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的对象是是什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的对象是本部门、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会计账目、相关资产,以及所反映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活动。同时还包括本部门、本单位与境内外经济组织兴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合作项目等的合同执行情况,投入资金、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的对象是本部门、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会计账目、相关资产,以及所反映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活动。同时还包括本部门、本单位与境内外经济组织兴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合作项目等的合同执行情况,投入资金、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 希望高顿网校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的对象是是什

2,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企业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单位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除涉密事项外,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拓展资料:??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较多或者实行系统垂直管理的单位,其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全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系统内各单位的内部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在向本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的同时,应当及时向上一级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报告。法律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十五条??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较多或者实行系统垂直管理的单位,其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全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系统内各单位的内部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在向本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的同时,应当及时向上一级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3,如何规范内部审计程序

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制度 1.总 则 1.1.为了加强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规范审计工作行为,建立科学化、制度化、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小企业板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内部审计监督,促进公司合法经营和廉政建设,依法保障股东权益,评审内控制度,达到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1.3.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1.4.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4.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1.4.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1.4.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1.4.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如何规范内部审计程序

4,判断内部审计部门也以国家的财经法规作为审计依据这句话是否正确

不完全正确。理由:依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内部审计机构实施经济处理处罚问题的复函》(审办函[1999]167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部门、单位可以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经济处理、处罚的权限"。你厅根据内部管理权限和财务管理等的需要制定的《河北省公安机关公安审计处理处罚暂行办法》属于内部审计规定,该规定可以依法授予内部审计机构经济处理、处罚权。内部审计机构可以以此为依据对所属单位进行内部处理、处罚。应当指出,内部审计机构对所属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属于内部管理行为,是本单位基于其内部管理权对其内部所属单位违规行为进行的纠正与制裁,从性质上讲,不属于行政机关对外部行政相对人依法进行行政监督或者行政管理时所作出的行政处理、处罚。因此,内部审计机构对所属单位进行的处理、处罚不需要办理处罚许可证;对于内部审计机构纠正所属单位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款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处理”。注意两个前提,第一是内部审计的审计依据只能对内部审计事项;第二是“对于内部审计机构纠正所属单位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款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处理”,国家财经法规不是唯一审计依据。当然,各级管理制度是不违背法规为前提。

5,内部审计职能的拓展方向

由于我国内部审计设立有着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特殊背景.一开始是被视为国家审计职能的延伸. 内部审计工作的重心局限于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031指出: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和加强经济管理以及实现经济目标。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企业来自国内外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企业经营风险不断加大:企业实行多样化经营.进入了众多以前未涉足的领域: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控制链条大大延长。内部审计的范围必然会从财务收支扩展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个方面,经济全球化下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职能.既不同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内部审计,也有别于西方国家的内部审计。上海财经大学徐政旦教授在其《审计研究前沿》(2002 年版)一书认为:“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公证、评价和建设。” 内部审计在监督职能之外提供评职能的合理比例,形成科学的职能组合,是审计职能拓展的正确方式。现代企业制度下我国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必须从单纯的“查错防弊”转向为公司内部的管理、决策和效益服务,把传统的监督检查职能拓展到为经营管理服务上来.将工作范围从内部检查和监督向为企业提供增值性的服务职能扩展,使内部审计成为一种渗透到整个生产经营管理领域中的经济监督、控制、评价和管理活动。

6,内部监督检查有哪些相关审计文档

1.1.为了加强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规范审计工作行为,建立科学化、制度化、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小企业板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内部审计监督,促进公司合法经营和廉政建设,依法保障股东权益,评审内控制度,达到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1.3.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1.4.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4.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1.4.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1.4.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1.4.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1.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2.1.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客观的履行监督和评价职能,通过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的检查监督,系统、规范地审查和评价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直接向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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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内部审计机构设置要遵循哪些原则

(一)独立性原则尽管内部审计是相对独立的,但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基本特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必须符合审计独立性的要求。无论是部门中的还是企业单位中的内部审计机构,都必须保持其组织上和业务上的独立性。既不能把内部审计机构附设在财务部门中,也不能附设在其他职能部门中,否则,就丧失了它的独立性,就难以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独立性是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前提要求。(二)专职高效原则所谓专职,是指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应该是专门从事审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它完全置身于其他具体的业务活动之外。所谓高效,是指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该精干,因事纳人。专职高效是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基本要求。(三)权威性原则只有具有一定的权威,才能顺利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署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指出,内部审计是国家授予的权力,部门、单位在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时,应就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并强调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以利于工作的进行。内部审计机构自身也要通过审计成果的科学性来增强其权威性。
内部审计是“外部审计”的对应称法,即:由部门、单位内部设置的专职机构及人员,独立地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用以健全内部控制,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综合经济监督活动。内部审计在中国审计组织体系中,起着以国家审计为主导,以内部审计为基础的重要作用,支撑着企业的审计工作。内部审计的本质在于,作为企业指挥者管理机能的一部分,对企业管理手段妥善与否、有无弊漏和是否经济有效,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分析和评价。内部审计机构设置要遵循的原则(一)独立性原则尽管内部审计是相对独立的,但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基本特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必须符合审计独立性的要求。无论是部门中的还是企业单位中的内部审计机构,都必须保持其组织上和业务上的独立性。既不能把内部审计机构附设在财务部门中,也不能附设在其他职能部门中,否则,就丧失了它的独立性,就难以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独立性是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前提要求。(二)专职高效原则所谓专职,是指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应该是专门从事审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它完全置身于其他具体的业务活动之外。所谓高效,是指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该精干,因事纳人。专职高效是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基本要求。(三)权威性原则只有具有一定的权威,才能顺利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署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指出,内部审计是国家授予的权力,部门、单位在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时,应就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并强调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以利于工作的进行。内部审计机构自身也要通过审计成果的科学性来增强其权威性。

8,内部审计是什么内部审计准则又有哪些

定义:1、在2011年1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发布的新版的《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中,内部审计全新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2、2003年6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内部审计准则》,做出定义:“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3、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政府审计)、社会审计(事务所审计、独立审计)并列为三大类审计。内部审计制度(以某公司为范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范化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室、境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系统的内部审计监督。第二条 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若干人,设审计部主任 1 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后董事长任免,审计部主任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行使职权,被审计部门(个人)应及时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破坏或者打击报复。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第一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公司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以及专项审计。财务审计包括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投资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内控审计包括资金、物资、采购、生产、营销等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环节中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包括基建、技改预决算审计、科研项目审计、离任审计等。第二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公司运作行为的目的。第三条 审计部的主要工作范围为1、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对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3、对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信贷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4、对会计报表、财务决算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并签署意见。5、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计。7、对严重违反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8、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本公司进行的审计。9、办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第四条 审计部应在每季度结束后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一次综合审计,平时进行不定期审计。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力第一条 在审计管辖的范围内,审计部的主要权限有:2、审核会计报表、帐簿、凭证、资金及其财产,监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3、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4、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有权做出制止决定并及时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已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的行为,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处理的建议;5、对阻挠、破坏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部门和人员,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准并经董事长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6、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准,出具审计意见书,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第五章 审计工作程序第一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日常工作程序:1、根据董事会的部署,拟定审计工作计划,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制定审计方案。2、确定审计对象和审计方式。3、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案审计不在此列。4、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对象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询问,取得有效的证明材料,并作详细记录。5、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被审计对象提出改进意见。审计终结后,应出具书面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6、对重大审计事项做出的处理决定,须报经董事会批准;经批准的处理决定,被审计对象必须执行。7、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周内向董事长提出书面申诉,董事长接到申诉十五日内根据权限做出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对不适当的处理决定,审计部复审并经审计委员会确认后提请董事长或董事会予以纠正。申诉期间,原审计处理决定照常执行。特殊情况,经董事长审批后,可以暂停执行。8、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后续审计。第二条 审计部应当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建立内部审计档案,对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档案定期或长期保管,在每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审计档案销毁必须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经董事长签字后方可进行。各种审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如下: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 5 年,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 5 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 10 年。第三条 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审计部主任应在每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编制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做述职报告。第六章 奖 惩第一条 审计部对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可以向董事长、总经理提出给予奖励的建议。第二条 审计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董事会提出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的建议:4、拒绝执行审计决定的;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和向审计部如实反映真实情况的员工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董事会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4、泄露公司秘密的。第七章 附 则第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章程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册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第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内部审计协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是由具有一定内部审计力量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审计署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前身是于1987年4月成立的中国内部审计学会,2002年5月经民政部批准,更名为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准则是指各类企业、各级政府机关以及其他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工作时所应遵循的原则,是衡量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尺度和准绳,对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内审工作的实际来看,一般情况是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均向派出者一一内部审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一般是经过审计组集体讨论并由审计组长签字定稿的。1,内部审计之父索耶关于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对组织中各类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评价,以确定是否遵循公认的方针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是否有效和经济的使用了资源,是否在实现组织目标。2,1999年6月,内部审计师学会董事会通过了内部审计的如下定义:“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咨询活动,用于改善机构的运作并增加其价值。通过引入一种系统的、有条理的方法去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内部审计可以帮助一个机构实现其目标。”3,在中国内部审计,是指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内部审计是和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列的三种审计类型之一。
第一批内部审计准则公告  第1号 内部审计报告及其传递  第2号 内部审计工作底稿  第3号 内部审计证据  第4号 后续审计报告  第5号 内部审计计划  第6号 内部审计通知书  第7号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第8号 对舞弊的预防、检查和报告  第9号 报告内部控制  第10号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  本序言旨在说明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目标、体系、约束力、适用范围、制定与发布程序、修订和解释权等问题。  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与目标  1、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制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目标: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与规范化。  (2)促使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按照统一的内部审计准则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提高内部审计效率,以促进组织的自我完善与发展。  (3)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4)建立与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相衔接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体系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内部审计指南三个层次组成。  1、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内部审计指南的基本依据。  2、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内部审计准则公告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具体规范。  3、内部审计指南。内部审计指南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制定的,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  三、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约束力  1、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公告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法定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必须遵照执行。  2、内部审计指南是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具体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参照执行。  四、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1、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适用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全过程。  2、无论组织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也无论组织规模大小和法定组织形式如何,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都应遵循内部审计准则。  五、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与发布程序  1、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是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制订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2、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程序:  (1)选定项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提出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备选项目,经专家咨询论证,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由审计署审批立项。  (2)拟定初稿。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根据确定的项目,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初稿。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征询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并交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修订后,向审计署提交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审计署发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  (4)修改定稿。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征求意见稿,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征询专家及有关方面意见后定稿。  3、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发布。审计署批准发布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六、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负责修订与解释,审计署颁布。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在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及其从事的全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 一般准则  第四条 一般准则是指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及其职权、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和职业的要求。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应考虑组织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以及相关法令的规定,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其内部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门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这种专业胜任能力。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其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任何实际经营管理活动。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人际交往的基本技能,能以恰当的方式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三章 作业准则  第十一条 作业准则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和审计实施阶段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考虑组织的风险及管理的需要,制定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并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做好必要的审计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深入调查了解被审单位的情况,对其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座谈、检查、抽样和分析性程序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积极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下进行审计,不应改变审计计划确定的目标和范围。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将收集和评价的审计证据及形成的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四章 报告准则  第十九条 报告准则是内部审计人员反映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批准和报送审计报告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于审计实施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必须以审计结果为依据,做到客观、准确、清晰、完整且富有建设性。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目的、范围、结论和建议,并可以包括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审计结论和建议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报告应声明系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办理,若有未遵循该准则的情形,审计报告应对其做出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内部审计报告的审核制度。内部审计负责人应审查审计证据是否充分、相关、可靠,审计报告表述是否清晰,审计结论是否合理,审计建议是否可行。  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审计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应向被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书。  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是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相对保证。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进行后续审计,以确保审计报告所提出的审计结论和建议得到有效实施。  第五章 内部管理准则  第二十七条 内部管理准则是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利用审计资源,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实现审计工作目标的规范。  第二十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确定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编制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  第二十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手册,以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并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建立内部激励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  第三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保持与国家审计机关的联系,依法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应保持与民间审计组织的协调,并评价其工作效率。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负责解释,审计署颁布。  第三十三条 本准则自****年*月*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必须做到正直、独立、客观和勤勉。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必须保持廉洁,不能收受任何有损自己职业判断的有价值的物品。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只能开展那些在其专业胜任能力范围之内预期能合理完成的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有违忠诚性原则的事情。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循保密性原则,慎重地使用他们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有意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本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真实地披露他们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努力提高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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