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指挥权移交给马修·李奇微中将,立即生效,你有权发布为完成计划前往你选择的地点而必需的命令,关于撤换你的原因将在向你发布上述命令的同时公之于众。”(时任国防部长马歇尔,已退出现役)解释下其中倒数第二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麦克阿瑟虽然失去了部队指挥权应该“立马滚蛋”,但是怎么滚和什么时间滚出东京总司令部、以及怎么回到美国的问题,麦克阿瑟还是有权安排的,比如乘坐军机或者军舰,目的地哪里等等,总不能让70多岁的老麦自己花钱买民用机票船票,这是美国总统给高级将领留下的一些面子和尊严。

所以,作为美国三军总司令,总统当然有权罢免军队将领的职务,不过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那就是必须为高级将领和重要的军职,其他中级将领或者下级军官,再由总统出面任命或者罢免就搞笑了,那是国防部长和各军种司令部的活。其实世界各国在这一层面的管理模式都差不许多,最高统帅一般只管到将军一级,好像二战时期日本的敕任官、奏任官的区别。

美国总统虽然是文职,但是根据《美国宪法》第二条的明确规定:总统为合众国陆海空军的总司令,并在各州民团(国民警卫队)奉召为合众国执行任务时担任统帅。既然如此,当然可以罢免任何一位美军现役正规部队的将领,包括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同时还可以更换文职的国防部长,否则“统率权”的意义何在?比如二战期间选择欧洲盟军最高统帅时,本来最合适的人选是陆军参谋长马歇尔将军,德高望重,但是罗斯福毕竟不是专业军人,既然要指挥庞大的战争机器,他身边可谓是一日也离不开马歇尔的“参赞军机”,所以只能牺牲马歇尔“荣光”的机会。

最终在马歇尔的力荐下,任命了火箭般蹿升的艾森豪威尔,既然能任命,当然也能罢免。(杜鲁门)军队的“统率权”(注意不是统帅啊,那是名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军政,二是军令,所谓“军政”就包括了高级军官的任免,而“军令”则是如何打仗的问题了。通常来说,美国总统由于并非职业军人,他可以就打或者不打下最后的决心,但至于如何去打的执行细节问题,基本不会干涉了,那是参谋长联席会议和各军种司令部的事了(国防部长也是文职,情况差不多)。

最失败的例子其实是二战时期的希特勒,他是军政军令一把抓,并且抓的还特别细,这就要了命了。比如一打败仗,他就经常解职一群高级将领的职务,这倒也没什么,是他权力范围内的事情(德国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其实他没有现役军人身份,也算文职),德国也不缺优秀将领,但是如何打仗的“军令”他也跟着瞎掺合,好像那么多身经百战的将领都不如他专业,于是事情搞得一团糟。

(李奇微)可以发现,任命艾森豪威尔和解职麦克阿瑟,罗斯福和杜鲁门都不需要国会批准,是具备相应权力的,但是美国的体制也会对军政权进行一定的制约,比如高级将领的永久军衔晋升,就必须国会通过批准,以避免总统滥用私人,从而在将领选择权上有所牵制。杜鲁门总不可能任命一名少校去接替麦克阿瑟的职务,而合适的将军就那么些个。

同时,解除麦克阿瑟这样重量级将领的职务,总统也会事先征求核心领导层的意见,而不是像希特勒那样胡来。杜鲁门决心拿下麦克阿瑟的准确时间,其实是1951年4月6日,他召集了国务卿艾奇逊、国防部长马歇尔、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布莱德雷等人到办公室,明确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即一定要解除麦克阿瑟的职务。到场的军政大员们均无异议,于是麦克阿瑟的结局就注定了。

如果罗霄不死,那么他能当大将吗?

先说一下十位大将,粟裕、陈赓、徐海东、许光达、谭政、肖劲光、王树声、张云逸、黄克诚、罗瑞卿。评选大将包括其他军衔,一般有三个标准,即资历、战功、军兵种系统。按照资历和战功,大将级一般是在30年代前就加入人民军队,历任红军、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高级军事指挥员,立有赫赫功勋。十位大将大多能达到这两个标准,相比之下,粟裕、陈赓、肖劲光在红军时期职务较低,属于中基层,相比之下战功也就略低于其他人。

但是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乃至抗美援朝战争中战功显著,弥补了红军时期的缺憾。还有就是特殊功勋,如徐海东,在红军时期因为保卫了陕甘苏区,为三大主力红军结束长征创造了一个落脚点,这恐怕是十位大将中无人可比的。解放战争期间因病休养,建树不多,但却丝毫不能抹杀红军时期的大功。讲完大将的评判标准,我们说说罗霄的原型——罗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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