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中,一名女生被扒光衣服,另外两个女生揪扯她的头发,不断用拖鞋鞋底抽打她的脸和身体。这是问题颇带诱惑,武松杀嫂,却先扒了潘金莲的衣服。大家都知道,潘金莲是娇艳的美女,生得面若桃花,眉弯新月,身材苗条如柳,肌肤细腻如脂,武松首当其冲先扒了她的衣服,意欲何为?!,不要想歪了,因为接下来的镜头和场面,是你连看都不想看、万一看了之后你要后悔的。

武松杀嫂子,为何要撕开其衣服?

武松杀嫂子,为何要撕开其衣服

之前看过许多段子手在分析武松杀嫂这一段都用了极其龌龊和不堪的角度,他们认为武松其实一直垂涎潘金莲的美色,但在伦理的约束下他不能做越界之事。等到潘金莲毒死武大后,武松一心想着为哥哥报仇,终于在杀嫂之前动了邪心,就是在下刀之前忍不住看了下嫂嫂的胴体,还抓人家胸脯,最后一刀下去,既满足了邪欲,也满足的杀欲…逻辑文史姨就在想,能如此分析这个事件的人,内心是有多阴暗!其实要分析这个问题,我们应该从另一个有趣的问题同时入手,就是《水浒传》的故事背景是北宋,为什么书中的人物去饭馆动辄就是好几斤牛肉下肚,却很少有人点猪肉,要知道当时耕牛在民间是禁止食用的,甚至在江州,店小二对李逵说我们这里没有牛肉只有猪肉时,李逵居然勃然大怒。

逻辑文史姨之前也和大家聊过这个问题,既然施公不愿意对猪肉有过多的描写,或许是因为他是回民,或许是因为牛肉下酒更香,亦或是想要体现底层人民“知法犯法”的反抗精神。但这一切的解释,其实并没有说到小说的核心点上。小说中有三次令人深刻的猪肉描写,一是鲁达让郑屠切肉,二是曹正的职业,三是石秀帮潘巧云的父亲打理猪肉铺。

也就是说施公并不是纯粹的不愿意描写猪肉,而是把它用在了其他“物品”的身上,显然,两位姓潘的大小姐就不幸成为了“活牲”。上学期间我们学过一个文言文小段子叫《庖丁解牛》,庖丁对于自己的宰牛技巧是毫不吝惜赞美之词,并且说自己牛杀多了,技巧也掌握好了。但对于宰牛的过程,庖丁没有明说,而很不幸,生长在市井的武松和刽子手杨雄可对这些熟悉的很。

那么杀猪怎么杀呢,把猪绑好让其丧失行动能力后先照脖子一刀冲着心脏下去,等到放一段时间血后,就把其肚子整体划开,然后取出肉脏,其余部分分别作为食材。也就是说杀猪的下刀位置都是从猪肚走起,然后放血取内脏,其他器官再做别的处理,可没有谁杀猪直接砍猪头吧?所以,在施公眼里,潘金莲和潘巧云就是两头罪不可赦的待在的母猪罢了,所以要杀她们,也得用屠宰的方式。

我们先看武松杀潘金莲的描写:那妇人见头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潘金莲感觉到了武松的杀气,先是要叫,这和被宰前的猪举动一样。武松用力量将潘金莲压制,相当于将猪头母猪绑好,接着撕开衣裳露出胸脯和肚皮,也正是要找屠宰的位置,然后一刀下去,潘金莲已说不出话。

需要注意,这时潘金莲肚子被划开并没有气绝,武松便直接用手掏其心肝,又割其头,完成了屠宰的全部工序。也就是说武松杀嫂,其实就是一个大型的屠宰现场,为什么有人总能在这么血腥的场景里看出色情呢。而杨雄杀妻同样也是这个流程: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下, 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杨雄又将这妇人七事件分开了,却将头面衣服都拴在包裹里了。

所以,施公不是不愿意让好汉吃猪肉,只是让荡妇们变成了猪,再由好汉亲自将其屠宰,将暴力美学体会的淋漓尽致。如果把荡妇比作牲畜,似乎好汉们根本就不用向曹正请教,但毫无疑问,对于武松和杨雄的“变态”举动,曹正或许是最理解他们的人了。文/逻辑文史游所以,《水浒传》中的好汉不可能再吃猪肉,至于为什么吃黄文炳……嗯,可能因为他是大黄蜂~。

武松杀潘金莲之前为何先把衣服扯开?

武松杀潘金莲之前为何先把衣服扯开

这是问题颇带诱惑,武松杀嫂,却先扒了潘金莲的衣服。大家都知道,潘金莲是娇艳的美女,生得面若桃花,眉弯新月,身材苗条如柳,肌肤细腻如脂,武松首当其冲先扒了她的衣服,意欲何为?!然而,不要想歪了,因为接下来的镜头和场面,是你连看都不想看、万一看了之后你还要后悔的。其实,《水浒传》里的武松杀嫂和《金瓶梅》里的武松杀嫂,无论时间、情节和过程,中间都有诸多的不同,这里只说《水浒传》里的惊人过程。

《水浒传》这一回《郓哥大闹授官厅,武松斗杀西门庆》,话说武松作为阳谷县都头,知县让他到东京送礼,武松将东西交割完再回来,时间已经两个月了,向知县报告之后,就到哥哥武大和嫂嫂潘金莲所住的紫石街而来,一进门,迎接他的却是灵床上“亡夫武大郎之位”那醒目的七个大字,武松惊呆了,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尽管潘金莲百般解释,王婆在边上百般遮掩,武松却并不相信哥哥是病死的,尤其在他未归之前就提前火化,让他更加怀疑。

因此,事情的蹊跷让武松踏上了寻根究底之路,而且,他回到自己住处之后,就将一把尖长柄短、背厚刃薄的解腕刀(类似匕首,锋利而易携带)随身藏好,他知道是那风骚的嫂嫂搞的鬼,虚晃一枪,不过为找证据而已。于是,根据潘金莲所说武大死后火化的经过,武松按图索骥,先找火化的何九叔,何九叔当时就因担心武松回来寻仇而留下了武大发黑的骨头证据,还有西门庆给他的10两银子,真相立即大白。

尔后,武松为找奸夫,又按何九叔的指点,找到街上卖梨的郓哥,施舍他5两银子,郓哥便将他捉奸之事,和盘托出。人证物证俱在,武松就到衙门告状了,不想知县因受了西门庆的贿赂,以“经目之事,犹恐未真;背后之言,岂能全信”来搪塞,不准武松告状。武松既然告状无门,那就只有自己动手了。于是,在武大亡故后的断七之日,武松请来四方邻居,还有王婆和潘金莲,自己私设公堂,当众审问潘金莲和王婆,武松让士兵把门关紧,手持解腕刀,潘金莲哪见过这阵势,当场就全部招认了,王婆见潘金莲都认了,哪里还能抵赖,也如实招认,因此,武松就开始扒潘金莲的衣服了。

武松拖过潘金莲到哥哥灵前,潘金莲见势不妙,努力想挣脱,被武松从脑后一把抓住,如同老鹰抓小鸡一样揪倒在地,用脚踏住潘金莲的两只胳膊,一把扒开潘金莲的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武松将那把解腕刀在潘金莲胸前只一剜,便把肚子给剜开了,然后把刀衔在口里,双手斡开她的胸脯,将潘金莲的五脏六腑全部取出,放置于灵前,祭奠哥哥冤魂。

女孩在公共场合被扒光衣物,路人围观而不阻止,如何追究责任?

女孩在公共场合被扒光衣物,路人围观而不阻止,如何追究责任

请问题主这种事情发生在什么地方,如题主所说,真有此事,巜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它方法强制猥恋亵,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公共场所当众侮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国是个法治国家,谁敢触碰法津底线是要付出代价滴。如果真是那样路人看见弱女子被人欺凌,而路人围观不阻止,充分说明路人法律意识淡薄,那怕有一个人站出来选择报警也不会发生这起悲剧。

近日广西玉林两个女生对另一个女生扒衣服抽脸她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5月13日,广西玉林流传着几段某女生被欺凌的视频。视频中,一名女生被扒光衣服,另外两个女生揪扯她的头发,不断用拖鞋鞋底抽打她的脸和身体。这两个女生不停发出笑声,还念出这名女生的名字,拿出手机对着其私 处拍摄。有网友称,事件发生在玉林市博白县。博白县公安局民警称,派出所已对事件立案调查。在此之前,一段关于“中学女生被人殴打已经侮辱”的视频引发广西网友的广泛关注,视频中一名女生遭到其他几名女生的拳打脚踢,并脱光衣服和裤子羞辱,整段视频长达近5分钟。

视频发布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到,视频发生在桂林市龙胜县,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并抓获了其中4名犯罪嫌疑人,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仍在抓捕中。这条疯传网络的视频中,一名身穿黑白条纹衣服的女生被几个其他女生围着,并不断遭到其他女生扇耳光、扯头发、辱骂等攻击。打人女生边打边说:“你好好看哦。”几名女生轮番扇巴掌,甚至两人一起动手。

受欺凌的女生脸上有明显的红肿和伤口。在这段长达近5分钟的视频里,整个过程中这名女生始终一言不发,任由其他女生欺凌。视频中还有男生的声音。猜测视频就是旁边的男生拍摄的。也有网友说这可能是摆拍的视频。但是,这种视频即便是摆拍,也是一种罪孽。也已经触犯法律了。而且如果是私下里流传,就多数不会是摆拍视频。最终,这名受到欺凌的女生仿佛失去意识,倒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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