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的国有建设单位指什么单位

项目法人单位,私人的就是开发商,老公家的就是承担项目开发建设的企业或部门。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的国有建设单位指什么单位

2,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收入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基本建设收入的财务管理,调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基本建设收入是指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负荷试车和试生产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收入。包括:煤炭建设中的工程煤收入,矿山建设中的矿产品收入,油(气)田钻井建设中的原油(气)收入和森工建设中的路影材收入等;  二、工业项目为检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的负荷试车或按合同及国家规定进行试生产所实现的产品收入。包括:水利、电力建设移交生产前的水、电、热费收入,原材料、机电轻纺、农林建设移交生产前的产品收入,铁路、交通临时运营收入等;  三、各类建设项目总体建设尚未完成和移交生产,但其中部分工程简易投产而产生的营业性收入等;  四、使用基本建设投资借款的建设项目,贷款转存款所发生的利息收入,工程建设期间各项索赔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收入。第三条 各类副产品和负荷试车产品基建收入按实际销售收入扣除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税金确定。负荷试车费用应从建设项目投资中解决。  试生产期间基本建设收入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减去销售费用及其他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纯收入确定。第四条 试生产期的确定: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建设合同中规定的试生产期执行;国内一般性建设项目试生产期原则上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期限执行。个别行业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需要超过规定试生产期的,应报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机关批准。第五条 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完,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引进国外设备项目合同规定试车考核期满)或试生产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或使用。凡已超过批准的试生产期,并已符合验收条件但未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的工程,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视同正式投产项目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并分成。第六条 试生产期确定后,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自行缩短和延长。第七条 基建收入的分配应坚持国家、单位、职工三者兼顾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凡使用国家财政、银行、债券等各项基本建设投资建设实现的基建收入,应按下列方式分配:  一、基建副产品收入,实行“三·七”分成。即:百分之三十上交财政或用于偿还投资借款(建设项目单纯使用财政预算拨款的上交财政,有银行借款和债券建设的归还银行借款和债券,下同),百分之七十留成。  二、负荷试车和试生产收入,国内一般工业项目实行“七·三”分成。即:百分之七十上交财政或用于偿还投资借款,百分之三十留成;引进国外成套设备项目,实行“九·一”分成,即:百分之九十上交财政或用于偿还投资借款,百分之十留成。引进部分国外设备与国内设备配套建设的项目按设备投资比重加权平均确定分配比例。  三、建设项目部分工程简易投产基建收入,实行“六·四”分成,即:百分之六十上交财政或用于偿还投资借款,百分之四十留成。  四、建设单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贷款转存款所得的利息收入全部留归建设单位,冲减建设成本;各项索赔、违约金等其他收入首先用于弥补工程损失,如有结余,应按财务隶属关系上交同级财政或偿还投资借款。  五、试生产期较长或基建收入较多的行业基建收入分配比例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另行核定。第八条 基建收入留成部分中,基建副产品收入留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二·八”比例分成,建设单位留成百分之二十。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共同实现的其他基建收入也应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分成,具体分配比例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司)根据本行业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建设银行总行备案。第九条 多项资金(含预算内投资、银行贷款、债券资金、自筹资金)拼盘建设的项目,属预算内投资、银行贷款、债券资金形成的基建收入按其所占全部投资比例并根据第七条规定的原则分配。其余部分由安排投资的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投资公司自行确定分配原则。第十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基建收入留成部分,均按“六·二·二”比例分别转做后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建设单位的后备基金主要用于消除设备缺陷隐患和配套,以及遗留扫尾工程,不得用于计划外工程项目建设。若项目建设后建设单位撤销,未用完的各项专用基金应移交生产单位作为流动资金或用于还款。施工单位的后备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可用于施工基地建设。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收入管理规定的通知

3,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定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GONGQ岁月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  第七条  第十五条  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  (一)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包括  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  第四十条  第四十五条基本建设项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定

4,水利基本建设财务资金管理办法 仍然执行吗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已于2016年9月1日起废止,不能遵照执行了。2016年4月26日,财政部令第81号公布《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该《规则》分总则、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管理、预算管理、建设成本管理、基建收入管理、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竣工财务决算管理、资产交付管理、结余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监督管理、附则12章63条,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27日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及其解释同时废止。
或许可以。

5,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第三条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第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第五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第六条 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七条 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第八条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第九条 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项目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别以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单独反映。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第十条 凡使用国家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财政资金按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到位。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第十一条 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在项目建设期间,作为资本公积金,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第十三条 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第十六条 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第十七条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第十八条 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第十九条 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人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第二十条 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附1。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须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发生单项工程报废,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报废单项工程的净损失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作增加建设成本处理,计入待摊投资。第二十四条 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作待核销处理。在财政部门批复竣工决算后,冲销相应的资金。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第二十五条 非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道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等,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作转出投资处理,冲销相应的资金。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铁路线、专用公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专用码头等,建设单位必须与有关部门明确界定投资来源和产权关系。由本单位负责投资但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作无形资产处理;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隶属关系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财务关系划转,要认真做好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交接工作,主要包括各项投资来源、已交付使用的资产、在建工程、结余资金、各项债权和债务等,由划转双方的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办理资产、财务划转手续。第二十七条 基建收入是指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负荷试车和试运行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一)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包括:煤炭建设中的工程煤收入,矿山建设中的矿产品收入,油(汽)田钻井建设中的原油(汽)收入和森工建设中的路影材收入等。(二)经营性项目为检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的负荷试车或按合同及国家规定进行试运行所实现的产品收入包括:水利、电力建设移交生产前的水、电、热费收入,原材料、机电轻纺、农林建设移交生产前的产品收入,铁路、交通临时运营收入等。(三)其他收入包括:1.各类建设项目总体建设尚未完成和移交生产,但其中部分工程简易投产而发生的营业性收入等;2.工程建设期间各项索赔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收入。第二十八条 各类副产品和负荷试车产品基建收入按实际销售收入扣除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税金确定。负荷试车费用计入建设成本。试运行期间基建收入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减去销售费用及其他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纯收入确定。第二十九条 试运行期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建设合同中规定的试运行期执行;国内一般性建设项目试运行期原则上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期限执行。个别行业的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需要超过规定试运行期的,应报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机关批准。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引进国外设备项目合同规定试车考核期满)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或使用。凡已超过批准的试运行期,并已符合验收条件但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酥续的建设项目,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试运行期一经确定,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第三十一条 各项索赔、违约金等收入,首先用于弥补工程损失,结余部分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处理。第三十二条 基建收入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收入按以下规定处理: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盈余公积。非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相应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第三十三条 试生产期间一律不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制度规定,坚持按照规范的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资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要符合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第三十五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时,应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第三十六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各编制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的财务核算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第三十八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书);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其他有关资料。第三十九条 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账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或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准任意侵占、挪用。第四十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主要有以下报表(表式见附2):1.封面2.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4.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5.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3.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6.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7.需说明的其他事项第四十一条 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按下列要求报批:(一)

6,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制度关联

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制度性关联   显然,财务治理不同于一般的财务管理。从广义的角度来讲,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都有自己的制度结构,其产权制度和组织制度分别是其最基本的制度形态。这里的产权制度是涉及财权关系界定和安排的一种经济制度,主要由董事会、总经理制定。组织是指为了有效地实现目标而进行部门划分、职权分配和工作协调的过程。与此相应的规章制度就是组织制度,包括财务部门内部的人员分工和机构安排等。这种制度主要由财务经理制定和实施,属于部门管理制度。   组织制度是财务管理最基本的制度形态,体现了企业的技术属性要求,具有技术科学的特点。任何类型的企业都要建立自己的财务部门,并解决其部门如何建立、彼此职责如何划分等问题,属于管理学研究的范畴。财务治理最基本的制度形态——产权制度,则涉及企业的社会属性,研究企业由谁拥有、由谁治理及怎样治理,反映了企业的社会属性。因此,前者主要着眼于企业内部,涉及微观层面;后者主要着眼于企业外部,涉及宏观层面。   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也存在密切的联系。首先,从制度结构本身来看,财务治理作为一种根本性的制度安排,必然需要通过一些具体措施来实现。这些措施包括分配制度、筹资制度、投资制度等。其次,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如果说财务治理是一个关于如何在企业内部对财权进行配置的契约,那么财务管理是对该契约的实施。财务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管理的模式特征。再次,财务治理、财务管理与公司绩效之间有着密切的逻辑关系。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财务治理本身不能创造绩效,它对公司绩效的作用是通过影响财务管理而间接实现的,并因财务管理运行产生绩效而有了意义,而财务管理和公司绩效又受到财务治理的根本性制约。   总之,财务治理给财务管理提供了一个运行的基础和责任体系框架,而财务管理则主要涉及具体的财务运营过程。从企业财富创造来看,财务管理是为了怎样产出较大的财富,财务治理是为了确保这种财富创造能够合乎各方的利益要求。从终极目标来看,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均是为了实现财富的有效创造,只是各自扮演了不同层次的角色。财务治理主要考察的是构成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权、责、利的划分,以及采取什么手段实现相互间的制衡,它是企业财富创造的基础和保障。财务管理则是在既定的治理结构下,为实现财务目标而采取的行动,是财富创造的源泉和动力。由此可见,二者既不能相互代替,也不能相互割裂

7,财务部组织结构图

插入—图片—组织结构图(然后会出来一个小的组织结构图工具栏,如果没有就看上方的工具栏或旁边有没有)点击一下你要改变大小的那个框框的边框,注意,一定是要点边框才行——在结构图工具条上点击“版式”——自动版式——然后就可以调节大小了。一、财务部组织结构图,如下:二、财务部各岗位职责1、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负责主持财务部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2、贯彻落实本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密切与生产、业务、采购、仓库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3、负责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成本核算规程、成本管理会计监督及其有关的财务专项管理制度的拟定、修改、补充和实施;4、组织领导编制公司财务计划、审查财务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全面平衡资金,开辟财源,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5、组织领导本部门按上级规定和要求编制财务决算工作; 6、负责组织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进行成本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监利水平,确保公司利润指标的完成;7、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财务稽核、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其执行情况;8、并指导及督促仓库主管做好内部管理工作。9、负责审核公司的报表、记帐凭证。10、负责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考核经营成果,并及时提出建议,促进公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11、 负责审核上报财政、税务、工商、海关等部门的税务资料。12、负责协助各部门制定考核指标,分析各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13、审查公司经营计划及各项经济合同,并认真监督其执行,参与公司技术、经营以及产品开发、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其他项目的经济效益的决议;14、参与审查调整价格、工资、奖金及其涉及财务收支的各种方案;15、组织考核、分析公司经营成果,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措施;16、负责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规划会计机构、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和考核,坚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17、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以便管理层及时进行决策;18、有权向主管领导提议下属人选,并对其工作考核评价;1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财务部组织结构图,如下:二、财务部各岗位职责  1、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负责主持财务部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贯彻落实本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密切与生产、业务、采购、仓库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  3、负责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成本核算规程、成本管理会计监督及其有关的财务专项管理制度的拟定、修改、补充和实施;  4、组织领导编制公司财务计划、审查财务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全面平衡资金,开辟财源,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5、组织领导本部门按上级规定和要求编制财务决算工作;   6、负责组织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进行成本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监利水平,确保公司利润指标的完成;  7、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财务稽核、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其执行情况;  8、并指导及督促仓库主管做好内部管理工作。  9、负责审核公司的报表、记帐凭证。  10、负责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考核经营成果,并及时提出建议,促进公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1、 负责审核上报财政、税务、工商、海关等部门的税务资料。  12、负责协助各部门制定考核指标,分析各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13、审查公司经营计划及各项经济合同,并认真监督其执行,参与公司技术、经营以及产品开发、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其他项目的经济效益的决议;  14、参与审查调整价格、工资、奖金及其涉及财务收支的各种方案;  15、组织考核、分析公司经营成果,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措施;  16、负责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规划会计机构、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和考核,坚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17、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以便管理层及时进行决策;  18、有权向主管领导提议下属人选,并对其工作考核评价;  1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插入—图片—组织结构图(然后会出来一个小的组织结构图工具栏,如果没有就看上方的工具栏或旁边有没有)点击一下你要改变大小的那个框框的边框,注意,一定是要点边框才行——在结构图工具条上点击“版式”——自动版式——然后就可以调节大小了。

8,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四项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四项基本要求,就是这项制度的四项基本内容,或者说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四项重要的法律规范。 第一项要求是指,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应当实行职务分离,各有明确的职责,不能交叉任职,混淆不清;这些职务只有分离,才能形成相互制约,分离是制约的前提条件,职务分离和制约是实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措施,可以防止因职务重叠、权力集中、职责不清而造成的种种弊端,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二项要求是指,对于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在这种程序方面应当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法律原则,实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减少盲目决策,防止程序混乱,内部失控,造成损失。 第三项要求是指,财产清查作为加强会计管理、保证会计核算准确性的一项重要措施,应当建立财产清查制度,规范财产清查工作,通过财产清查改善经营管理,保证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四项要求是指,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应当使之制度化,有规范地进行,遵守订立的程序,无论是由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还是由其他监督机构和人员进行的审计,都应当是对单位会计工作的控制和实行再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要求:1.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3.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责任,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要符合以下四方面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互相分离,相互制约,这是机构控制的基本要求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的决策和执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这是业务处理程序控制的基本要求,是对盲目对外投资,擅自处置资产,随意调度资金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与组织程序应当明确。这是财产安全控制和会计信息控制的基本要求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这是内部审计控制的基本要求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四项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四项基本要求,就是这项制度的四项基本内容,或者说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四项重要的法律规范。????????????????第一项要求是指,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应当实行职务分离,各有明确的职责,不能交叉任职,混淆不清;这些职务只有分离,才能形成相互制约,分离是制约的前提条件,职务分离和制约是实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措施,可以防止因职务重叠、权力集中、职责不清而造成的种种弊端,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第二项要求是指,对于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在这种程序方面应当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法律原则,实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减少盲目决策,防止程序混乱,内部失控,造成损失。????????????????第三项要求是指,财产清查作为加强会计管理、保证会计核算准确性的一项重要措施,应当建立财产清查制度,规范财产清查工作,通过财产清查改善经营管理,保证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9,什么是战略财务管理它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战略型财务管理概述   知识经济的到来,使战略管理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中心。而财务管理是企业战略管理的核心战略,在企业战略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必须具有战略管理思想,支持和服从于企业战略管理的要求。 战略型财务管理的目标   传统的财务管理把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自身的目标,其不足之处一是只考虑了硬资源而忽视了软资源;二是在资源配置上只追求狭隘的自身利益,只考虑股东的利益而忽视了其他相关利益者的需要和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三是在传统的财务管理目标指导下,只注重财务指标的评价,而忽视了非财务指标的评价。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财务主体朝多元化方向发展,财务主体不仅包括股东、经营者与员工、政府、顾客,还包括社会公众、环境保护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及所在社区,这些利益相关者及其财务要求都是战略型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目前,美国已有29个州先后修订了《公司法》,要求公司的经营不能只为公司的股东服务,而必须为公司的相关利益主体服务。美国的IBM公司把其目标提炼为“为员工利益、为顾客利益、为股东利益”三原则。这些变化都标志着战略型财务管理目标的形成。 1.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最大化   即不仅追求财务资本所有者的资本增值最大化、债务人的偿债能力最大化、政府的社会经济贡献最大化、社会公众的社会经济责任和绩效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更要追求人力资本所有者收入的最大化。   2.社会责任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源与物资资源之间的一个明显差别是知识资源具有可享性、增值性和可转移性,使得企业与社会的联系更加广泛而深入,企业对知识的要求和应用,更取决于社会对知识形成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从而也就要求企业更加重视其社会责任,如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生态平衡、防止公害污染、支持发展社区的文教和福利事业以及赞助社会的慈善事业等,这不仅有助于实现其经营目标,而且可在社会大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战略型财务管理的观念   1.人本化理财观念   在泰勒制为代表的传统管理中,由于机器大生产是以机械为中心的,工人只是机器系统中的配件,因此,人被异化为物,管理的中心是物。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要求管理的中心由物转移到人。20世纪90年代以来,联合国的发展观认为,发展是人类的最终目标,人是发展的动力和最终体验者,从而把人类发展提到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地位。重视人的发展与管理,是现代管理发展的基本趋势,也是知识经济的客观要求。科技创新活动本身就是人的活动,企业的每一项业务活动又都是由人操作和管理的,其结果也是取决于人的知识智慧和努力程度,因此,战略型财务管理应贯彻“人本化理财观念”,增加人力资源投资,围绕人的价值管理来展开财务管理活动,协调以财务关系为表现的人的关系,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这是最终实现战略型财务管理目标的根本保证。   2.竞争与合作相统一的理财观念   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传播、处理和反馈的速度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必然加剧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谁在信息和知识上领先一步,谁就可能获得竞争的优势。信息的网络化、科学技术的综合化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又必然要求各企业之间互相沟通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因此,战略型财务管理要求财务人员在作出财务决策和日常管理中,必须善于抓机遇,灵活地处理和协调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竞争与合作相统一,使各方的经济利益达到和谐统一。   3.风险理财观念   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企业将面临更大的风险:   (1)信息传播、处理和反馈的速度大大加快。如果企业的内外部对信息的披露不充分、不及时,或者企业的管理当局对来源于企业内外部的各种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加以选择和利用,均会进一步加大企业的决策风险。   (2)知识更新的速度加快。有专家估计,人类可运用的知识有90%尚未创造出来,而今天的大学生到毕业时所学的知识就有60%~70%已经过时。可见,如果一个企业及职工不能随着社会知识水平及结构的变化而相应地调整其知识结构,就会处于被动地位,就不能适应环境的发展变化,从而会进一步加大企业的风险。   (3)产品的寿命周期不断缩短。目前,一般产品的寿命周期已缩短为5年左右,而像电子、计算机等高科技产业,其产品更新周期更短。这不仅加大了存货风险,而且也会加大产品的设计、开发风险。   (4)“媒体空间”的无限扩展性以及网上银行的兴起和电子货币的出现,使国际间的资本流动加快,资本决策可在瞬间完成,使得货币的形式及本质发生变化,如从有形形态演化为无形形态,从直接价值演化为间接价值,这些均有可能进一步加剧货币风险。   (5)无形资产投入加快,变化加大,且给企业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使投资风险进一步加大。所以,为使企业在追求不断创造发展与有效防范、抵御各种风险及危机中取得成功,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风险观。   4.信息理财观念   知识经济时代发展最快的是信息产业,信息技术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和工具,在当今国内生产总值(GDP)中已有2/3以上的产值与信息行业有关。市场中一切经济活动必须以快、准、全的信息为导向,信息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媒介。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数字化技术成为先导,信息的传播处理和反馈的速度加快,从而使交易决策可在瞬间完成,经济活动的空间相对变小,出现了所谓的媒体空间和网上实体。因此,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牢固树立信息理财观念,是战略型财务管理的必然要求。   5.知识化理财观念   知识是知识经济时代最主要的生产要素,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知识含量是实现战略型财务管理的关键性因素。因此,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知识化理财观念。   6.权变理财观念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经营环境不断变化,财务管理的环境也随之变化,战略型财务管理必然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具有权变的理念,要根据具体环境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理财方法,企业才会增加竞争力,在竞争中不断发展。 战略型财务管理的内容   1.无形资产将成为企业投资决策的重点   无形资产主要是知识资本。企业把知识资本作为对未来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战略资本来培育,并需要财务的有效配合,来研究知识资本的构成、培育、筹措、分配、运营效率及知识资本的评价指标体系等问题。在所筹集的资本中,应当既有资金资本,又有知识资本,并尽可能多地获得知识资本来改善企业的软资源环境和结构,充分发挥知识资本的潜力,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效益。知识资本化后,战略型财务管理应研究知识资本所有者参与收益分配的原则、方法,研究制定知识资本运作效率和价值方面的指标,形成一套涵盖泛财务资源的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而知识资本价值的指标将成为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将资本经营纳入财务管理   资本经营是企业把所有者的各种资本(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变为可以增值的活化资本,通过流动、裂变、组合、优化配置等各种方式进行有效地经营,以实现最大限度的增值。资本经营类型有以下三种:   一是资产重组,即通过资产存量与增量结构的调整,以实现资产的最优化组合。采用的方式有多元化经营、兼并、收购、剥离、投资、置换、跨国经营等;   二是负债经营与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方式有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债转股、修改债务条件等;   三是产权重组,即通过产权主体的换位、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产权功能的分割等提高资产运作效率。资本经营中,收益、成本与风险并存。因此,战略型财务管理应对资本经营决策和控制的程度与方法进行研究。   3.建立利益相关者的财务管理体系   战略型财务管理主要研究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要求、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权利及行使方式等。   4.改进成本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在知识经济的今天,出现了信息及时反馈系统、作业流程电脑化、灵活制造、零仓储管理、网络经营等一系列新的生产和管理制度及新技术,产品寿命周期也缩短了,成本管理的重心从生产阶段向设计开发阶段的转移,战略型财务管理必须去研究和建立新的成本管理制度和方法与之相适应。 战略型财务管理的方法   1.提升财务管理层次   战略型财务管理扩展了传统财务管理的内容。我国加入WTO后,金融市场以及产品市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财务管理将在许多方面增添新的内容,如金融风险管理、人力资本管理、保险管理等。因此,企业必然采用战略型财务管理。计算机的使用和网络的发展,使得数据的取得更加全面、快捷,计算更加精确,从而使各种量化方法得到更多的运用和发展,如定量预测方法、风险决策方法、工程技术方法等。   2.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管好用好资本   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企业的发展趋势,合理配置企业有限资源,管好用好资本,提高资本的利用效率。同时,面对多变的市场经济,财务管理既要慎重稳健,又要灵活全面地建立一套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目标的实现。   3.建立财务战略联盟   随着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以及信息的网络化、科学技术的综合化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这就要求企业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条件下,选择自己的合作伙伴或同盟者,建立战略联盟。如美国的福特汽车公司与德国的大众汽车公司的联盟、美国的IBM与日本东芝公司的联盟。联盟双方取长补短,真正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以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4.建立预警分析制度   通过预警分析,可以了解企业竞争对手的目标和采取的战略,知己知彼。同时分析企业内部潜在的危机,以提早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整,以实现资产的最优化组合。

10,公司财务岗位需要运用的主要专业知识谢谢大家了

如何制定本部门绩效考核?财务管理、分析;预算制定、跟踪、考核...,财务经理的职责你可以参考一下:财务经理职责 1、 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 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 其他相关工作。 参考:财务主管职责 1、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 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 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 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 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 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 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转载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 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 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四)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文件的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第五条 按风险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机会,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2第六条 按照风险的影响程度,风险可分为一般风险和重要风险。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风险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审计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 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在风险、控制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公司各部门按照公司内控部门制定的风险评估的总体方案,根据业务分工,配合内控项目组识别、分析相关业务流程的风险,确定风险反应方案。 (二)根据识别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反应方案,按照公司确定的控制设计方法和描述工具,设计并记录相关控制,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修改完善控制设计。包括:建立控制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工具描述业务流程,编制风险控制文档和程序文件等。 (三)组织控制制度的实施,监督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收集、分析控制缺陷,提出控制缺陷改进意见并予以实施。对于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除向部门分管领 导汇报情况外,还应向公司董事会反馈情况,以便公司监控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四)配合审计部等部门对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 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和职责分工的设置,分别参照上述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制定。 第三章 风险管理初始信息的收集第十一条 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公司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应把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 第十二条 在战略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战略风险失控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并收集与公司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技术环境、市场需求、竞争状况等方面的重要信息,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编制这些战略、规划、计划、目标的有关依据。 第十三条 在财务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收集与公司获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指标的重要信息,重点关注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第十四条 在经营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收集与公司产品结构、市场需求、竞争对手、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对现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进行监管、运行评价及3持续改进,分析公司风险管理的现状和能力。 第十五条 在法律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收集与公司法律环境、员工道德、重大协议合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六条 公司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第四章 风险评估第十七条 公司风险评估主要经过确立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目标制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对策等五个基本程序来进行。 第十八条 确立公司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是公司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 (一)公司风险管理理念是公司如何认知整个经营过程(从战略制定和实施到公司日常活动)中的风险为特征的公司共有的信念和态度。公司实行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对于高风险投资项目采取谨慎介入的态度。 (二)风险接受程度是指公司在追求目标实现过程中愿意接受的风险程度。一般来讲,公司可将风险接受程度分为三类:“高”、“中”或“低”。公司从定性角度考虑风险接受程度,整体上讲,公司把风险接受程度确定为“低”类,即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采取谨慎的风险管理态度,可以接受较低程度的风险发生。公司的风险接受程度选择也与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九条 目标制定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对策的前提。公司必须首先制定目标,在此之后,才能识别和评估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并且采取必要的行动对这些风险实施控制。公司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合规性目标和财务报告目标四个方面。目标确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计划,符合深交所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第二十条 风险识别就是识别可能阻碍实现公司目标、阻碍公司创造价值或侵蚀现有价值的因素。公司可以采取问卷调查、小组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访谈法等识别风险。 公司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以便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一)公司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4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5、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6、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二)公司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4、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6、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一条 风险分析主要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目标的影响程度两个角度,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风险分析方法一般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组合而成。在风险分析不适宜采取定量分析的情况下,或者用于定量分析所需要的足够可信的数据无法获得,或者获取成本很高时,公司通常使用定性分析法。公司对风险进行分析,确认哪些风险应当引起重视、哪些风险予以一般关注,对于需要重视的风险,再进一步划分,分别确认为“重要风险”与“一般风险”,从而为风险对策奠定基础。 风险的重要程度的判断主要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来确定: (一)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属于“极小可能发生”的,该风险就可不被关注; (二)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高于或等于“可能发生”,且风险的影响程度小,就将该类风险确定为一般风险; (三)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等于或高于“风险可能发生”,且风险的影响程度大,就将该类风险确定为重要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以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 风险对策。公司应该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发生的原因以及承受度,权衡分险与收益,选择风险应对方案:规避风险、接受风险、减少风险或分担风险。5 (一)规避风险:指公司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对策。如停止向一个新的地理区域市场扩大业务,或者出售公司的一个分支。 (二)减少风险:指公司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对策。 (三)分担风险:指公司准备借助他人力量,采取业务分包、购买保险等方式和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对策。 (四)接受风险:指公司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公司在确定具体的风险应对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风险应对方案对风险可能性和风险程度的影响,风险应对方案是否与公司的风险容忍度一致; 2、对方案的成本与收益比较; 3、对方案中可能的机遇与相关的风险进行比较; 4、充分考虑多种风险应对方案的组合; 5、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6、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五章 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风险应对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 第二十四条 根据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公司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五条 公司制定合理、有效的内控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6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作出风险性决定; (二)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 (三)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 (四)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 (五)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 (六)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公司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七)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八)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由公司决策层主导、公司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 完善公司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管理制度; (九)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按照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章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第二十七条 公司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第二十九条 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能否按照有关7 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应直接报送董事会下 设的审计委员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离任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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