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社会保险。

劳动法

2,劳动法82条规定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四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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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法全文是什么

最实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直接看《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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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劳动法全文

不合法, 社保和发放合同,你可以去你们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一般是找劳动监察大队,他们负责管这个。 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个不收费 最后你还可以提起劳动诉讼,这个只收10块钱
不合法,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你们签署的放弃养老承诺书是无效的,因为劳动法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不能免除,即使签订了协议,但是该协议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属于无效协议。你们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去举报工厂,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问题

5,劳动法全文

所谓“代通金”是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由公司承担责任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情况: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因此,你是不用自己承担“违约金”的!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据以上两条,你们公司要求你交违约金也是可以的。仅供参阅。你可以向资深人士咨询。 法律注重的事实,所以,如果你的上司对你可以这就不是问题,如果非得说理,你有点悬

6,2009年新劳动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46条 前面有人发过 我发不了 请看四十六条后 再看我的回答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持经济补偿金。如:工资报酬、工作时间、工作职务等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重大事项。 另外,你说到的这个不叫赔偿,叫补偿。 至于赔偿,有几点你可以参考,我总结下并列出法律规定给你判断(这个跟终止劳动合同是没有关系的,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法情形的赔偿): 1、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给付或及时足额给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的赔偿: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的赔偿: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未按劳动合同法第36、38、40、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合同到期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就终止,就不会有赔偿问题了。要是你签了合同没到期单位无故解聘才会赔偿
2009年最新劳动法全文-是2008年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 http://www.laodong66.com/ldfg/gjfg/225755861.html
你自己提出不续签的无权享受补偿金。除非公司提出不续签你才能享受补偿金。 相关法律:《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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