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紧急从事每小时附中多少次以上

女职工禁忌从事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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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紧急从事每小时附中多少次以上

2,女职工禁忌从事每小时负重多少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一、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1.矿山井下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劳动范围:1.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的冷水作业;2.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的低温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高处作业。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4.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2.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禁忌劳动范围一直是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重点。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而后,原劳动部于1990年颁布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这两个规定的实施,对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及其后代的健康、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女职工禁忌从事每小时负重多少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

3,国家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矿山井下作业;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人工装卸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国家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

4,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制止从事哪些劳动

女职工忌讳从事的劳动范围 1、女职工忌讳从事的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千克的作业,或中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千克的作业。 2、女职工在经期忌讳从事的劳动范围: (1)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2级、第3级、第4级冷水作业; (2)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2级、第3级、第4级低温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3级、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3级、第4级高处作业。 3、女职工在孕期忌讳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1氧化碳、2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2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资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资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5)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7)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3级、第4级的作业; (8)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3级、第4级的作业; (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3级、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10)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潜水作业,伴随强烈振动的作业,或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4、女职工在哺乳期忌讳从事的劳动范围: (1)孕期忌讳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1项、第3项、第9项; (2)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资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5,法律规定女职工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可以参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是针对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而制订的。劳动法中对女职工保护条款有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六十三条。 劳动法是针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制订的法律。 女职工保护条例是针对女职工特殊群体而制订的特殊保护法规。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张建斌推荐

6,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按照《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劳安字[1990]2号)规定:第三条,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矿山井下作业;2、森林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3、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的折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的高处架线作业;4、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5、体力强度超过《标准》IV级的作业。第四条,女职工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食品冷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第III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第五条、巳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有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III、IV级的作业;第六条、怀孕女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作业场所中空气中铅及其他化合物,汞及其他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纳、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巳丙酰胺、氯化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制药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3、作业场所中有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4、人力土石方;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II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6、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高处作业;第七条、乳母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1、第6条中第1、第5项的作业;2、作业场所中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浓度的作业;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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