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些人口中的“煤老板”,他们只顾招到员工,给一些基本的工资,根本不管这些矿工的死活。说起他的这段经历,应该从大爷19岁开始,正值壮年已经是一名壮实的劳动力了。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做一名出色的项目经理?

如何做一名出色的项目经理

职场中的每个人,都是管理者,特别是项目管理者或项目经理,更是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策源者。那么,应该如何在工作中进行情况判断,并下定决心呢?要从情报、统计和判断来看。一、情报与信息熟悉政策、掌握情况,是每一位职场人特别是项目经理的基本功,是作出正确判断和行动的基础。熟悉政策即熟悉项目内外部制度要求、流程、模板、表单等,掌握情况即掌握项目规划、论证、申报、实施、进度、经费、技术(质量)、风险、应用、审计、验收、专业、相关方等全过程情况。

军情第一。所有项目政策、情况和信息中,尤以项目论证之竞争情报为紧急重要(如规划、指南、评估、申诉),务必时刻保持情报及时、传达、共享通畅。紧急时宜一天、半天乃至实时情报传达,优先级最高,不受限于各种情形,万勿滞留。掌握项目情况,首重项目文件。如项目规划、指南、建议书、任务书、批复文件、项目简报、会议通知、技术总结、工作总结、审查意见、审计报告、验收报告、整改报告等,过手文件,宜翻阅、泛读、了解乃至掌握。

收集信息,宜多方。如网站、客户、单位领导、客户经理、总师、主管、课题组成员、参研/外协单位人员、行业专家等,均应广泛听取、交流和研讨,书面报告和口语沟通均可,兼听则明。情报与信息传达,务求原文真实、简洁、准确。如有判断分析,应单独附后或另行说明,最忌在情报与信息传递时同步掺杂主观分析,混淆视听、干扰决策。

情报与信息传达方式。正式文件以书面为宜,如项目进展情况报告、项目简报、月度报告等,工作布置和通知以邮件、微信/短信为宜,紧急情况口头报告、务求迅速。在熟悉政策、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能够对企业内部制度或流程提出建设性改进意见,是衡量优秀项目经理的标准之一。二、统计好脑筋不如烂笔头,因此有项目统计之必要。该项工作侧重日常积累,积少成多、集腋成裘,自己使用时节约时间、效率高;缓急有事,交接方便,利人利己。

项目与经费统计。按项目渠道或按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统计为宜,是项目群经理手中最基础的统计表格。统计信息一般包括序号、项目状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周期、项目经费、年度到款、项目负责人、责任单位、参研单位等。该表能够反映项目全貌,一般按年度检查更新,关键数据务必熟记于心。进度、风险与问题统计。按项目渠道或按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统计为宜,是项目群经理手中最基础的统计表格。

统计信息一般包括序号、项目状态、项目名称、项目周期、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进度/风险/问题描述、处理情况等。该表能够反映项目状态全貌,按项目进展随时检查更新,关键问题务必熟记于心。客户信息统计。按渠道统计客户信息为宜,有利于将客户线贯穿起来,便于工作。客户信息一般包括单位、姓名、职务、职称、电话、邮箱、地址、主管事项、备注等,以至少每年检查更新一次为宜。

专家信息统计。按渠道或专业统计常用行业专家,建立专家数据库。可用于规划研讨、指南评审、建议书评估、项目方案评审、技术研讨、项目验收等关键活动。统计数据务求准确,关键数据或信息务必记忆,脱口而出,是衡量优秀项目经理的标准之一。三、情况之判断、决心事有轻重缓急,判断项目总体状态以确定工作事项及计划,包括:(一)外部或上级要求、竞争态势、内部制度要求如何;(二)项目目前状态如何(范围、进度、成本、质量、风险、问题、机遇等);(三)若安排工作事项或计划可用资源或条件成熟情况如何。

至于外部专家资源、行业技术力量、客户关系之亲疏远近、可借用的项目资源等也在考虑之列。核心人员以往能力、目前的状态尤应顾及。但若处于紧迫情形时(如论证竞争、审计/验收重大风险、重大质量事故风险等),又当全然不顾,一切以项目需要,精心协调资源、统筹调度。论证竞争时,判断竞争对手情况,万不可先存成见,应就所获取各种情报、信息及资料,详细考虑,预测对方以何种方案或优势与我竞争。

纵不能知对方决心如何,然总以对方运用得当,或全然不计代价时,应审虑条件如下:(一)对方所能达到或触及的最高层次;(二)对方综合能力、技术实力如何,是否已具备优势;(三)对方论证评估时的动向;(四)出具结果后,对方可能采取的最极端措施。总以了解对方情况及核心人员,获得情报为第一要务。在项目管理或工作的全过程中,无论发生任何情形,凭借情况判断,均应速下决心,坚定意志。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者?

如何做一名出色的项目经理

山东栖霞市“1.10”事故反思:安全生产管理依旧道阻且长-工保网临近春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再次迎来高发、频发期,各地政府机关相继发布政策严抓安全生产,确保节前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如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工程建设等高危行业企业,无疑都是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尤其2020年4月,国务院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工作部署将2021年作为全国安全生产的“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11月25日,国务院刚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

从整体上来看,全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形势呈现强监管、严执法的特点。但就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间阶段,一个长期备受关注的风险行业领域,却发生如此重大、性质恶劣的安全生产事故。痛心之余,我们更需要反思全国“安全生产管理与保障工作”究竟还存在哪些问题?为何如此高压的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下,安全生产事故依旧频频发生?涉事企业瞒报长达30小时,是怎样的原因令其如此漠视生命,无视监管?1、安全生产管理监管执行问题瞒报、迟报素来是安全生产救援工作的大忌,我国《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机制,并对瞒报、迟报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构成犯罪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依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对主要负责人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如此高压的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下,依旧发生性质如此恶劣的安全生产事故,显然,当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一些环节与机制上仍然存在问题。监管执行依据救援技术专家判断,事故外因是由于在离井口240米的一中段炸药发生了爆炸,导致井筒内的通风、安全出口、通讯等设施遭到破坏,22名处于井下600多米的作业员工被困失联。

但在不到一个月前,曾有媒体报道当地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700米矿井作业一线进行现场检查,与事故发生时间十分接近。客观上,在有效的检查与整改前提下,事故发生几率应该很小,那么究竟是现场检查存在形式主义问题,还是企业整改不到位?事故瞒报此次事故企业瞒报时间长达30小时,在意识到无法凭借企业救援力量救出井下人员后,才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有关情况。

但据当地居民表示,事故发生时有明显的声音与震感,而在事故发生后的30小时内当地乡镇政府却并未上报任何异常。新华社时评点出,在一道道“高压线”面前,总有个别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存在侥幸心理,事故发生后不是抢时间争取救援力量,而是“争取时间”将事故“大事化小”,企图逃避处罚。直到藏不住了,才向上级政府部门“求救”。

这些犀利评论尤为意味深长。近年来,国内安全生产管理在立法建设与政策指导上取得了显著成果,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稳步推进。但此次事故却不得不让人反思,目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落地执行与常态监管方面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2、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构建仍待完善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提高事故救援与救济补偿,近年来国家相继建立了多项机制措施。

其中,引入保险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在实践中被证明是健全“事前风险防范”,提高“事后风险补偿”的有效手段。同时,由于保险机构与第三方安全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独立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之外,其提供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更加公正、客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现有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从事后风险补偿来看早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普遍损失赔偿较大、责任追溯较难。

最终的事故赔偿,往往由政府部门为涉事企业、责任人“买单”。1一方面,数额巨大的事故赔偿增加着政府财政负担;2另一方面政府赔偿发放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事故人员、家属无法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3此外,每次事故救援所涉的事故救援费用(人员出勤、交通、燃料、物资、设备损耗等)也数额不小,最终也往往由各地政府及救援队伍自身承担,存在严重的不公平,严重挫伤救援队伍的积极性。

在事后风险补偿环节引入保险机制,保险公司能够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通过保险赔偿的方式代替责任人向事故人员及其家属进行及时赔偿,支付相应的事故救援费用,改变以往政府“买单”的尴尬情况。从事前风险防范来看各类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事前风险防范,主要即通过企业自检自查与监管机构检查形式完成。但以此次事故为例,事故爆炸、长达30小时的瞒报,暴露出企业自检自查与监管机构检查都明显存在失效问题。

甚至若不吝以最坏的情形假想,一旦地方监管机构与企业达成利益、责任共同体,那么各类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上报与救援,都将彻底失效失声。近年来,国家通过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借助保险机构与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力量,为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构建全新的事前风险防范机制。这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有着较高的独立性:1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受聘于保险公司,且服务内容、标准、管理受到国家与行业监管;2保险公司为避免出现理赔损失,将竭力识别、评估、防范各类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风险因素,不存在与相关主体、机构利益一致情形。

因此,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当于在现有监管机制之外单独建立起一层风险保障机制,以此保证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客观、公正。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已证明“保险机制能够健全完善现有安全生产保障机制”,但客观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自身发展时间较短,在市场应用推广、保险赔付力度、风险管理服务实施等方面还亟待进一步完善发展,因而限制着其安全生产保障作用的发挥。

以保险赔付力度(海南省)一项为例:作为国内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最早试点地区之一,海南省自2011年开始即在省内若干重点行业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企业在保险期间享有每起事故200万到2000万不等的保险赔付限额。但实际上2011年-2019年间,海南省平均每起事故获得的保险赔付金额仅为6.12万元。

同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虽然包括事故救援一项,但在实际赔付中,事故救援赔偿在“赔偿顺位”中往往是较为靠后的。换句话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赔付额度主要消耗在对事故人员、家属的经济赔偿上。若加上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实际用于事故救援的赔偿费用是很少的。综上,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与保障工作依旧任重而道远,务必警钟长鸣。

在矿井下的矿工会面临哪些危险?长期工作对他们的身体伤害有多大?

如何做一名出色的项目经理

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一则统计,那时的数据是中国人口平均寿命:男性是74岁,女性是77岁,而从事矿业工作的煤矿工人平均寿命居然不到60岁,从这组数据就能看出矿工这一职业的危险性。说起矿工,想必大家对于这一职业并不陌生,但是真正了解起来矿工面临的工作环境,会让人大吃一惊。差不多在七八十年代,老一辈的应该有干过矿工的,那时候煤炭大量使用各个方面,挖煤兴起,各地掀起狂潮,除了一些正规的煤田,其中一些地方开办“黑煤”。

比如,一些人口中的“煤老板”,他们只顾招到员工,给一些基本的工资,根本不管这些矿工的死活。而且,那时候矿工经常出事真的是三天两头。村里一位现在年纪73岁的大爷,曾经跟我讲述过自己在山西从事矿工生活的经历。现在的他时常咳嗽不停,吃药也不见好久,就是以前在矿井下面长时间工作留下的病根。说起他的这段经历,应该从大爷19岁开始,正值壮年已经是一名壮实的劳动力了。

自己是家里的老小,父母都疼爱有加,上面的几个哥哥姐姐提前辍学,帮助父母干活,平时没事就出去打工挣钱。大爷虽然接受更多的教育,但是由于当时农村教育很落后,还是没有考上好的学校,只能上一所中专,好在那个年代毕业出来后可以包分配工作,这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毕业后的他,刚好被分配到了矿工这一块。这一干就是几十年,身边的战友换了又换,有的走了,有的也“走了”。

好在大爷熬到了退休,但是身体却出现了种种毛病。不仅常常咳嗽,还时常哮喘,身体很多部位会出现疼痛状况。在矿井下的矿工到底会面临哪些危险?对他们的身体有伤害吗?一、矿工吸入大量粉尘易得“尘肺病”以前开凿煤矿时常用干凿作业,这样的目的就是提高挖煤效率,每次钻机钻进去灰尘就顺着钻机而来。当矿工下入矿井后,虽然可以带着口罩,但很多矿工觉得戴着口罩不舒服,本来就要展开身手干活,鼻子上还要带着口罩实在难受,主要是下面的环境不像地面上的氧气充足,带上口罩呼吸会很困难。

另一方面就是,干活时脸上身上容易淌汗把口罩汗湿,这也使得很多矿工们在井下不愿意戴口罩,久之,危害也显而易见,肺部长期吸入粉尘,使得患上尘肺病。尘肺病不仅矿工容易患上,其他像做机械构造,矿山开采,金属冶炼等工人也容易患上。二、矿井里面容易瓦斯爆炸,甲烷着火瓦斯一般是对气体燃料的统称,其主要成分是甲烷等,释放的有毒气体为一氧化碳。

当矿井里的氧气充足又有一些火源,加上一定浓度,极易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在矿井中甲烷很容易被点燃,之前矿工们用一些动物进行测试甲烷的含量,极大减少不必要的危害发生。好在现在科技发达了开始用甲烷探测仪检测了。但在矿井中做事依然要小心,千万不可大意。三、身体上的伤害很难想象噪音居然也是一位藏在矿工背后的“隐形杀手”。

因为开采需要自然避免不了一些机器,或者认为噪声,这些噪声看起来危害不大,但是长时间待在里面,真的会使矿工的听力下降。最好的办法还是在下井前佩戴好耳塞或者放声的东西。总的来说:目前,我国对煤矿这方面的要求很严格,挖矿前都会勘察矿井周边水文地质条件等,很多煤矿在开采中出现的事故几乎很小,当然这是好事,但也不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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