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什么时候交

申请表10月15日前交学校审批,10月31日前学校盖章交当地武装部,12月31日前武装部对其征兵体检政审定兵批准入伍后,在申请表上盖章。具体程序办法请见下面链接。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什么时候交

2,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请问这个表怎么

到你学校学生科领取,按内容填写好后交回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然后到你所在地的县(区)级武装部盖章,盖完后交回学校就可以了。
我也是,这个事我问我同学了,他也是还自己拿着(两份都自己拿着),他说可能来了通知单后拿着它去县武装部,具体的就不知道了,不过一份还要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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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最后两项在

这两个章不是你去盖的,按最初的表格设计设想盖章到征兵办一级后后续工作由征兵办完成,但去年此项工作是由各高校完成的,今年的情况不知道是否会变化。建议你先问一下毕业高校的资助中心或学生处。
我也是,这个事我问我同学了,他也是还自己拿着(两份都自己拿着),他说可能来了通知单后拿着它去县武装部,具体的就不知道了,不过一份还要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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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没办好怎么办

让你的父母带齐你的相关资料。到学校学生处、武装部等部门去咨询、代办吧
有期限 元月十五号前送到学校 我男朋友的情况跟你弟弟的差不多,学校放假了 问省资助中心了说年前若学校报了还可以,过完春节就不行了。可给学校的老师打电话却说已经截止了就是不给办最后连电话也不接...我们只好等学校开学了再去问问。你们打电话问问学校或省资助中心看怎么说。 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 祝你好运了
好的.
这个问题我应该是权威,我就是办这个 的,到目前为止教育部还没收这些材料,所以给你个建议去你们学校所属的教育厅,跟管理人员好好谈一下,不过按照规定应该是1月15日前办完,所以这要看经办人员的态度了

5,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是体检之前

按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规定,“每年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同时也规定“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这两个时间节点都已经过了,恐怕你现在办理来不及了。错过了办理,就只能默认为不享受补偿政策,因为这个政策的前提是个人申请的,个人未及时申请,默认为放弃。不过你可以再打电话去你毕业学校的学生处咨询一下,以诚恳商量的语气看看是否还有补交的可能性。
不是不是的,这个表不仅仅代偿,也是学费退赔表,就是退还你大学期间缴纳学费退赔依据,你需要如实填写,没有贷款的项目就写无,其他的资料需要正确填写,特别是退费账号,这个表学校盖章交给武装部,武装部盖章后复印件由他们传真给学校备案,你入伍后开始审核,几个月后资金注入银行账户内。

6,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请表要到哪里盖章具体点我都不知

交到学校的那张表上武装部的章不用盖的,只盖上面学校的章,然后把另一张交到当地武装部,武装部帮你盖好章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到学校!由学校帮你盖剩下的章。
第八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代偿:(一)每年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二)每年6月30日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三)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四)每年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五)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六)地方高校和中央部门高校应在收到上述材料10个工作日内,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地方高校应征入伍毕业生的材料由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部门高校报送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和审核工作,确定当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本息的最终名单以及具体金额。 交到学校的那张表上武装部的章不用盖的,只盖上面学校的章,然后把另一张交到当地武装部,武装部帮你盖好章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到学校!由学校帮你盖剩下的章。你还是没仔细看这些规定,第5条都有讲的。你仔细阅读一下就知道了!
当然是学校了.

7,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贷款像你现在的情况建议不要办信用卡,因为一般没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和职位、社保等是办不下来的。更多的关于贷款的知识请纲上搜一下《大真运》,详细了解一下。需要的材料:①贴现申请人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②国、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③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身份证的复印件;④经过有承兑资格银行(信用社)承兑的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⑤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和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⑥贴现申请人近期的财务报表;⑦人民银行核发并经年审的《贷款卡》复印件。通过以上所述您应该对贷款有了更深的认识,并且了解了办理贷款的相关事宜,希望贷款这把钥匙打开更多的属于你、我、他的新房之门。
(1)每一年6月15日前,被肯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参军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每一年6月30日前,高校订被肯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历、具体金额及相干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应征参军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1起交给学生本人。 (3)每一年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参军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4)每一年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参军后,向其发放《应征参军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参军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5)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参军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参军通知书》复印件及《应征参军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参军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6)地方高校和中央部门高校应在收到上述材料10个工作日内,依照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地方高校应征参军毕业生的材料由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7)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部门高校报送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和审核工作,肯定当年应征参军高校毕业生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本息的终究名单和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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