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的线膛既是枪械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人类科技进步最直观的体现。▼下图为北欧国家保留至今的蒸汽机膛线加工车床,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枪管就是在这种条件下实现大规模生产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是对工业革命最好的诠释。而高速旋转的物体会产生两种叫做“进动性”和“定轴性”的特性,即陀螺效应,子弹在高速旋转中飞行时就像高速旋转的陀螺一样,当遇到诸如横风或者偏风这样的外力时,它的轴的方向是不会随着外力的方向发生改变的,而是始终以轴围绕的形式,以子弹中心为定点而进动。

枪为什么要设计膛线?

很久以前,用于战争的枪械是没有膛线的,这种枪叫做滑膛枪,滑膛枪的问题在于没法使用尖头子弹,而是使用球形子弹,这就造成了子弹射程近、射击精度差、杀伤力小等问题,因此在滑膛枪时代的战争大都采用看起来傻乎乎的“排队枪毙”战术。比较著名的滑膛枪是英国的P1730“褐贝斯”滑膛枪,该枪全长:1587.5毫米,枪管长度:1168.4毫米,口径为19.3毫米,重量:4千克;装填方式为前装式,子弹为直径19毫米的铅质圆球,有效射程45.7米。

口径如此之大、枪管如此之长的步枪,有效射程居然没有现代手枪远,可见滑膛枪是多么的弱鸡,而圆球形子弹的特点是迎风横截面特别巨大,因此飞行时阻力自然就非常大了,一旦飞行距离超过了45.7米,那么弹丸的飞行弹道将会变得下垂,且无法保证对目标产生有效杀伤了,所以作战时只能以密集队形向敌人开火的形式来提高火力输出密度,从而达到提高命中率的目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坚信步枪的有效杀伤极限距离就是45.7米(即50码),最快射速8发/分钟(前装步枪的爆发射速),直到1616年,德国纽伦堡的一个名叫“戈特”的铁匠在研究如何提高前装式步枪装填速度时,为步枪的枪管刻上了两条对称的直膛线。这个偶然的创作虽然没有达到提高射速的目的,却意外地发现刻上直膛线的步枪有效射程居然突破了80码(73米),获得意外之喜的戈特立即为枪管刻上4条对称的直膛线,结果试射中步枪的有效射程竟然达到了惊人的100码(91.4米)!戈特很快便大量生产这种有膛线的“戈特”式步枪,丹麦率先采购该型步枪来装备本国军队,这就是世界上第一款有线膛的制式步枪,然而射程远且精度高的“戈特”式步枪在丹麦军队中口碑并不好,原因在于该枪的制造成本过高,且生产工艺过于复杂,不便于大量生产和装备部队,至此战争又回到了滑膛枪时代。

时间跨越到了1776年,32岁的英国陆军上尉帕特里克·弗格森在美州镇压北美叛乱时担任狙击手(美国独立战争),在此期间他经常被手持直膛线步枪的美国肯塔基步枪手压制,于是他像德国人戈特开始研究如何提高步枪射速和射程。帕特里克·弗格森毕竟是有文化的职业军官,他发现子弹只有在高速旋转中才能提高弹道稳定性,而稳定性一旦得到保证就能提高有效射程,于是他开始实验在枪管内刻上旋转式的膛线,结果因此获得了200码的有效射程(182米),是直膛线步枪的两倍!同年,帕特里克·弗格森获得了弗格森旋转线膛步枪的专利,英国开始大量生产该型步枪;次年,他指挥的一支装备了该枪的连级部队遭到美军优势兵力的包围,由于英军的步枪射程和精度已经得到极大提高,因此帕特里克·弗格森与他的部下们不再使用傻乎乎的“排队枪毙”战术,而是灵活地利用地形,跪姿、卧姿实施射击,结果在大量杀伤美军的前提下,他的部队居然无一人阵亡。

此战后他的军衔晋升至少校,次年,他使用该枪瞄准了一位美国将军,但是鬼使神差地没有开枪射杀,而那位美军将领就是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当然这是后话了。▼下图为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英军率先装备的6条旋转膛线步枪,旋转膛线的应用对枪械技术发展而言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枪械因膛线的存在而提高了射击精度和射程,同时也特高了杀伤力。

从滑膛枪发展到线膛枪体现出枪械技术发展的必然性从上述中我们不难发现,其实线膛枪早在17世纪的1616年就被发明出来并小规模量产了,但是真正被发扬光大却是到了18世纪的美国独立战争,很显然线膛枪的性能是远远超过滑膛枪的,那为何需要100多年的时间跨度,线膛枪才得以成为枪械技术的发展方向呢?其实原因并不复杂,因为18世纪以前人类的生产力其实还是很低的,枪炮的制造主要还是以手工打造为主,而刻膛线这样的工艺对于纯手工业来说实在太复杂了,而且当时人类所掌握的度量精度只到0.1英寸,毫米的概念尚未提出,所以18世纪以前我们的世界并未做好迎接线膛枪时代到来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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