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第49条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中,明确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两种情况。

什么孕妇不能被执行死刑?

死刑是直接剥夺他人生命的刑罚制度,因此我国刑法对死刑适用对象、程序具有极其严格的规定。具体来说,根据《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其中,第49条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并不是所有的孕妇均自律不能执行死刑,其实也可能有适用的对象。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中,明确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两种情况。

妻子犯重罪入狱,按律应判死刑,但是她有孕在身,会判死刑吗?

谢谢邀请!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刑法》明确的规定精神说明,如提主的妻子如确实怀孕了,且又不是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罪案,是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方法将你妻子保出;但如是犯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罪案的“取保候审”则不行,法律就是这样的,但在具体执法时是具有严厉性也有人性化的双刃剑,人是最好不要犯法,犯了法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坐牢、刑拘、行拘都是没有人身自由的,这个道理虽然简单,甚至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的道理,有些人道理也懂,但为了一些小事就冲动,结果酿成不可收拾的大祸,落得个以身试法的悲催下场,何苦来?。

如果判处死刑的妇女怀孕,是不是一直都不可以死,还是生完再执行?

毫无疑问,不需要设置前置条件“如果”!在我国,对判处死刑的女犯人,一旦女死刑犯在执行死刑期间怀孕,那么,该怀孕的女死刑犯,一般将改判为无期徒刑。这也就是说,正在怀孕的女犯人,无论其罪行多么的恶劣,是无缘死刑的!!置顶最高判处怀孕的女犯人为无期徒刑!换句话说,就是怀孕的女犯人,是不适用死刑的!对怀孕的女死刑犯改判为无期徒刑,彰显了法律对怀孕女性生命的人道主义关怀,这也是法律对怀孕女犯人的生命的尊重!!鉴于此,一旦判处死刑的女死刑犯人,在判决死刑生效期间,如果女死刑犯人经检查发现怀孕的,会立即上报主审法院并会对女死刑犯改判为无期徒刑。

需要再具体说明二点:一,女死刑犯人在判处死刑及判处死刑后的死刑执行等待期间,女死刑犯怀孕了的,无论女死刑犯把孩子生不生下来,女死刑犯都不再适用于死刑!!简单说,就是只要女死刑犯在死刑判处及执行死刑期间怀孕了,就不会死了!!!二,女死刑犯在死刑判处及执行死刑期间怀孕的,经体检,女死刑犯确实怀孕了,但是,女死刑犯怀孕后又流产了,这种情况下,怀孕过的女死刑犯还会不会改判为无期徒刑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女死刑犯是怀孕了的,就不再适用于死刑了!既使是女死刑犯流产了,也是不再适用于死刑了!结语刑法的意义一方面是为了惩治和打击犯罪分子,另一方面,刑法又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这也是立法的根本目的,二者都要兼顾。所以,女死刑犯人在执行死刑期间发现怀孕的,一定是要改判为无期徒刑的!那么,女死刑犯一经改判为无期徒刑,也就保命了性命!另外,为了显示法律的权威性,女死刑犯改判为无期徒刑后,就不得再将无期徒刑又改判为死刑!这是不存在也不可能的!所以,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让女死刑犯生下孩子后,再对女死刑犯进行枪决的荒唐事情!法律是严肃的!同时,法律在有些地方,又是有温度的!另外再要申明一点的是:女死刑犯在死刑执行期间怀孕的,无论女死刑犯采取了何种不正当的关系让女死刑犯自已怀孕了,这都是默认及承认女死刑犯的怀孕是合法的!简单说,既使是女死刑犯使用了诸如色诱、利诱、勾搭、医疗注射精子等等不法手段让自已怀孕成功的,那么,女死刑犯也是要改判为无期徒刑的!直接了当地说,只要是女死刑犯人怀孕了,那么,就得改判!同样的,一旦女死刑犯怀孕,那么,女死刑犯就捡回来了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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