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虽然关于可感事物的一切知识都是关于现象的知识,这并不意味着,对于事物本身一无所知。当然,人没有关于理智世界的直观或直接的洞察,然而,显现于他之中的某些“纯理智概念”,诸如可能性、存在、必然性、实体、原因,使他具有某种关于理智世界的描述性知识。通过这些概念,他可以得到“用以衡量其他一切实在事物”的原型。

这种原型赋予人一种关于理论和实践秩序完善性的观念:在理论上,这是关于最高存在,即上帝的观念;在实践上,这是关于道德完善性的观念。 六,必须把康德置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中来观察——把康德哲学,看作是西方近代哲学史的一环。西方近代哲学,最早是由笛卡尔开垦并播种的。生长出来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作物——经验主义和唯理主义。

尽管品种不同,但它们发展趋势一致——围绕的核心问题,都是人的思维和知识问题——思维能力的边界在哪里?思维何以能获得知识?知识何以可靠。到了休谟,情况有些不妙。罗素说,休谟智商太高。他对“归纳方法”的诘难,把经验主义推入了死胡同;其实,唯理主义也遇到了瓶颈——不解决方法问题,以前的讨论似乎都站不住脚了——休谟说,你们不告诉我如何解决方法问题,我只能得出不可知的结论——一切知识都不可靠。

梯利说,康德需要“一方面限制休谟的怀疑论,另一方面限制独断论;反驳和摧毁宿命论、无神论以及唯情论和迷信。”这就是康德面临的任务。 七,康德1770年担任教授之后,沉寂了11年。他在冥思苦想,于是从1781年开始,进入了他的“三大批判”时期。康德迫切地需要一种认识论——这种认识论要研究普遍和必然的知识的可能或不可能、来源、范围和界限。

他认为,以往的哲学是独断的——它往前行进而沒有预先批判它自己的能力。因此必须批判,以便不偏不倚地考察理性的一般能力。为此, 康德写了他的三大“批判”——《纯粹理性批判》(1781),考察理论的理性或科学;《实践理性批判》(1788),考察实践的理性或道德;《判断力批判》(1790),考察美学和目的论的判断,或艺术和自然中的目的。

八,康德三大批判的理论前提,是把真正的知识规定为普遍和必然的知识。 他同意唯理主义者的观点,认为在物理和数学中有这样的知识。他又同意经验主义者的观点,认为这样的知识不是关于事物本来状态的知识,而是关于现象的知识,即关于感官所感受的事物的知识。因此,他把唯理主义的形而上学(宇宙论、神学和心理学)排除在外了。

他还同意经验主义者的观点,认为我们只能认识我们所经验者,感觉是知识的材料;同意唯理主义的观点,认为普遍和必然的真理不能得自经验——感觉提供知识的材料,心灵按照由它的本性所形成的必然的方式予以整理。因此,我们有关于观念的秩序的普遍和必然的知识(唯理主义),这不是关于自在之物的知识(怀疑论),知识的内容来自经验(经验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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