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屯田建安元年(196年)曹操实行屯田,他命枣祗为屯田都尉,同任峻一起主管屯田大事。屯田农民不得随便离开屯田。屯田始于汉武帝时西域屯田,为军屯。军屯以士兵屯田,60人为1营,一边戍守,一边屯田。战不废耕,则耕不废守,守不废战,一也;屯田之曹孟德始屯田许昌,而北制袁绍,南折刘表;邓艾再屯田陈、项、寿春,而终以吞吴;此魏、晋平定天下之本图也。

历史上的屯田是什么样的模式,它又有何种作用呢?

屯田制指的是利用士兵和农民垦种荒地,以取得军队供养和税粮。又有军屯、民屯和商屯之分。商屯亦称盐屯,是明盐商为了便于在边境地区纳粮换盐而办的屯垦。这是在后来的明朝,而民屯和军屯就是本文所说的屯田。屯田制就是以屯田为目的而建立的一种制度。屯田制的社会背景东汉末年,连年的战争造成了人民大量流亡。与战争结伴而行的瘟疫,又使大量流亡百姓的生活雪上加霜。

大量的死亡和迁徙,使得中原地区户口锐减。越是原来最富庶,最繁华的地方,大抵也是后来战争进行得最为激烈的地方,因而也就是户口减耗最为突出的地方。东都洛阳,西都长安,原来人烟稠密,后来都被战争破坏的荒凉不堪,甚至到了路断行人的地步。曹操屯田的原因曹操曾多次遭到粮荒的困扰。他第一欢东征陶谦,就因粮食困难,不得不中途兵。

他同吕布争夺衮州,在淮阳一带同吕布相持一百多天后,粮食也出现了短缺问题。他命程昱筹粮,程昱在自己的县里搜刮到三天的军粮,干肉里还杂有人肉在内。后来终于粮食接济不上,不得不撤退。粮食的短缺已经到了如此地步,到了非要解决不可的时候。然而,单靠一般的手段,或采用通常的发展农业生产的办法,是不可能解决燃眉之急的。

必须采用行之有效的非常手段,将劳动力和土地结合起来,以获得最大的利益。曹操屯田建安元年(196年)曹操实行屯田,他命枣祗为屯田都尉,同任峻一起主管屯田大事。《屯田令》上说:“秦孝公时,用商鞅变法,厉行耕战,加紧发展农业生产,实现了强病足食,终于统一天下。汉武帝时,为了巩固西北边防,抗击匈奴侵扰,曾在东起朔方,西至今居的大片地区设置屯田,调用大量戍卒屯垦,平定西域后,又在西域屯田,就地解决军粮问题,省却了许多转运之劳,对平定西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曹操正式在充分吸取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作出推行屯田这一重要战略决策。民屯是曹操屯田的主要形式,由设在中央的大司农及地方上的典农校尉、典农都尉等官员进行分级管理,最基本的单位是“屯”,每屯50人,设有屯司马管理屯田事宜。为了保证统一战争的需要,曹操还创办了军屯,军屯最基层的单位是“屯营”,每营60人。军屯实行无偿劳役制,所得谷物就地充当军粮。

军屯兵士束缚较严且屯兵身份世代相传,成为军户,如果兵士逃亡将罪及妻儿。屯田政策使农村经济迅速得到了恢复与稳定,中原地区出现了“数年中,仓储积粟”的景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军粮问题,也使大量流离失所的农民重得生计,使北方的农业得到了恢复,为曹操进一步统一北方奠定了可靠的经济基础。屯田制的弊端屯田制的剥削较重,屯田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身份不自由,屯田士兵则更加艰苦。

曹魏屯田,屯田民不服兵役、徭役,为何还要出台残酷的“士亡法”?

屯田始于汉武帝时西域屯田,为军屯。屯田制是历代政府为取得军队给养或税粮,利用士兵和无地农民垦种荒地的制度。有军屯、民屯和商屯三种。建安元年,曹操在许昌招募农民屯田,使魏国大大提高粮食产量,一年收获百万斛,使军粮不再短缺。令曹操有雄厚的资本作支援,而在军事上占优。后推广到各州郡,由典农官募民耕种,为民屯。

屯田之民免服兵役和徭役,称"屯田客"。 曹操与他奠基的曹魏政权整合军屯与民屯,在各地设立田官专门负责屯田。国家强制农民或士兵耕种国有土地,征收一定数额田租。屯田的土地是无主和荒芜的土地。劳动力、耕牛、农具是镇压黄巾起义中掳获的,有一部分劳动力号称为招募其实是被迫而来的。 民屯每 50 人为 1 屯,屯置司马,其上置典农都尉、典农校尉、典农中郎将,不隶郡县。

收成与国家分成:使用官牛者,官 6 民 4;使用私牛者,官民对分。屯田农民不得随便离开屯田。军屯以士兵屯田,60 人为1 营,一边戍守,一边屯田。曹魏屯田对安置流民,开垦荒地,恢复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曹操统一北方创造了物质条件。曹孟德始屯田许昌,而北制袁绍,南折刘表;邓艾再屯田陈、项、寿春,而终以吞吴;此魏、晋平定天下之本图也。

屯田之利有六,而广储刍粮不与焉。战不废耕,则耕不废守,守不废战,一也;屯田之曹孟德始屯田许昌,而北制袁绍,南折刘表;邓艾再屯田陈、项、寿春,而终以吞吴;此魏、晋平定天下之本图也。屯田之利有六,而广储刍粮不与焉。战不废耕,则耕不废守,守不废战,一也;屯田之吏十据所屯以为己之乐土,探伺密而死守之心固,二也;兵无室家,则情不固,有室家,则为行伍之累,以屯安其室家,出而战,归而息,三也;兵从事于耕,则乐与民亲,而残民之心息,即境外之民,亦不欲凌轹而噬龁之,敌境之民,且亲附而为我用,四也;兵可久屯,聚于边徼,束伍部分,不离其素,甲胄器仗,以暇而修,卒有调发,符旦下而夕就道,敌莫能测其动静之机,五也;胜则进,不胜则退有所止,不至骇散而内讧,六也。

有此六利者,而粟米刍槀之取给,以不重困编氓之输运,屯田之利溥矣哉!但屯田制的剥削较重,屯田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身份不自由,屯田士兵则更加艰苦。曹魏后期,屯田剥削量日益加重,分配比例竟达官 8 民 2 的程度,引起了屯田民的逃亡和反抗。屯田土地又不断被门阀豪族所侵占,于是屯田制逐渐破坏了。 “士亡法”是曹魏制约“士家”的法律。

“士家”是指士兵的家属,妻称士妻,子称士子,女呼士女。在东汉末年的战乱中,曹操集团逐渐获取中原控制权。曹操将他军队中的士兵一律划为“士籍”,或称“士家”,户口单列,世袭为兵。士兵家属集中迁居到许都居住,作为人质,如果士兵有逃亡、叛降行为,就连带处罚其家属。士家的女子不得外嫁,只能在士家之间通婚。“士家”所生士子相承为士,士与士子世代当兵,子女则当色为婚,这就是士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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