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曾多次向我们的科主任Dr. Bonventre谈及我对这些PKD论文的疑虑。Dr. Bonventre基本上没有正面回应我。而后本人多次受到他和实验室老板的暗示性言语威胁。但是,基于基本的科研道德规范,他们表面上也只好安排我继续验证我的发现。从2003年来,实验室里也多人多次想用细胞内表达Pc2-GFP融合蛋白,观察是否能在细胞纤毛上观察到荧光蛋白的方法,来验证PKD蛋白到底是否在细胞纤毛上,以排除抗体非特异性因素的干扰。

但是一直没有成功。这也是我的发现和质疑取得科研同事一定层面认同的原因。2006年4月,耶鲁大学一同行科研小组发表了一篇支持Pc2在细胞纤毛上的文章(Polycystin-2 traffics to cilia independently of polycystin-1 by using an N-terminal RVxP motif. Journal of Cell Science. 2006.Apr)。

文章声称于细胞纤毛上观察到了Pc2-GFP融合蛋白的绿色荧光。我所在实验室主任向此课题组索要他们所用的质粒。这个索要的过程相当曲折漫长。第一次,他们寄过来装在eppendorf小管中的小量质粒溶液,我们实验室不能将其重新转化克隆为质粒。第二次,我们实验室又再次索要,他们寄过来一个破裂的eppendorf小管。

第三次,我们让他们将质粒溶液滴在滤纸上寄过来。这次我们重新转化后得到质粒。经测序分析,应为正确的Pc2-GFP的质粒。但是,我们按照他们发表的详细步骤,经过多次实验,不能重现他们的结果。而后和他们联系,他们又说可能我们所用的细胞系有问题。我们实验室又向他们课题组索要来细胞系以后。我们重新作多次实验,还是不能重复出他们的结果。

期间,我也联系了其它PKD界有名的教授和科研人员,提出了我的质疑。但几个学术权威,都是避而不答我的科学问题。在这漫长而艰辛的岁月里, 我真的花了很大精力来验证此挑战整个PKD领域的科学发现。 我又采用各种不同试剂,反复重复实验,基本排除了技术和方法上的问题。这样,我相当相信自己的发现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在此过程中,我还无意中发现了本实验室其他博士后其它方面的造假现象和证据。这更验证了我对这个重大理论是造假而得的怀疑。在实验室主任和科主任对这种重大科研不端嫌疑置之不理的情况下,本人因其时对哈佛医学院的科研信誉还相当有信心,遂于07年4月向其主管科研诚信的副院长Margaret Dale当面报告了这种发生在本实验室的很可能的科研造假现象,希望她能出面调查这一重大群体造假丑闻。

然而,在一个小时的会晤过程中,我从她嘴里听出了旁敲侧击的威胁。我坚持我的看法,并提供证据,希望她能展开调查。而且我明确表示,如她决定开始调查,我将提供支持和配合。她答应就此事进行问询。在会后二十多天后,我没有收到任何回音。我写email给她,询问她是否已经决定开始调查我报告的科研不端事件。此email发出几天后,我就收到了实验室主任要我走人的email。

这是很直接的威胁和打击。我向本人所在的系里反映这是对举报者的打击报复。希望系里能改正这种违法行为。令我大吃一惊的是,主管科研的副系主任Dr. Handin强词夺理地说我的检举是在我收到要我走的email之后,因此不是报复。我对Dr. Handin明目张胆的说谎没有办法,只好向哈佛医学院主管科研诚信的副院长Margaret Dale求救。

Margaret回复我email说,我在4月份与她的见面不是正式的检举;所以要我走人不是报复。后干脆矢口否认了我曾与她会见并举报学院内科研不端行为的事实。我对哈佛大学医学院对我举报的群体造假一事的处理方式及哈佛医学院科研诚信副院长Margaret Dale的赤裸裸的谎言和强盗逻辑惊诧不已,并因此经受了长期的心理压力。

此期间,实验室主任,以及科主任Dr. Bonbentre多次对我进行言语的威胁。哈佛医学院又无人真正关心此事。 我走投无路,于2007年11月向美国健康和人类服务部的科研诚信办公室(ORI)报告,说我由于举报科研造假不端行为受到了哈佛医学院的组织报复。哈佛医学院在ORI的问询下,只好成立了两个内部的调查组来调查科研不端和报复二事。

我以学院的科研诚信副院长涉嫌说谎威胁和报复举报者为由,要求ORI成立外部独立调查组,调查此性质极其恶劣的重大科研不端事件。然而,ORI并没有考虑这一正当的合理合法的要求。这使得内部的调查完全流于形式。而我也在这种完全不公正的内部调查中,受到了很大的威胁和折磨,以至一度相当抑郁。针对报复案内部调查组在经过非常不公正的匆匆调查之后,下结论说我的工作终止与打击报复无关,只不过是时间上的巧合。

到目前为止,哈佛医学院针对此严重的群体学术造假,据说还在调查之中。也许,哈佛医学院根本就没有什么正式的对我举报的科研造假的调查。哈佛医学院对此案的调查,很可能像他们处理诺贝尔奖得主Linda Buck课题组一案一样,不了了之。此案从我2007年4月份向哈佛医学院科研诚信院长Margaret举报开始,到我2007年11月向美国政府机构ORI举报哈佛学术造假和威胁打击举报者,直到现在,我还没见到哈佛医学院的此学术造假案的调查组对此学术造假案的任何调查情况说明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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