即属于公司章程记载的相对必要事项。 任意记载事项是指法律上没有规定或要求,完全由当事人根据需要,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道德的前提下,在章程中记载某些事项的条款。如常年法律顾问的聘请、物资的采购和产品销售、公司债的发行、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等条款。 我国《公司法》第22条和79条分别列举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记载的事项,其中股东的权利义务、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监事会的职权、股份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决议方式、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等事项,因为法律上已有较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在章程中如无特约,可以适用法律的规定,故应属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2.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实质上是某一团体的自治法规,以我国《公司法》第21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一般而言,公司章程只对公司内部人员具有约束力,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公司章程的修改 原则上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只要确属必要,均可修改。但是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应该是任意的,其修改应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如不损害股东利益的原则,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原则,不妨害公司法人一致性的原则,即不得因公司章程的修改而使一个公司法人转变为另一个公司法人。 公司修改也应遵循法定的程序。第一,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第二,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其他股东;第三,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章程修改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虽经多数股东或发起人的同意才通过,但并不意味着当事人的约定可以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章程条款如果与公司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该章程条款无效,登记机构也有权拒绝登记。但如果公司章程的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适用上,章程条款具有优先于公司法规定的效力。
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成员均有约束力。一般认为其作用是公司与成员以及成员彼此之间的一种合约。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成员均有约束力。一般认为其作用是公司与成员以及成员彼此之间的一种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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