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日耳曼人的王反而是选举制的。如果能够让自己的整个国家都实现罗马化,实际上也有利于让王位在自己的家族之内实现世袭。这三个事实长期被我国读者忽视,因为启蒙运动把中世纪的日耳曼传统看作是野蛮、愚昧和专制的典范。而把古典世界的罗马文明看作是文明、理性和民主的象征。但却忽视了罗马文明在帝国时期的演变。以及在中世纪里“罗马法继受”这个术语所代表的过程刚好是欧洲的日耳曼君主人建设绝对王权的过程。

(帝国对教会的统治权是皇帝这个头衔在中世纪的最大意义)谈完了日耳曼人的王权和罗马人的皇权差别,我们还必须谈到另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天主教会。实际上天主教或者叫正统派基督教,也是罗马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罗马帝国接受基督教,甚至以基督教为国教那天起。基督教就扮演着一个为绝对皇权服务的角色,基督教为罗马皇帝带来了传统的军事独裁制度所不具备的神圣性和正当性。

而当罗马帝国灭亡的时候基督教会又在日耳曼到来的欧洲扮演了罗马文明的保护者以及罗马人和日耳曼人之间的桥梁与中介的角色。在法兰西教会甚至成了缔造法兰西大君主国的原动力和推动者的角色。今天很多人把基督教视为民主的推动者,但却忽视了在中世纪基督教的主要功能其实是帮助那些日耳曼人的王驯服自己的日耳曼臣民,树立他们的绝对权威。

(国王就是王国之内的皇帝)理解了这两点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英法的君主称王而德意志的君主称皇帝了。因为在中世纪的欧洲,国王就是这些国家里的最高权威。对于一个想要统治一个王国的人来说,王权才是最关键的。中世纪有所谓的“七块盾牌”的说法,也就是通过自下而上的七块盾牌表明了当时的欧洲人眼中的社会构成。这七块盾牌的顶点是国王而不是皇帝。

甚至连德意志人的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的真正统治权也依然是他手中的德意志、勃艮第和意大利的三顶王冠所带来的王权。皇帝是他作为这三个王国的统治者所额外获得的一个荣誉性头衔,其实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一片新的土地。如果一定要找到一个罗马帝国的土地,那大概就是罗马城外为皇帝准备的那片“帝国飞地”蒙特马里奥。教皇把这一小块土地送给皇帝,以便让他在罗马加冕的时候能够在属于帝国的土地上扎营和住宿。

(而德意志的皇权说到底还是由戴着皇冠的国王行使的)但这绝不是说英法的国王并不追求罗马帝国式的权力。事实上在通过继承罗马法驯服本国的日耳曼臣民这个问题上,所有的君主都是一样的。法国国王就要求本国的三级会议通过一项法律授予国王以在王国之内的皇权。这就是所谓的“国王就是王国之内的皇帝”这句话的依据。因此其实欧洲主要君主国的君主都获得了皇帝作为罗马法意义上的绝对君主的权力,但为什么只有德意志人的君主真的去罗马加冕称帝了呢?这个问题就不能从罗马法和建设绝对国家的角度上解释了,而必须从德意志教会的特殊性上加以解释。

为什么德国君主称皇帝而英法等国叫国王?

德国君主的皇帝头衔,是19世纪后期,传统的政治等级概念松动后的产物。如果按照正统的欧洲贵族外交政治来说,这种做法是不可能被大家所认可的。但在民族主义国家已经完全占据优势的19世纪后期,贵族等级已经不可能像原来那样坚守住了。在德意志皇帝头衔之前,索伦哼家族只不过是普鲁士国王而已。在他们之上的是代表古罗马皇帝的法理继承人--神圣罗马皇帝。

也就是当时的奥匈帝国,哈布斯堡王朝的皇帝。这个传统是从古罗马帝国时代就一路传递下来的。最初的欧洲,只有罗马皇帝一个。在帝国分裂后,出现了东西两个部分的皇帝。在西罗马灭亡后,东罗马成为硕果仅存的欧洲帝位拥有着。一直到法兰克人查理曼和教廷合作,将中断的西帝国法统,过继到他头上为止。查理曼的三个孙子,均分了他的帝国。

经过混乱的洗牌后,罗马皇帝的帝位流入中欧的德意志地区。哈布斯堡家族的帝号,就从这个系统里传下来。当然,在国际上,一些具备足够实力的大国,也会想办法也给自己确立这样的政治号召帝位。比如奥斯曼帝国的苏丹与近代开始崛起的俄罗斯帝国。但他们都不是原先天主教系统内的成员,所以很难被内部规则所衡定。最后跳出来破坏规则的人,还是拿破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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