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他们来到这幢楼房的顶楼一个废弃且被上锁的阁楼里。二、性侵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总之,她生活在自己的污物中。谈了两三年的恋爱,你应该完全可以感觉到,她对你的态度,你愿意花20万帮她们装修房子,可以看出你出手阔绰,对她有应必求,在两个人的恋爱中,你过于的讨好她,也没有刻意的保持一定的距离,也许你就入不了她的法眼。

在你的人生历程中,听闻过什么样的凶杀案?

在你的人生历程中,听闻过什么样的凶杀案?我是陌上花开,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几年前,在我们村附近,有一个开理发馆的女人失踪了。这个女人有些姿色,手艺也好,所以她的理发馆很是兴旺。警方接到报案后,立马展开了调查。一开始,警方怀疑这个女人和情人私奔了。因为这个女人很漂亮,又开理发馆,难免招蜂引蝶。村里早就有风言风语,她和一个外来开煤场的老板有一腿。

正巧的是,开理发馆的女人失踪后,那个开煤场的老板也不见了。这让警方不得不怀疑,开理发馆的女人或许和开煤场的老板私奔了。但经过调查,开煤场的那个男人,家里老人去世了,人家是奔丧去了。和理发馆女人失踪案没有一毛钱关系。后来,警方又怀疑理发馆女人的失踪和其老公有关。因为开理发馆的女人外边有情人,所以两口子的关系并不好。

时常吵架、冷战。她老公也有作案动机。但经过警方细致调查,失踪女人的老公也被排除了嫌疑。就这样,失踪的女人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案件侦破进入了死胡同。后来,警方反复仔细的查看村里的监控,发现了新线索。失踪的理发女人失踪前,曾出现在村里的一个监控探头里。这个女人手提理发工具,好像要出去理发。这个理发女人虽然有些风流,但人还是挺热情的。

经常上门给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理发。警方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调查,把所有行动不便,需要上门理发的老人都调查了一遍,也没有发现蛛丝马迹。警方一筹莫展,案件也就此搁浅。去年,这个案子却意外侦破了。失踪理发女人的遗骸被找到了,犯罪嫌疑人也被抓捕归案了,案件的侦破过程是这样的。在我们这个地方,去年又发生了一起案子。

有个在镇上开小旅馆的女人被人抢劫后,还被人捆绑,塞进了旅馆房间的床柜下。幸好,这个开旅馆女人的母亲,来到这个房间,发现异常,才把女儿从床柜里解救出来。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刻展开侦查。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抓捕归案。犯罪嫌疑人是个年轻人,才28岁。更让警方吃惊的是,这个犯罪嫌疑人和几年前理发馆失踪女人,竟是一个村的!这样警方难免怀疑,理发馆女人的失踪也和这个抢劫犯有关联。

警方进入犯罪嫌疑人的老家,经过仔细搜查,在院子里发现一个菜窖。失踪理发馆女人的遗骸就藏在菜窖里。铁证如山,犯罪嫌疑人见事情败漏,也就一一招供了。原来犯罪嫌疑人是家里的老小,他父亲死的早,母亲守寡。犯罪嫌疑人的母亲,常去失踪女人那里理发,有时犯罪嫌疑人的母亲,也把老父亲接家里来住,让失踪的理发女人,给行动不便的老父亲理发。

那天,犯罪嫌疑人的母亲,要去女儿家看孩子,就前去失踪理发馆女人哪里焗油。理发馆的女人就开玩笑,打整这么漂亮,是不是有相好的了,要去和情人约会呀。这本来是一句玩笑话,但犯罪嫌疑人的母亲,听了却感觉很不痛快。理完发回到家后,就和(儿子)犯罪嫌疑人说起了这事。犯罪嫌疑人记在心里,就想给母亲出一口气,教训教训这个理发的女人。

等母亲去了姐姐家几天后,他就来到理发馆,说姥爷过来了,行动不便,想请她去家里,给姥爷理发。理发馆女人就去了。理发馆的女人,来到犯罪嫌疑人家里,犯罪嫌疑人就质问理发馆女人,你凭什么说我妈有相好的了?开理发馆的女人没有意识到危险,说你妈守寡这么多年了,找个相好的也很正常嘛。不许你这么说我妈。犯罪嫌疑人情绪冲动,就和理发馆女人拉扯起来。

四川自贡一家五口被杀案中,邱某某值得被同情吗?

对于任何一个故意杀人的人来说,我觉得都不适合用“同情”这两个字。就算有再大的冤屈,再大的无奈,都不能用杀人来作为自己泄愤的理由,又怎么可以能用同情二字放在他身上。33岁年轻多金的邱某,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一个43岁的单亲妈妈,还带有两个女儿,这种爱,爱得大无畏。凭着自己优秀的条件,自以为可以打动一个你真正喜欢的女人,可惜你选错了人,你选择了一个不爱你的女人,一个不在意你的女人。

谈了两三年的恋爱,你应该完全可以感觉到,她对你的态度,你愿意花20万帮她们装修房子,可以看出你出手阔绰,对她有应必求,在两个人的恋爱中,你过于的讨好她,也没有刻意的保持一定的距离,也许你就入不了她的法眼。她已经说不爱你的时候,无法接受自己付出的钱、付出的爱,以致于丧失了理智,多次跟她交涉,她的无情,无异于火上浇油,你不仅杀了当事人,还杀了他们一家。

用自己的愤怒,来给自己杀人找理由,这是一种犯罪的行为,杀人犯法天经地义,一旦杀了人,毁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在你看来,一命换五命很划算,在我看来一点都不划算,你还有自己的父母要照顾,还有一份收入不错的事业要去奋斗,未来还有五六十年的快乐生活,就在于你一个贪恋的意识下,一切都没了,你只看到眼前这个女人对你的无情,你看不到未来的生活。

女人在被强奸的过程中,大声呼救。这样对保护自己有利吗?

一位派出所的老民警告诉我:当女性遭遇强奸时,贞洁烈女的做法只会激起对方的极端报复,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好处,与其大声呼救,不如“递套装死”。在我国古代,女性对于贞洁十分重视,所以我们能从很多影视剧作品中看到,那些遭到采花贼玷污的女子,在被伤害的过程中,总会竭力反抗,大声呼救,很多女子在事后也会选择一些比较极端的方式来解决,要么自我了断,要么是剃度出家。

或许是受到了传统思想的影响,以至于现在很多女性在遭遇到性侵害时,也会拼命地反抗,与对方来个鱼死网破;甚至很多女性在遭遇到这种事情后,会选择沉默,甚至不愿意开口指认犯人。这种方式真的对女性有帮助吗?性侵对于女性造成的伤害是无法预估的,据相关资料显示,约有三分之一的性侵受害者一生都被创伤后综合征所折磨,无法拥有正常的生活和家庭,甚至有些还会患上严重的心理疾病,对男性产生极大地排斥和恐惧,而有些女性还会走向极端。

几年前我参加了社区举办的法制课堂,有一位老民警给我们讲述了一些经常会发生在身边的刑事案件,其中针对女性被强奸的话题,让人听着心头特别沉重。老民警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外地的真实案例,案例中女受害者的做法引人深思。案情回顾:在2006年时,江苏某地发生了一起恶性的强奸案件。李某是某医院的护士,在某天下夜班回家时,突然遭到一名男子的袭击,男子把李某拖到了小区附近一个偏僻的地方欲行不轨之事。

李某当时极力反抗,对着该男子又抓又挠,口中也喋喋不休地大骂,该男子打了李某两巴掌后,李某就失去了意识。在事后,当该男子准备走人时,李某心有不甘,恶狠狠地对该男子说道:“我已经记下你的长相,你跑不掉的!我一定会报警抓你!!”就因为这句话,该男子害怕李某真的会去报警,于是一怒之下,抓起旁边的石头砸向李某,直到李某停止呼吸,为了防止李某被人认出,该男子还丧心病狂的毁了她的容。

在这起案件中,如果李某并没有反抗,也没有对犯人说出那句话,是否还能有一线生机呢?老民警在讲述完这个案件后,对我们这么说:“当女性无法避免强奸时,贞洁烈女的做法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好处,反而还会激起对方的极端报复。与其大声呼救,不如先学着戴套装死,这样或许还能保命,在事后把犯人绳之以法!”当时老民警说完后,台下很多人都持不同的意见,有些女性觉得自己遭受了侮辱,要是不积极反抗,那不就相当于默许了对方的行为?要是对方到时候反咬自己一口,说双方都是自愿行为,那岂不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老民警则严肃地对我们解释道:很多嫌疑人在犯罪前,可能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劫财,并非劫色。

但是当遇到某些特定情况时,突然临时起意,比如看到女主人长得特别漂亮,或者穿着十分妩媚,从而实施强奸犯罪行为。这些嫌疑人大多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需要,在强奸犯罪后并没有杀人动机和念头,但当遇到特定的场景后才突然起了杀心!比如,女性在这个过程中大声呼救,或者破口大骂,这时候犯人害怕呼叫声会引来他人注意,就会下意识的捂住或者掐住对方的脖子、口鼻,阻止对方,在这个慌乱中,就直接把人弄死了。

再比如一些性格比较刚烈的女性,不等对方有所行动,就开始放狠话:“我知道你是谁!你是XXX!”、“我认识XXX,他是警察,我一定会让他抓你!”、“你跑不掉的!我不怕你!”据相关数据显示,有很多强奸犯心理上多少会有些问题,有些心理疾病,本来他们最初的目的只是实施强奸,但听到这样刺激性的话后,瞬间起了杀意,心中怒火中烧,出于某种报复而痛下杀手。

所以,老民警一再对我们强调:在特殊的情况下,不要试图跟男子去搏斗、反抗,这只是以卵击石的做法,既然犯人要实施犯罪行动,那他肯定是有备而来的。而且一般他们都会选择人少的地方作案,大声呼救只会白白浪费力气,还不如保留好体力,在事后尽快报警。老民警的话不无道理,生活中像这样的新闻很多,例如在2018年发生在昆明的一起惨案,24岁青年女演员去理发店理发时惨遭老板强奸杀害。

案情回顾:24岁青年女演员张某在某理发店二楼阁楼洗头,理发店老板见色起意,对张某产生了劫财劫色的想法,于是拿着胶带和毛巾上了楼。上楼后欲行不轨,但是张某极力反抗,并大声呼喊救命,理发店老板狗急跳墙,一只手用力勒住张某脖子,一只手则用力捂住她的口鼻,直到张某停止了呼吸。而在理发店老板杀人后,对张某又进行了强奸和毁容,行为简直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从上述这两个案例中,我们能看到,女受害者都是在遭遇强奸时大声呼救和反抗,这种行为没有帮她们走出困境,反而还引起了犯人的极端报复,最后惨遭杀害。因此,当女性遭遇强奸时,是否应该大声呼救?如何抉择?强奸一直是个比较沉重的话题,也是值得所有女性去思考的问题,很多女性认为遭遇了这种事,非常的难以启齿,无言面对家人和朋友,从而做出一些伤害自己的行为,这其实是不对的。

当我们受到伤害后,一定要积极地面对,果断选择报警,只有这样才能让犯人受到应有的惩罚,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我们要做的就是勇敢的去面对。因此,针对这个问题,我来谈谈个人的看法。一、遭遇性侵前需要避免的事项。现在网上有很多关于女子防身术的视频,网上也售卖很多女性“防狼”用品,什么辣椒水、胡椒喷雾、甩棍等。

这些东西看似有用,但实际上华而不实,甚至毫无用武之地,之前网上有一个问卷调查,70%的女性在遭遇陌生男性的突然触碰时,大脑会一片空白,甚至双腿都不停使唤。而一些遭遇过强奸的女受害者也曾表示,在这个过程中,身体往往无法动弹、甚至无法开口大声呼救。根据心理学家指出,在被强奸时身体无法动弹、无法大声呼救属于正常现象,这种现象在心理学上叫做“紧张性不动”。

当个体认为无论是反抗还是逃跑都无法保证自己生命安全时,或者精神高度紧张,内心极其恐惧的时候,人类的身体就会陷入第三种自我保护机制,变得僵硬和无法动弹,甚至不能开口讲话。而女性无论是体型还是体能都不如男性,特别是在一个封闭式的环境里,“以暴制暴”是很难制服对方的,如果此刻大声呼救,则会激起对方一些暴力行为,比如殴打或者以“不听话就杀了你”来威胁。

所以,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与其拼命反抗,不如暂时性的妥协,先稳定住对方的情绪,至少让他打消“殴打”和“事后杀人”的念头。二、性侵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如果要大声呼救,也是要分不同的情况。1、女性在呼救的过程中,已经明显感觉到对方停止了动作或者有些害怕,起到了震摄作用,那么就可以继续呼喊下去。2、如果附近有行人路过,那么也可以大声呼救,这样可以引起附近人的关注,有些犯人一看到有其他人过来了,可能会临阵脱逃。

3、如果是被犯人关在封闭式的环境里且附近没有其他人,那么这时不建议大声呼救。一是这样呼救纯属于浪费力气,对自己没有什么好处,反而还会遭到对方殴打;二是这样呼救很可能让对方“狗急跳墙”,做出更加极端的行为。女性在遭受性侵害时,与其跟对方拼个你死我活,不如想一些办法来保护自己,比如上文中提到的”主动递套“,或者用一些话来哄骗对方,比如”我是愿意的“,从而打消对方警惕。

三、在遭遇性侵后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如果不幸遭遇了性侵,女性一定要做一些事情来保护自己,把伤害降到最低。1、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使用避孕药。女性在遭到强奸后,一定要在72小时内到医院做全面的生理检查,不要赶紧去洗澡,要注意保护好现场,特别要注意保护床单、贴身衣物、擦拭用过的毛巾、卫生纸等等,这些物品千万不要丢弃。

在医院做检查时可以告诉医生自己的遭遇,可以让医生帮着报警,在警察到来后,医生可以针对检查的结果有效地提供相关证据。另外,为了避免因为性侵而意外怀孕,在警察提取证据后,一定要在72小时以内使用一些避孕药物,以免自己的身体受到二次伤害。2、做好传染病的检查。有一些强奸犯可能本身就患有某些传染性疾病,为了报复社会而故意犯罪。

所以在建议在去医院检查时,也要查查是否感染了传染性疾病,根据情况来服用药物。很多女性在遭到性侵后认为比较丢人,无法面对亲人朋友而选择沉默和逃避,再次劝告女性朋友们一定要正视这个问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这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3、去派出所报警。在医院验伤后,我们就应该立刻前往派出所报警。如果是熟人作案,基本信息尽量最完整地提供,比如姓名、住址、职业、工作单位等,以便第一时间抓捕控制,防止外逃或证据灭失。

一定要详细地对民警们描述案发经过,如果有照片或者视频可以提供,这对于以后抓犯人尤为重要。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强奸犯十分狡猾,他们也害怕受害者”出尔反尔“,事后报警,看似离开了,其实躲在暗中偷偷观察,一旦发现受害者出门前往派出所,那么会进行第二次作案。所以可以先在家里打电话报警,等待警察上门。女性生活中如何保护自己不受到侵害?1、如果女性在公共场合遭到了“咸猪手”或者猥亵,千万不要默默承受。

一般公共场合人都比较多,有些心术不正的男性就是看准了人多才下手作案,甚至认为女生在这种环境下会羞于表达,此时一定要大声呵斥对方。如果遇到情况恶劣的,也可以让周围的人帮忙报警,不过还是需要注意的是,报警后要谨防对方的报复,最好就是跟家人或者朋友打电话让他们来接自己回家,不要再单独离开。2、尽量避免在夜晚穿着暴露到比较偏僻的娱乐场所,如果势必要经过一些偏僻无人的地方的话,最好保证身边有多个可靠的朋友,不要单独出行。

出行时要将自己的行踪告知自己的亲友,以防不测,同时在这些娱乐场所玩耍时,千万不要喝别人递过来的酒水饮料,开了封的酒水饮料,一旦离开了自己的视线后就不要再喝了,以免被人下药。3、如果是遭遇了熟人的性侵,比如在职场里有些领导会利用职务之便诱骗下属,在学校里有些老师也会利用学业来威胁女学生。此时一定要态度坚决地说“不”,不要给予对方一些暧昧不清的态度,这会让对方产生一些不明所以的遐想,以免日后对簿公堂时对方反咬一口。

4、晚上出门时最好跟朋友们结伴而行,不要独自外出,出门时一定要和朋友或家人联系,尽量要求他人来接。不能自行去黑暗或偏僻的地方,也不能独自走陌生的路线。结语。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无论在什么时候,女性朋友们应该谨记: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只要先保住命,日后才有机会把犯人绳之以法,当遭遇暴力侵犯时不要盲目反抗,这只会激怒对方,可以假意顺从,降低对方的戒备心,事后报警。

如何评价西方布兰奇·蒙尼尔事件?这个女子为什么被囚禁了25年?

1901年,法国波皮尔市曾经发生过一起骇人听闻的事件,这个事件便是以事件主人公名字命名的布兰奇·蒙尼尔事件。这个事件曾经引发了全世界的恐慌,直到今天,那个事件引发的恐慌依旧让人毛骨悚然。事件的起因来自一个小纸条,收到纸条的人,是波皮尔市的一名官员。打开纸条后,他有些诧异,所以第一反应是:这很可能是个恶作剧。

因为,纸条上写的内容太过于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上面写着:“检察长先生:我谨通知你一个特别严重的事件。是关于一位被囚禁在摩尼尔夫人家里的单身女性。她在过去的25年中,长期处于饥饿的状态。且周遭都是腐败的垃圾堆。总之,她生活在自己的污物中。”被非人囚禁25年?还是在贵族“摩尼尔夫人”家里。该官员虽然心里存疑可他还是决定派警员前往查看,然而,他们找遍了康尼尔庄园却也没有找到什么可能囚禁人的地方。

直到,他们来到这幢楼房的顶楼一个废弃且被上锁的阁楼里。囚禁布兰奇的阁楼这个阁楼看起来已经完全废弃了,似乎不太可能被拿来干什么,但警员经过商量后还是决定打开看看。当门被打开时,见过世面的警员们竟也完全被吓坏了:“这是一个黑暗,恶臭,密不透风的小房间,食物和粪便交织,床和地板周围爬满了虫子,里面竟赤裸躺着一位瘦骨嶙峋,面目全非,甚至已不成人样的女人。

”警员进屋后,床上那个赤裸的瘦女人踉跄着往床底下躲,她一脸恐惧地发出嗷嗷的叫声,却似并不会说话。这个体重只有23公斤的49岁女子,就是布兰奇。下图是她被发现时警方拍摄的图片。从图片中可以看出,初被发现时的布兰奇头发奇长且长满了虱子,她的身体已形同一具骷髅,除了脸尚可看出是人,其他部位几乎不太能和“人”的形象挂上勾。

如纸条所说,她睡在自己的污物中。那天推开门的警察永远不会忘记那种极度让人作呕的恶臭,有一个警员差点哭出来,看到布兰奇的那一刻,他心里的感觉极其复杂,复杂到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实际上,任何看到自己同类这副模样的人,都会不寒而栗,继而被恐惧等等击中。布兰奇被发现后,摩恶尼尔家的相关人员迅速被逮捕了。很显然,在庄园里发生了如此恐怖的事情,没有一个人可以排除嫌疑。

警方在第二时间将布兰奇送到了修道院,没错,警方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个可怜的“人”。修道院的修女看到布兰奇后不停地祈祷,她们颤抖着为这具还能呼吸的骷颅做了清理。整个过程里,布兰奇一直在惊恐地发抖,这是25年来,她第一次看到人类,也是第一次离开那个恶臭无比的阁楼。布兰奇已经失去了作为人的社会属性,她也不再记得人类的语言,长久不见阳光的她脸色极其惨白,她的心智也似回到了一两岁的状态。

更要命的是,布兰奇的身体已经严重萎缩了,她看起来已经70岁了。被剪去头发换上干净衣服后的布兰奇似乎看起来像个人了,可她却分明又不是一个“人”。她嗷叫着,不停呕出各种奇怪的液体,她还不安地到处翻爬。这是她表达不安的一种方式,这个正常人类的环境让她感到不安。很快,警方就找到了布兰奇别囚禁的原因:她的母亲承认是自己关押了女儿。

布兰奇的母亲为何要关押自己的女儿,而且是以这种极其非人道的方式。随着调查的进一步开展,一个更大的悲剧浮出水面。原来,布兰奇原本是一个美艳绝伦的女子,可因为有一个强势的母亲,和一个有强迫症的父亲,她的日子一直并不幸福。父亲过世后,母亲以爱的名义逼迫已成年的布兰奇凡事顺从她的决定。布兰奇迫于母亲的压力,只得事事听从母亲。

可后来,当布兰奇与一位律师恋爱后,她决定为爱与母亲对抗一次。相比布兰奇,律师是个身份低下的人,在讲究门第的布兰奇母亲眼里,这样的人是没有资格娶女儿的。于是,布兰奇母亲勒令女儿与律师分手。可布兰奇和律师真心相爱,他们怎会因为父母的阻止放弃彼此呢?布兰奇永远不会想到,对抗母亲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灾难。倘若她想得到,或许她就会选择与律师男友私奔,而不是乖乖回家。

布兰奇母亲为了阻止两人恋爱,将女儿关在了阁楼里。年轻时的布兰奇初被关押时,布兰奇以为只要自己认错母亲就会放自己出去,可她很快发现,母亲想用这种方式永远将她留住,而并不仅仅只是不让她与律师恋爱这般简单。布兰奇被关在暗无天日的阁楼里,最初她不停地哀嚎呼救,想引起路人的注意。可后来的她发现这一切都是徒劳,因为没人听得到她的叫喊,即使听得到,他们也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彻底让布兰奇绝望了。布兰奇想念她的男友,而她的律师男友也一直在找她,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心爱的女友为何会突然消失了。没有人能想到,消失的布兰奇是被母亲关在了阁楼,律师也想不到。被长期关在阁楼里后的布兰奇究竟经历了什么已经没人知道了,因为即便那个年代有摄像头,那里也没有光亮。无边无际的黑暗,和永远只有一个人和自己呕吐物、排泄物的世界,足以让任何人精神崩溃,何况,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25年。

让人遗憾的是,律师男友在找了他十年后,就抑郁而终了。布兰奇母亲可此时,布兰奇母亲依旧没有放女儿出来的意思。原因很简单: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留住女儿。爱可以创造奇迹,而残酷的爱,则可以毁灭一切。或许,后来的布兰奇母亲曾想过放出女儿,可碍于女儿已经精神失常,她又放弃了。总之,布兰奇被囚禁了25年,若没有那张小纸条,她极可能死在阁楼里,以极其惨绝的方式。

布兰奇事件发酵后,整个法国人民都愤怒了。他们要求严惩布兰奇的母亲和一切知晓此事的布兰奇家族成员。可仅仅15天后,被逮捕的布兰奇母亲就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了。而他那个知情的哥哥,则一直在狡辩:声称他是迫于母亲的压力不敢干预妹妹的事。因为事件当事人已离世,布兰奇又不能说话且精神失常,世人竟找不到可以惩罚布兰奇哥哥马塞尔的理由。

被强奸的过程中重伤他人后逃跑,对方因失血过多导致死亡会怎么判?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涉及很深的法学理论知识:正当防卫能否作为先行行为!而且对这一点不管是法学专家还是司法工作者都有些争议。至于说怎么判?见仁见智了。下面笔者谈一谈为什么这个问题这么棘手。为了论述方便,我们将题目稍改一下:女子在被男子强奸之时,用刀男子捅伤以自救,男子苦苦哀求女子帮他打个急救电话,女子被玷污十分之气愤,不管男子逃跑,最终男子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问:女子是否构成犯罪?刑法当中有一种犯罪叫不作为犯罪:即有作为义务,也有作为能力,不作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则成立不作为犯罪。比如,警察见到落水之人,其明明会游泳,既不下水救人,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救助,最后,对方被淹死。那么,由于警察救人是法定义务,其又有作为能力,但却不作为,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作为义务的来源有四种:一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二是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三是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四是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而最难把握的就是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它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某种行为而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处于危险状态,使行为人负有防止或者排除这种危险发生的义务。回到问题当中,刑法规定,对于强奸犯罪可以实施无限防卫,也即,造成死伤均不负刑事责任。那么,女子在被强奸时,实施反击捅伤男子属于正当防卫,其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按照不作为犯罪理论,女子捅伤男子使得男子的生命处于危险状态,是先行行为,女子是否应当承担救人的责任呢?问题就出在这,正当防卫能否作为先行行为。

说实话,这个问题要把他论述清楚不太容易,而且论述出来的结论也不一定能够得到人们赞同。笔者就不展开论述,但也会简单介绍一下自己的观点。笔者认为:女子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第一,正当防卫是违法阻却事由,是法律允许的合法行为,根据刑法谦抑性原理,不应当对其作过多的限制与要求。第二,加害人明知其行为是违法行为,也知道可能遭到被害人正当反击,犯不犯罪自己可以选择,既然选择犯罪,自己受伤的风险应当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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