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底薪最少多少

苏州销售型公司底薪一般销售人员都是1800-3000,具体分行业等
1600
1800
苏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680元。

苏州底薪最少多少

2,苏州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怎样

法律分析:苏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小时。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苏州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怎样的

3,2020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我市根据省通知要求,经认真分析研究,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职工平均工资、周边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企业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同步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均执行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7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相关规定》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第八条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2020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4,苏州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怎样的

目前苏州市仍沿用2017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40元,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 实际苏州各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

5,2021年苏州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每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个月两千零二十元。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的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十八元五角。企业支付给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俭学学生的劳动报酬要按照小时进行计算,不可以低于当地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排除上述的内容后,劳动者每月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该要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个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严格执行。法律依据:《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自2018年8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20元/月;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5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3、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6,苏州市的最低工资是多少

1530最低工资,市政府定的,普通工厂的操作工无特殊技能的一般2500-3000,有技能的像电焊,维修一类的,4000以上,生活质量不咋地,到处修路,灰蒙蒙的,今天听广播里说在苏州买房最少要拿7500左右。
指的是 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最近一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 从 2017年7月1日起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40元/月

7,苏州的最低基本工资是多少

850元/月 这个是最低生活保障 也是按照8小时一天的工作制度工作 每月至少得到的报酬
850
现在是850元(因为物价非涨所以最底工资标准也调整了)
850元RMB
4月份刚刚更新的:850元,也就是苏州市的最低生活保障@

8,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0

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7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近年来,我市通过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构筑起保障和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底线,有力促进了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正常增长。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市适用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扩展资料有四类收入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此外,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应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苏州最低工资标准调至每月2020元 8月1日执行
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来了
2009年3月苏州最低工资标准是850。

9,苏州最低工资多少

目前苏州市 最低工资标准 执行的是: 1530元/月据悉:自7月1日起,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370元/月调整为15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由原11.5元/小时调整为13元/小时希望对你有帮助
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有两大类。一类是按月计发工资的,此次调整后,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上年度每月750元增加到850元,同比提高13.3%;二类地区由每月620元增加到700元,同比提高12.9%;三类地区由每月520元增加到590元,同比提高了13.5%。 另一类是以小时计发工资的,此次调整后,一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上年度每小时6.3元,增加到7.2元;二类地区由每小时5.2元增加到5.9元;三类地区由每小时4.4元增加到5.0元。 苏州850最低.
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60元,由原1370元/月调整为1530元/月,比省定一类地区标准高出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1.5元/小时调整为13元/小时。  市人社局发布消息,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从7月1日起上调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人  人社部门强调,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0,请问苏州的最底底薪是多少

拨打劳动保障监督电话12333投诉他苏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时850/月,而且需要交纳相关的养老保险金。所以建议你那里还是不要做了,走之前投诉他,把公司应该补给你的钱讨回来。
政府规定:苏州市区2011年最低基本工资标准是1140元。请注意!是政府规定!
目前苏州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平时加班费为基本工资的1.5倍,双休为2倍,节假日为3倍按照850元计算:平时加班费为7.33元/小时双休加班费为9.77元/小时节假日加班费为14.66元/小时规定如上,投诉不容易的,不过还是支持一下!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落实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条件下的津贴;法律://www、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四。 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市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低温、井下.cn/txlx.asp" target="_blank">http、吴江市、监察,对故意压低劳动者工资.3元/小时调整为7、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市、太仓市均执行江苏省月最低工资一类标准、昆山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意见通知如下,由原6、太仓市均执行江苏省小时最低工资一类标准。 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项目和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市区,由原750元调整为850元、常熟市。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用工关系必须建立在签订劳动合同基础上。劳动保障咨询热线 12333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苏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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