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有一个药店需要转让但不知道转让手续怎么办以及需要什么手续

药店是不能对外转让的,如果有资格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不经营了,经营资格以及许可证都无法转让。 需要对相关的营业执照及许可作出变更,建议当面或电话咨询律师。
你好!请问你药店的具体位置,你的联系方式是什么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我有一个药店需要转让但不知道转让手续怎么办以及需要什么手续

2,药品闲置在哪可以转卖

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不可以转卖。服用个人间转让药品存在必然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因此药品不宜在个人间转让。因环境条件限制以及对药品知识了解的不足,不可能确保所有种类药品都能达到其保存条件要求,有可能导致药性降低,致使药品变质、失效等,而普通消费者通过肉眼又无法判断。药品闲置的处理方式:如果消费者所在地没有回收活动,也未设永久药物回收站,且药物的说明书中并没有说明特定的处理方式,消费者可以通过简单的处理之后,作为家庭垃圾丢弃。具体的处理方式是:胶囊剂、片剂、胶囊等药物不要压碎,与灰尘、猫砂或咖啡渣混合丢弃;粉状药物可放入密封塑料袋或密封容器中丢入垃圾桶。

药品闲置在哪可以转卖

3,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能转让吗

你提到的两份资质文件只有“申请办理”和“注销”这几个程序,不能转让。
药品经营许可证内容:证号、发证机关、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仓库地址、有效期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内容:注册号、名称、类型、依据、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经营范围、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能转让吗

4,闲置药品转让可以吗

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不可以转让。药品是一种在特定工艺、条件和流程下生产的生物、化学合成制品。而个人转让的药品都是个人家庭保存的药品,因环境条件限制以及对药品知识了解的不足,不可能确保所有种类药品都能达到其保存条件要求,有可能导致药性降低,致使药品变质、失效等,而普通消费者通过肉眼又无法判断。因此,服用个人间转让药品存在必然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因此药品不宜在个人间转让。闲置药品转让相关规定:药品销售要有正当的进货渠道,药品要符合保存条件,必须具有可追溯性。向不特定的对象转让药品的行为,违反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该法第14条第1款明确规定: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经营药品,否则执法部门将以无证经营药品定性,按《药品管理法》第73条予以处罚,如果执法部门不查处,则是行政不作为。

5,药店转让给别人可是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企业负责人没办法变更

广东省内的企业负责人是可以变更的,新的企业负责人要有药师资格。具体的操作要看当地的政策。
1、我们这边变更药店企业负抄责人的做法是注销原来的药店,然后再按新开办的药店办理,先提交百筹建材料,筹建批准后在提交验收材料。2、你可以以已经存在的单位,增设药品经营许可。比如你是个百货公司,现度在可以增设药品经营许可这一块。
另一个人要有执业医师证,执业药师证,营业员上岗证,如果没有,也可雇有证的人。你在放血给点钱应该行。世上无难事,就怕你不给钱。
SB,掏钱啊!还有钱办不了的事吗?不想出点血,就难办了!
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是违法的。

6,药品经营牌照转让

这涉及到医疗单位或者医药经营企业手续的变更,医疗单位就是医院或者门诊,你说的药店属于医药经营单位,最好看看她的资质符合要求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机构代码证、GSP(GMP)证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是否齐旦场测渡爻盗诧醛超互全?有没有执业药师?你能不能聘到执业药师(至少是当地能够允许的能够担任驻店药师的药师或者中药师)?这些齐备了,你开店应该是能行了,到当地各个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包括地址和法人等内容变更)。GSP证书是这个药店能不能继续存在的重要内容,它证明这个单位符合药品经营企业管理规范的要求。(如果没通过GSP认证的应该存在不下去了,所以很重要)具体费用你们自己协商,变更费用各地方不同,这就是你们公关的问题了。 如果因某种原因不能经营需要退还给别人,这个你们双方签合同协议确定,最好问律师并且把协议公证一下。
同问。。。

7,个人是否可以出卖转让药品经营执照

不可以,你应在指定的地方用吧!
不可以啦。
可以转让药品经营执照。但是你要注意转让方式,你的经营执照转让应该体现为你转让你在经营的药店,是股权转让给买受人。另外,在其他地方开店要看是不是在你发证允许的区域,如果是,就要办经营地点变更手续。
绝对不可以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三)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在收到验证申请后,依据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 具体时限等情况可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咨询。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
不可以的,那是违法的

8,药品技术转让 转入方一定需要gmp认证么

GMP是为确保药品质量万无一失,对药品生产中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所规定的一系列基本要求,企业只有通过GMP认证才能生产药品,GMP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1963年美国FDA以法令的形式正式颁布,中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引入GMP概念,在医药企业中推行,现在中国也以法律的形式对药企进行强制认证。GMP已是国际公认的对药品生产进行标准化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针对制药企业按质量管理的内容,把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分成三大部分:第一是硬件,如厂房、设施、设备。第二是软件,如工艺、文件、记录。第三是人员。GMP是英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含义是“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世界卫生组织将GMP定义为指导食物、药品、医疗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法规。GMP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简要的说,GMP要求制药、食品等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中国卫生部于1995年7月11日下达卫药发(1995)第35号"关于开展药品GMP认证工作的通知"。药品GMP认证是国家依法对药品生产企业(车间)和药品品种实施GMP监督检查并取得认可的一种制度。虽然国际上药品的概念包括兽药,但只有中国和澳大利亚等少数几个国家是将人用药GMP和兽药GMP分开的。药品GMP认证分为国家和省两级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步骤,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工作;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发给认证证书。其中,生产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的药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工作,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药品批文转让可以向当地药监局咨询,gmp认证转让?什么意思?证书本身是不能转让的。除非你买了这个通过认证的厂。当然这也只能代表这个厂通过gmp认证。你其他地方的分厂要生产还是得重新认证!

9,药店具体转让流程的问题

直接让他和你去药监局把负责人变更成你就可以了你可以跟他协议好。转成后再付钱给他。负责人必须是你, 唉。这么麻烦为什么不自己开了开呢。还省事。接手过来后一切也得从新开始。。。
你得跟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法人签,最好等证转成你的名字拿到过后再给完钱,不知道你是什么地方的,现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在很多地方是不能随便变更的,当然你有熟人或许好办点,没熟人有钱也行,不过今年是换证年,应该乘换证的时候变更可能好办点
a.要签合同,交压金,如果前一任的也是租别人的,你也要经过租户同意方可,还有一些关于卫生许可证什么的吧。查它有没有工商登记以及外债情况,另外要去当地工商局办理过户手续! 一定要了解原店的营业执照是否随店转让?税款是否按时交纳?管理费交纳期限是什么时候?重新申请及转让过户各需要多少费用?这些都有必要在转让之前,先到工商部门询问清楚。 b.要考虑房屋产权和使用期限 (是公房还是私房?前期的租赁合同有没有到期?有没有拖欠房租?因为只有房屋的产权问题弄清楚了,才能进行工商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证件的办理。) c.办理执照有学问 (接手别人转让的店铺前,一定要先了解原店的营业执照是否随店转让?税款是否按时交纳?管理费交纳期限是什么时候?重新申请及转让过户各需要多少费用?这些都有必要在转让之前,先到工商部门询问清楚。对下岗工人的优惠政策把店面承接过来后,只是去工商部门按照合法手续变更了一下店名,费用很低。) d. 科学估算原店商品价值 (估算货物价值时,不仅要按批发价格作价,还要考虑到货物贬值的情况。过期商品不能要,而有些商品如日用品、调味品等,时间长了不好卖,也是要降价处理的。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固定资产折旧问...a.要签合同,交压金,如果前一任的也是租别人的,你也要经过租户同意方可,还有一些关于卫生许可证什么的吧。查它有没有工商登记以及外债情况,另外要去当地工商局办理过户手续! 一定要了解原店的营业执照是否随店转让?税款是否按时交纳?管理费交纳期限是什么时候?重新申请及转让过户各需要多少费用?这些都有必要在转让之前,先到工商部门询问清楚。 b.要考虑房屋产权和使用期限 (是公房还是私房?前期的租赁合同有没有到期?有没有拖欠房租?因为只有房屋的产权问题弄清楚了,才能进行工商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证件的办理。) c.办理执照有学问 (接手别人转让的店铺前,一定要先了解原店的营业执照是否随店转让?税款是否按时交纳?管理费交纳期限是什么时候?重新申请及转让过户各需要多少费用?这些都有必要在转让之前,先到工商部门询问清楚。对下岗工人的优惠政策把店面承接过来后,只是去工商部门按照合法手续变更了一下店名,费用很低。) d. 科学估算原店商品价值 (估算货物价值时,不仅要按批发价格作价,还要考虑到货物贬值的情况。过期商品不能要,而有些商品如日用品、调味品等,时间长了不好卖,也是要降价处理的。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固定资产折旧问题。如货架、柜台、桌椅等,要按年限、使用情况作折旧处理。当时我花500 元接手的货架都是简易的木质货架,现在看来,能值200 元钱就不错了。) e. 转让协议要签好 (一定要事先签订转让协议,在商品作价上要请有经验的人把关。在签订协议之前,我仔细地看了要转让店铺的店主从前与房东所签的租赁合同,借鉴了其中合理的部分,并修改了一些条款。我在这条街上开店久了,也很了解附近商铺的租赁费及转让费的一些大致情况,比较有把握。而且,签订书面转让协议的时候,我们还请了第三方作见证人。) 3. 接手店面切勿心急 接手店面时切勿心急。要挤一下水分,并选择恰当时机。例如:这家店,店主一开始要价 1.5 万元。我觉得这个价格不公道,因为店址所在地理位置并不优越,晚上一过9 点就基本没人了。但当时我并没有急于和他谈判,而是耐心等待。我觉得此店面积小要价贵,不会轻易被人看中。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过了两个月后,店主主动与我联系,并自动降价到7000 元。 接手店铺不能急于求成,要考察好周边的经营环境,特别要研究一下竞争对手。例如:只看到店面位于闹市,心想转让费贵点没关系,只要生意好就能很快挣回来。但店开了之后才发现,这个路段的店铺竞争激烈,生意非常难做。如果不是及时增加了经营项目,估计小店连生存都是个问题。 4. 接手老店有优势 转让商品价格虚高、以次充好的做法是不诚信的,并且这在店铺转让中也很常见。尽管这样,还是有许多人选择接手别人转让的店铺。我觉得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转让店铺具有新店铺所没有的优势,老店通过一点点积累,已经拥有了一批客源。再加上多年经营树立的信誉等,这些都是财源。与开新店相比,接手老店的风险要小得多。随着店面的转让,店铺的地势、客户、购买力都一起转让了,而接手人并没有为此多付出资金。 5. 法律人士支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沈陈强:商铺转让费就是商业活动中有关店面转手时上家附加给下家的一个由上家额外收取的费用,是下家弥补给上家因转让所蒙受损失的补偿。而其实际情况是,有些地方、地段及店面无理要钱或漫天要价,有“上家非法做二房东”之嫌。 因此,第一,估算转让费时要充分考虑店面转让时都有哪些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有形价值可物化为商品、柜台、货架等,而无形价值则是指店铺的地理环境、购买力、客户群等。 第二,依照法律手续办理转让合同。合同越细致越好,可加一些弹性条款,以保护自己的权益。签协议的过程中最好有中间人在场,如果转让金额很大就需要特别小心,谨慎一点还可以申请公证。 第三,注意查询房东有没有店面租赁许可证及转让手续。 第四,注意非人为因素。除了拆迁,还要考虑遭遇到台风、雷电、水灾、火灾等风险后该怎么处理。这些对房东财产造成危害或损失的情况,都要在合同里有所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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