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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汪海燕的介绍

汪海燕,男,安徽潜山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教授,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1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2为英国诺丁汉大学访问学者(2011-2012),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3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司法改革委员会委员;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教育部、中政委“双千计划”,5中国政法大学中青年优秀骨干教师支持计划。6汪海燕教授长期致力于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和司法制度改革的研究,曾在《中国社会科学》7、《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商研究》、《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等权威和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80余篇,8独著、合著(译著)7部,主编、参编教材2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多项国家、省部级项目。研究成果获中国法学会“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一等奖、论文类一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合著)、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奖励。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接受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采访,为法制宣传作出较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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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汪海燕的人物简介

汪海燕,教授,硕士生导师, 湖北武汉人,1953年1月出生。中国心理学会注册心理师 中国心理学会注册督导师;1982-1985年 华中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秘书;1985-2003年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课部 讲师、副教授;2003-2005年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咨询师;2005年至今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副教授、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师主任。 本科生课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教师伦理学、人际关系学、法律基础。研究生课程:团体咨询、心理咨询实习与督导(课程班)。 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科研论文。[ 1 ] 2005年10月 全国首届心理创伤治疗和危机干预学术研讨会,论文报告“危机团体干预的理论与实践”[ 2 ] 2002年7月 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大会专题报告“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危机干预”[ 3 ] “中小学教师对职业道德教育意见与建议调查报告”,第一作者,载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思想、理论、教育》2001年第12期。[ 4 ] 论女大学生性心理保健 . 独立著作 见:第一届亚洲性教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1年8月[ 5 ] 女学生手淫问题心理咨询 . 第一作者 见:面向 21 世纪的性与健康 . 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 6 ] 2001年8月 第一届亚洲性教育学术研讨会,大会论文报告“女大学生性心理保健”[ 7 ] 2000年10月 中国陶行之研究会全国女学生教育研究会第二届年会, 大会学术报告“女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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