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已经到法院等判决,公安机关还会侦查吗?

案子已经到法院等判决,公安机关还会侦查吗

案子已经到了人民法院等判决,公安机关还会侦查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三家于刑事案件而言,公安机关侦查预审;人民检察院负责代表国家起诉;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审判。既分工又合作的模式。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侦查预审搜集相应证据随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所移送来的案件,如果证据不够确凿,不能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可以“退补“两次。假若“退补“两次后,证据仍然无法证实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人民检察院将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那么,公安机关将无条件释放犯罪嫌疑人。如果公安机关搜集的证据确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并判决。结果或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或是无罪即宣判无罪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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