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类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但又说预算金额10万

分散采购府集中目录的项目来说的。政府采购中的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是两种不同的采购组织方式,其主要是针对是否列入集中采购目录来说的: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用集中采购方式组织采购,集中采购方式又分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即政府采购中心,现在大部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已经并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部门集中采购两种组织方式;没有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有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分散采购方式进行组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政府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让评标专家评审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应该是初审不合格 然后废标 然后和采购人协商后 另行公告 重新组织项目招标 看看有没有需要变更的东西

工程类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但又说预算金额10万

2,湖北省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财库〔2019〕69号)要求,现制定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湖北省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

3,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产品在招标中中标后乙方甲方可以随意更换吗

不行。中标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四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不行。中标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不能随意更改。投标单位内部处分相关责任人吧。为了挽回损失只能提高现场管理水平来抵消这部分亏损了。或者就是施工时,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对该设备型号进行变更,换了个新设备那价格肯定不一样了,这样也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产品在招标中中标后乙方甲方可以随意更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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