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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应遵循什么原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应遵循什么原则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细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包括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详细规定、保障措施、扣除比例等。【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四条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的住房租金专项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的住房租金专项附

4,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按照你说的逐条回答,有不对的其他专业人员补充吧。1、按照扣除后适用的税率,很有可能降档的。2、父母扣除有条件: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或是你这种情况有学位的,不知你是否符合,个人扣除是继续教育。3、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年度一次性奖励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和适用税率等计算。2018年奖励2019年发放的并入2019计算。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4、销售提成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5,个人所得专项附加如何扣除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方式: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6,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这个有什么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是计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时专项附加扣除的依据和具体操作方法。比如你月综合所得是7000元,除了扣除额5000元以外,有2000元需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应纳税所得额是2000元。但是如果你有需要赡养的60周岁以上的父母,而你是独生子女,那么你就可以对2000元作为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你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0元了,就不需要缴税了。还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就是告诉你在计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怎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
是政策变化所致。《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务院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之前中外合资企业不用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7,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大病医疗、继续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这六项。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通知在2018年12月22日由中国国务院发布,这一政策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具体扣除方法如下:1、子女教育:有子女并且在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每年可以有1.2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2、继续教育:纳税人如果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那么每一年会有4800元的专项扣除额度;3、大病医疗:纳税人及其未成年子女若有支出大病医疗费用的,可有1.5-8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贷款购买了房屋的,可以有每年1.2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5、住房租金:住房租金的专项扣除额度各地区不同,北京、上海的专项扣除额度为每年1.8万元;6、赡养老人:纳税人家中有老人需要赡养的,每年可以有2.4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8,个人所得税专享扣除怎么扣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新个税法实施后,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举例说明: 一位北漂小刘,交完"三险一金"后月薪20000元,在职研究生在读,有继续教育支出、租房、赡养老人三项支出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生效后,小刘还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400元(继续教育)+1200元(北京租房)+2000元(赡养老人)=3600元,计算可得小刘交税金额为930元,再减税660元。
比如现在工资3500(税前),没达到纳税标准5000,不交个税。比如现在工资6100(扣除三险一金的税前),满足1100的那个城市标准,则6100-租金专项扣除1100=5000,没超过5000仍然不交个税。这是减税政策,不是扣你工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新个税法实施后,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9,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于何时颁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于2018年12月13日发布,2019年1月1月实施。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00:00 / 01:1370% 快捷键说明 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 音量提高10% ↓: 音量降低10% →: 单次快进5秒 ←: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 不再出现 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

10,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专项附加税扣除的项目包括了:1、子女教育;2、成人继续教育;3、大病医疗;4、住房贷款利息;5、赡养老人的支出;6、个人对于教育等公益事业的捐赠等。而专项附加税扣除的标准如下:1、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每个子女一千元,教育一般包括了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2、继续教育的专项扣除按照每年三千六或四千八的标准;3、大病医疗的扣除标准为每年八万元。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为广大群众减负,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专项附加税扣除的标准如下:1、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每个子女一千元,教育一般包括了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2、继续教育的专项扣除按照每年三千六或四千八的标准;3、大病医疗的扣除标准为每年八万元。标准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第二章:子女教育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第三章:继续教育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第十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第四章:大病医疗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第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第六章:住房租金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第七章:赡养老人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11,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可扣除明细如下: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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