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都得脱。但事实上,无论男女,他们都喜欢给人脱了裤子打。可是谁也想不到,女子竟在大庭广众脱了下自己的牛仔裤,然后将自己的内裤脱了下来,套在了脸上,随后又穿上了牛仔裤。有人想象自己如果在古代受刑的时候,就在裤衩间放个垫子,那是自作聪明。

你有过特别羞耻的经历吗?

特别羞耻的经历,怎么说呢?都和女厕所有关,也都是发生在我小学的阶段。先说,我是个正儿八经的男生,性取向正常。第一次误闯女厕所,印象里是小学二年级的时候。那时我习惯性去教学楼二楼的卫生间如厕,当时还是男厕在右边,女厕在左边。可当某一天,我正准备上厕所,却发现厕所门口围了几个男同学,正畏畏缩缩盯着厕所门口看。

我小时也木讷,根本没在意他们注意的是什么,就自顾自地走了进去。当时学校厕所坑位的隔断仅不到半米高,以至于当我站在坑位上“嘘嘘”时,一眼就瞥见了隔壁坑位上,一个正蹲着上厕所的女孩儿。没错,我站着,她蹲着,我俩互相对视着,气氛顿时有些尴尬。也不知道当时自己如何做心理建设的,对视完,我淡定收尾,走出门口,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红着脸走开了。

“是谁XX把男女厕所互换了,也不通知一声!!”真不知道,那一天和我一样由于“惯性”走错厕所的有多少人。第二次说来更扯,发生在我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那时我们刚换了校区,教学楼和生活楼连在一起的。在那个校区里,生活楼的男生宿舍在2、3层,女生在4、5层,从教室可以直接走过去,并不像现在一样,男生不准通过女生宿舍门口。

不仅如此,无论是寝室的男卫生间还是女卫生间,窗户都在走廊一侧。也就是说,倘若开着窗,你可以在走廊上欣赏别人如厕时候的优雅身影。这不,一次偶然机会,我和伙伴从1楼兴致匆匆玩追闹的游戏,一路爬楼梯直上。待我跑到4楼女生宿舍区时,立即看到了一个死胖子在女生厕所窗户那儿往里看。我好奇上前一步,想看看胖子在看啥。

阿里女员工到底有没有被强奸?

前四点不符均正常。一是关于被迫出差,我想这是一种无形压力,一般不会对外表现出来,在家人面前可能会发发牢骚,这个没有证据再正常不过。二是关于被迫喝酒,也很正常,酒席上推杯换盏的话术都是软绵绵的,绝不会存在“你今天喝不喝,不喝弄死你”这种言语逼迫,没有证据也是正常的很。三是酒桌上被猥亵,说是半真半假,要我说就是实锤,酒席包厢内没有监控,有监控也照样实锤,细节方面因为醉酒确实会存在断片描述不准确的情况,但在我看来,商户酒席上(这个酒席上是宏观的酒席上,不是仅仅指坐在包厢的桌子上)猥亵就是实锤。

四是周某同意王某前台办卡,也很正常,试想,当时和王某的一切并未发生,酒醉状态之下,得悉领导关心自己要再上来看下自己,会和前台说不要给他办卡吗?答案是显而易见,酒店之前的声明也确实没有撒谎,确实是征得了周某同意。所以就办房卡一事,周女士没问题,还是王某进入房间后,眼看朝夕相处的美女同事醉眼迷离,衣衫不整,一开始可能也帮助擦洗了下甚至换了下衣服,但是在酒精和精虫的双重刺激下,控制不住下半身扑了上去,当然还想到了要买避孕套,但是却也由于酒精的作用也是没有办法实现真实强奸行为,所以之后的避孕套也是没有用上。

因此,周女士所言也是属实(关于是否被强奸,她自己也是真的没把握,但是一般女子哪会把强奸和猥亵分的那么清,酒醉状态之下也只能说自己可能被强奸了),因此第四点也问题不大。关键是第五点,也是广大网友最迷惑的一点,我妄自揣测下,周女士早上一醒来不是很清醒,且衣衫不整(可能是部分赤身裸体),第一时间回忆,由于酒醉断片,只回想到酒席上张某对其种种猥亵,于是第一反应昨晚被张某灌醉后强奸了,于是打电话给张某,由于酒醉后也无力多说话,就通知张某速到酒店,并告知房间号,张某得信后以为对方想通了,立即兴冲冲拿了避孕套赶到医院,却被质询强奸的事情,一时也感到冤枉(行,你冤枉我强奸你,那我就真强奸你,也不算冤枉),张某也是精虫上脑,扑向周女士实施了强制猥亵,当然因为周女士此时已经具备一定反抗能力,对方强奸未遂,但也在周女士内裤上留下证据,所以后来其将内裤拿走。

中国古代“仗刑”打屁股的时候,到底脱不脱裤子?

脱。都得脱。无论男女。古代“杖刑”的时候,不跟电视剧上演的一样,穿着衣服受刑,是要脱裤子的。有人想象自己如果在古代受刑的时候,就在裤衩间放个垫子,那是自作聪明。下图为清代末年的杖刑照片,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受刑人是被脱了裤子并撩起上衣受刑的,两头还要人按着,以免乱动乱蹬,影响行刑人的发挥。那么,古代女人更注重名节,不同于男人,是否也要去衣受杖呢?古人也犯糊涂,明清文人笔记中,记载了有关的讨论。

古代学者关于妇女受刑到底脱不脱裤子的讨论道光年进士、学者俞樾写的《右台仙馆笔记》,记叙了他同朋友的交谈。那时候他去某县衙,听见县衙后面找朋友玩,听见衙门里捶楚笞挞之声不绝于耳,才知道是个女人正在挨抽,行刑者拿着巴掌猛抽此女的脸,二百下(此女同一和尚通奸并毒杀亲夫,亲夫经抢救没死)。一位姓袁的朋友说:“国家定律,妇人犯奸罪,去衣受杖。

”这证明在多数时候,即便是妇女犯罪,也是要脱光了屁股的。“这妇人如此恶毒,怎么不杖刑,却只抽嘴巴呢?”俞樾说:“自古就没妇女脱衣服受刑的说法,历史记载中,北齐武成扒了文宣皇后的衣裳毒打,那是淫乱之主所为,不足法。妇女受刑杖的规矩,详细莫过于《元史》。和奸者杖打七十七,妇女去衣受刑。诸娼妓斗伤良人,单衣受刑。

诸妻以残酷手段殴死妾者,杖一百七,去衣受刑。所以说,脱衣受刑,前代本来就有。但这里说的杖刑,不是说打屁股(杖臀),而是打脊(杖脊)。从明初开始,规定都是臀部受刑,所以妇女受刑也是打屁股,就不该去衣。而今(清代)又沿袭了以前的说法,律条上说要去掉衣服,就真去掉衣服打了,这是不对的。”现实中,因为县官没文化,妇女依然去衣受刑,露出屁股俞樾是学者,当然知道法条缘由,认为妇女被打屁股不应该脱裤子,但不是每个人都像他那样博学。

当时在座的有个姓吴的刑法家,叹了口气说:“你说得对啊!往年乾隆间,江西有个奸人,乔装打扮成女子,进入闺阁对人闺女进行奸淫。事发以后,竟均以‘和奸’论处杖刑。一时宣传出去,说诸女子要到外面去受刑,还要脱裤子。无赖子弟蜂拥而至,跑到衙门口去看屁股。诸妇女得知后,竟多半自杀而死,亦有被打完以后,不胜羞愧而死者。

如果都和您似的明白事理,真是造福无量啊!”可知,明清杖刑,对男子自然是脱掉裤子撩起衣服的,对女子理应单衣受刑。但事实上,无论男女,他们都喜欢给人脱了裤子打。电视剧上为啥都是穿着衣服打?理论上是该拍脱裤子打的,但也许是编剧没听说过这回事,以为要隔着衣服。就算听说过,到拍摄时也要考虑过得了过不了审。在电视上放的,受众很广,有老人小孩。

女子未戴口罩取快递被拒,竟当众脱内裤套脸上,怎么回事?

由于目前全球疫情的原因,很多国家也对防疫这一措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在乌克兰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女子因为没戴口罩去取包裹时,遭到了工作人员拒绝服务。但是谁也没想到,女子接下来的一个举动竟让在场的所有人大吃一惊,我们一起来看看。据了解,乌克兰一名女子在一家邮政公司取包裹的时候,因为没有佩戴口罩,遭到当时值班工作人员拒绝服务。

可是谁也想不到,女子竟在大庭广众脱了下自己的牛仔裤,然后将自己的内裤脱了下来,套在了脸上,随后又穿上了牛仔裤。因为女子的这一举动,让在场的工作人员都大吃一惊,最后没有办法,工作人员只好将包裹交给女子。事后,该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表示,我们的员工要求女子按照规定佩戴口罩,甚至可以免费给她一个,但是都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但是公司不会谴责该客户的行为,也不会向警方举报。此事一经上传便引起不少网友的广泛关注,有网友认为:“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中,居然竟然做出如此极端的事情,实在不知道说些什么好。”甚至有网友调侃表示:“是不是蜡笔小新看多了?”、“直接暴露行业”、“思维敏捷,反应迅速,及时,根据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做出了正确的决策!”因为疫情的原因,现在人们出门普遍都戴着口罩,而在我们国内有句话特别应景。

那就是“现在出门不戴口罩,就好比出门不穿衣服似的”。这话说的一点也不假,但是戴口罩并不只是为了防止病毒的进入,更多时候是对同事、朋友、甚至路人的一份尊重。无论如何,在大庭广众之下,作为女性脱掉自己的裤子,将内裤戴在自己的脸上这样的行为确实很有伤风气。希望我们国内不要出现这样的事情,各位网友,你们觉得呢?。

灌醉并性侵女下属的阿里员工“曲一”可能会面临怎样的刑罚?

阿里女员工第二天醒来就报案啦,阿里内部遮遮掩掩,但是警察肯定是报案后进行过调查的。问题现在让这个渣男钻空子的就是证据环节,我估计是因为证据环节导致警方无法第一时间刑事拘留他。根据女员工自诉,这个曲一很坏,他把同事底裤藏起来啦,又用了避孕套,一般我们都知道,底裤警察经常会被提取精液证据。第二,这个女员工第二天打电话质问曲一,他支支吾吾也承认了一些,但是因为苹果手机没有录音功能,这个证据又没留下。

阿里高管性侵女员工,被认定强制猥亵,你觉得强奸的可能性大吗?

公安如果是出具法律说明书,肯定是要在铁证面前才能出说明书。但是此阿里女职员,非常吊诡,晚上曲一进房四次,第二天又让华联张姓职员进入房间,还带走了内裤,可能是进行了强烈的反抗,所以张姓华联人员才没能强奸成功。搞不懂张姓华联职员带走内裤是什么原因,也许是爱好,也可能是为了以后逼迫就范,手上握有内裤密秘好用来威胁吧,我认为威胁的逼迫的成份比较大,张姓肯定是强奸没成功之人,但肯定的是过了几下手瘾,因为内裤就是铁证。

在来分析下曲一强奸的成份有多大。曲一和此女子同在阿里部门,又是上下级关系,此次出差男女单处,路上肯定是献过殷勤,这是男人的本性,也是男女相处男的责任,他们两人应该互有好感,但绝对不会有反感。从签字成功到答谢酒,此女喝的烂醉,应该有成功的喜悦和感谢的意思在内。女少男多,此种情况下,此女肯定必定会喝多,估计平常可能也参加过其它饭局,酒量应该有一点,但这次因为成功的喜悦,一下喝的烂醉,曲一上司肯定有义不容辞照顾的责任。

女的在床上醉的胡言乱语,曲一在边上安慰,这种状况下,肯定是色向胆边生,就会冲动想占有,从曲一购买避孕套就可知。曲一连续进入女下属房间四次,可想而知思想也经过激烈斗争,终究欲火战胜了理知,安慰照顾时手肯定会去触碰对方,此女己烂醉,反抗和迎合自己也难搞清,估计此时女的己无多少真正意识,只能任由曲一摆布。男人在这种情况下,想不发生关系应该很难。

纵上所述我认为曲一和对方发生关系的成份很大。但奇怪的是,公安出具的证明又为什么没有认定强奸的发生呢?我认为是此女肯定是自己清醒过后,洗过澡,然后静下心思考多时,应该还和曲一聊过点什么,肯定是质问曲一强奸了她,曲一肯定也是断然否认,坚决不承认,女的然后一怒之下报警,但强奸的痕迹己很难找到,一般而言女的强奸没被强奸,女的自己事后应该很清楚。

老公年收入100万,但不做家务,内裤也不自己洗,我该怎么办?

题主,看你的意思,是不是想把自己的老公给炒了呢?老公年入100万,但是不做家务,甚至连内裤也不洗,你来问大家,自己到底该怎么办?看你的口吻和语气,似乎是想把老公给炒了,是吗?我可要明确告诉你,这样的老公你一旦炒了他,估计在他后面等着要他娶的女人可以排出一条长队来。因为现在年入百万收入的男人,说实话,并不会很多,应该还是特别抢手的。

所以,你可得想好了。客观地讲,一个人能够做到年入百万,理论上来说,工作应该是不会太轻松的。这种情况下,他不做家务、不洗内衣内裤,又有什么奇怪的呢?难道你还想你老公每天下班回家后,继续煮饭、煮菜、拖地、洗衣、带孩子、整理衣物?!非常明确地告诉你,这种老公应该是不太可能存在的。如果他什么家务活都干,又还能做到年薪100万,几乎是没有多大可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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