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质量工程师的报考条件

我也报了质量工程师的,这是报考简章,根据你的情况,可以报考质量工程师中级。

三、报考条件
 一 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 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 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关于质量工程师的报考条件

2,质量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

报考初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考中级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质量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

3,报考质量工程师的条件

1、你明年就可以报考。 化验员属于从事质量专业的工作。考试制度规定,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可报考中级。 2、考上后还不能说是中级职称,只能说具有中级资格,需单位聘用后,才是质量工程师中级职称,可从事质量相关工作,可应聘某些重要产品关键质量岗位。 说明,考试通过后会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这是从事质量专业工作能力的一种证明,获得证书者可以应聘企事业的质量工程师岗位,单位聘用时才是质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
报考条件 一 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 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 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报考质量工程师的条件

4,质量工程师的报考需要那些条件

这是报考质量工程师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对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或《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报名都是在当地的人事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一般是在12月份到来年的2月份,考试是在六月份。需要提交的材料大概有这些:1.《2009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符合报考条件中第2条第(6)款和符合免考一科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不同地区的人事网商会作出相应的要求。 质量工程师分初级和中级,初级和中级考试各设2个科目。具体是: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大概就是这些,不知道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否?呵呵O(∩_∩)O~ 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给我留言,还可以去质量工程师考试网zhiliangzige.com上看看,还有好多习题呢,加油啊!↖(^ω^)↗

5,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需要考试哪几个科目

一、初级(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要求,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 二、中级(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三、部分科目免试 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一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科目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 (1)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报考时间:4-5月份在本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3)报考条件:(a)安全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7年,专科5年,本科3年。(b)其他专业类别,中专9年,专科7年,本科5年。 (二)中级质量工程师 (1)考试科目: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2)报考时间:2-3月份在本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3)报考条件:大学专科毕业5年,大学本科毕业4年。

6,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时间:2009年质量工程师考试定于2009年06月21日举行 考 试 科 目 6月21日 中级 上午9∶00-12∶00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5∶00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级 上午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简介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2000年12月,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国家开始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初级和中级考试各设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对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或《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为1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管理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到所在省(区、市)质量技术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

7,考质量工程师需要什么条件

质量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二)报考中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质量工程师涉及的问题点还是比较多的,很难一一说清楚,你可以看下参考资料里面的 《2011年质量工程师中级考试大纲(2011全国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报考条件   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除此之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即2001年1月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考试科目   初级考试包括《质量专业相关知识》与《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中级考试包括《质量专业综合知识》与《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考试形式   各考试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编辑存储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带稿纸。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07年6月24日,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 9:00—12:00 初级考试科目: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考试科目: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 14:00—17:00 初级考试科目: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考试科目: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报名时间及方法   详细请参考本站考试动态栏目   免试条件   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申报相应的助理质量师、质量师职务的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非工程类系列职称报考不予免试。   考试用书   为提高参考人员的应试能力,国家有关部门编印了《初、中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初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教材》、《中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等考试用书。为防止盗印,保证考试用书质量,报考人员所需的教材由各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订购也可以从我站网上书店进行邮购。   证书发放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人事厅颁发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考试合格人员在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合格证书。 根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0]123号),质量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的原则。通过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质量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工程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质量专业资格证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 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在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后,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8,考质检工程师需要什么条件

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建筑质检工程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建筑质检工程师: 建筑质检工程师证书样本 1、已通过建筑质检工程师顾问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建筑质检工程师: 1、已通过建筑质检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质检工程师是根据质量要求,专门从事质量检验、评定、监督的建筑专业人员。 扩展资料: 质检工程师 岗位职责: 1、组织各类原料、试剂、耗材的验收作业规范、验收技术指标的制定。 2、负责各类原料、试剂、耗材的日常抽样送检、检验数据汇总和符合性判定。 3、负责策划并组织实施内部质量控制活动(标样验证、盲样检测、留样复测、人员比对、设备比对等),并定期进行统计学分析,消除质量隐患。 4、负责进行供应商资质审查、供应商档案管理,配合执行供应商审核。 5、负责组织处理质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并提出改善方案和控制措施。 6、负责上级主管安排的其它工作。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质检工程师
全国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是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 分初级和中级、高级三种 我今年报的是中级,6.20考试 根据《关于转发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1]43号)文件精神,从2001年1月1日起,国家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一、组织领导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 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质量专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和"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司,负责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事局负责北京地区资格考试和证书颁发工作,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考前培训和注册管理工作,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考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三、考试的划分 质量专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一)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 (二) 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质量工程师职务。 (三)高级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日期定于每年6月。 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五、报考条件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的人员除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职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4〕45号)文件要求,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四)在 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六、考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次的报考文件。) 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也可按本规定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七、合格证书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质量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的原则。通过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质量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工程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质量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对有伪造学历或资历证明、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收回其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质检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具有各类测试设备的使用操作能力,从事对产品进行理化测试、工业分析技术、产品质量检测与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理化测试与工业分析技术。 职业概况:报考理化测试与质检工程师系列,最对口的专业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其核心课程,包括电工电子技术、机械性能试验、金属材料与热处理、化学分析、工业分析技术、射线检测、声学检测、表面检测、电磁检测、计量技术、iso基础知识、质量管理、计算机高级程序设计 等课程。设置的专业方向,包括无损探伤,工业测试技术与设备维护。就业领域,是企业的产品检验及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验工作。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质检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高级质检工程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质检工程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理化测试与质检工程师: 1、已通过助理质检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质检工程师: 1、已通过质检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政府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建筑质检工程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建筑质检工程师: 建筑质检工程师证书样本 1、已通过建筑质检工程师顾问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建筑质检工程师: 1、已通过建筑质检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质检工程师是根据质量要求,专门从事质量检验、评定、监督的建筑专业人员。 扩展资料: 质检工程师的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文件,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公司和监理发布的各项技术规程、施工规范,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的核定工作,并对其工作质量负责,保证其准确率。 2、对施工项目进行隐预检及主体结构验收并签证,以纠正违章施工,必要时下达临时停工指令并及时报主管领导处理。 3、参加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施工中间检查以及工序间的交接检查。 4、负责做工程项目的质量总结和统计报表工作。建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台帐。 5、检查工程材料质量,制止使用不合格材料。 6、参加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7、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质检工程师
【考质检工程师需要的条件】 1、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的人员除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职业资格考试。 2、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1)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4〕45号)文件要求,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 3、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1)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4、在 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证书。 5、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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