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抓紧修订《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从法律规定上进一步明晰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保障教师有效地行使惩戒权,促进教师敢管、善管,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师道尊严。惩戒权究竟应包含什么内容:首先要明白惩戒的对象,是指惩戒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即学生的特定越轨行为。认清这点对惩戒权的合法行使意义重大。一般来说,惩戒对象都是特定的与学生身份、角色不符,对学校学习生活秩序有一定负面影响的行为,一般包括不服管教、反抗教师权威、扰乱学校秩序、侵犯他人人身或财产权利及破坏公物等类型。

学生越轨行为的发生地既可能是学校内,也可能是学校外。不是所有的学生越轨行为都会成为教师惩戒的对象。作为教育权力的行使,惩戒所指向的只是那些具有一定严重程度、但又未触及国家法律、不引起法律制裁的越轨行为。也就是说,教师只能管理学生的一般越轨行为,较严重的越轨行为(即违法犯罪行为)不属于其惩戒权限,而过于细微越轨行为尚不构成惩戒的对象。

教师具有了惩戒权也不能就是拿到了尚方宝剑,上面分析了教师惩戒对象的大致范围,惩戒的指向是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越轨行为,但是在具体行使教师惩戒权时,又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不同个体,越轨行为的范畴不是固定的,也就是说,惩戒的条件不能一概而论。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来说,学生成熟的程度不同,社会、学校对其行为的要求也应有所差异。

判断学生行为是否违规,是否应该受到惩戒,必须首先要看用来判定学生行为是否越轨的标准的学校规范本身是否合理,是否带有与社会规范、教育目的及要求不符的成分,是否根据学生相应的成长阶段而定。只有符合学生年龄特征的规则才具有效性。因此,针对学生不同年龄特征,性格特征,有选择的慎重行使惩戒权,以达到教育为目的,使学生健康成长。

小硕士一个,毕业论文双盲审都过了,却被自己的导师百般刁难,威胁不毕业,请问我该怎么办?

跟那时候的我一样的情况。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不要轻生,千万不要想不开。第二点,跟父母沟通,可能父母并不懂,但是你要跟他们讲道理,让他们支持你,你才能有接下来的行动。第三点,最后一次找你的老师谈话,记住用手机录音。 谈话的时候需要技巧,一定要问清楚你为什么不让我毕业(最好让他写出来)? 我达到了学校和学院的要求,你有什么理由不让我毕业。

不怕他怎么说,只要你达到了明文规定的要求,他怎么解释不让你毕业都是无力的。 谈话中不要低声下气,要据理力争。第四点,如果第三点无效,或者他又提出不正当要求。 你接下来做的就是,直接面见你老师直属学院领导。如果你老师是领导,那你直接去找校长,研究生院院长,或者分管的副校长。 谈话中你就是哭,不要害羞该哭就哭。

你父母能跟你一起去就最好了。第五点,如果以上都不好使。 终极手段,是复印很多份第三点中我提到的纸。或者打印你们的聊天记录,就是一切能证明他不让你毕业的东西。 先去找你老师,你就告诉他你不给我毕业,我就拿着这些证据从学校的楼上跳下去(吓唬一下)。接着去找领导,也去吓唬一边。 再不行就找头条自媒体啥的! 还是不行,OK,学位我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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