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心灵思维它的经验,按照它先验或固有的、即唯理的方式来思考这些经验(唯理主义)。 “物自体”是存在的,我们能够思维自在之物,只是不能象认识经验世界的事实那样认识“物自体”。如果不是因为有道德意识或实践的理性,就不能回答、甚至无从讨论这样的问题,诸如和有因果关系的时空秩序不同的一个世界的存在、上帝的存在、自由和不死。

九,康德哲学的深刻之处,体现在他的四个二律背反上。对类似悖论的论证结论,最终肯定是摧毁对神的存在的一切纯理智的证明——彻底否定了上帝的存在。康德哲学的真正内在矛盾,是他的核心概念“先天综合判断”与物自体的对立。 康德认为,知识总是表现为判断的形式。但是,不是每一个判断都是知识——判断往往是综合的,但并非所有的综合判断都给人以知识——比如说,所有树木都是植物——这是一个综合判断,可是没有给人以新知识。

这是因为,有些综合判断来自经验。他说,这种判断缺乏必然性——理性不象迫使人承认数学命题那样,迫使人承认这种判断。这种判断又缺乏普遍性——不能因为某些物体具有某种特性, 而说一切物体都有。缺乏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判断或后验的判断,是不科学的。 他说,普遍性和必然性不是导源于感觉或知觉,而是在理性、在知性中有其渊源,不靠经验(并在这个意义上先于经验),例如一个三角形的三内角之和等于二直角,而且永远如此。

因此,一个判断要给人以知识,它必须是先验的。 他说,知识存在于先验的综合判断里面。分析判断总是先验的。在科学中要求必然的确实性,只有在先验的综合判断中,这种确定性才是可能的。 康德说,沒有综合的心灵,就不能有综合的判斯;沒有知觉空间的心灵,就沒有关于空间的判断;没有根据因果来思维的心灵,就沒有关于因果的判断。

据此,他认为知识当然有可能性和确实性。他说,休谟否定知识的可能性,那不过是一种“愤慨”。 但是,康德又认为,人的认识不能超越经验,或者拥有关于超感性的东西、关于物自体、关于事物脱离其影响的本然状态的知识。作为感官所不能认识的某种东西的物自体,是一个极限概念,它对感官说:这就是你的界限,不能越雷池一步;这就是你管辖区域的终点。

你只能认识现象,而非现象界,即本体界、理智可以思维的世界,是你不能达到的。康德所说的“物自体”,其实就是外部的客观物质世界,对这个世界,不能彻底认识它,但可以思维它。 关于“先天综合判断”与物自体是什么关系,康德没说,大概说也说不清楚。 十,在康德之后,形成了早期康德主义和新康德主义两个重要流派。何以至此,大约与康德哲学的开放性有关——不同的人,可以根据个人所偏爱的哲学倾向,自由地重构它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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